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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國家自然公園設立法源依據,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99年11 月12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2月8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行政院於100年4月14日核定壽山國家自然 ... 跳到主要內容本處新訊最新消息常見問題遊憩資訊園區簡介遊客中心景點資源無障礙遊程推薦遊憩注意事項緊急服務資訊生態保育自然生態地質景觀歷史人文保育訊息環境教育淺山學堂戶外教學主題活動到校推廣專業研習教學素材申辦服務意見信箱活動線上報名線上申請下載專區單一窗口行政資訊關於本處行政公告政府資訊公開多媒體專區線上藝廊影音觀賞出版品電子書專區電子賀卡行政資訊行政資訊關於本處:::關於本處本處沿革處長的話未來願景行政公告政府資訊公開關於本處-本處沿革關於本處本處沿革處長的話未來願景行政公告政府資訊公開:::本處沿革分享電郵Email:主旨:內容:分享取消80年代,高雄在地社團及保育人士關注到壽山地區環境生態面臨的水泥開發與軍事管制等問題,自發性發起一連串的保育行動,促成壽山等地軍事管制區域縮減、結束水泥採礦及結合地方政府遏止濫墾濫建及遊憩破壞等不當行為,然而為更有效管理並永續保護壽山的自然生態與人文史蹟,關愛自然保育的NGO團體(如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等),以由下而上方式,推動成立高雄市壽山自然公園。

98年10月3日行政院吳前院長至高雄災害應變中心視察,高雄陳菊市長建議成立國家級壽山自然公園。

同年10月6日吳前院長手諭指示:「請內政部(營建署)朝向成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規劃辦理。

並即著手進行。

」 為建立國家自然公園設立法源依據,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99年11月12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2月8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行政院於100年4月14日核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書、圖,並於11月1日公告實施,劃設範圍包括:壽山928.714公頃(排除桃源里舊聚落、中山大學及台泥私有地)、半屏山163.3公頃(包括山麓園滯洪沈砂池)、大小龜山及鳳山縣舊城遺址19.39公頃、旗後山11.25公頃等地,面積總計約1,122.654公頃,100年12月6日正式開園,並暫時成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推動辦理各項業務,達到生物多樣性保育、環境教育、生態旅遊及文史資源永續利用等多方面之效益。

歷經多年的努力,行政院於108年8月26日核定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組織規程、編制表及辦事細則等,並於同年11月28日成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除了轄管原有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亦納入「高雄都會公園」及「臺中都會公園」,成為我國國家公園系統,管理都會邊緣淺山型園區的專責單位。

未來,將持續推動營造都市綠廊,擴大自然保育、環境教育及遊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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