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爆炸物配購運輸申請 - E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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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配購運輸申請 發布單位:經濟部礦務局. 服務內容. 一、配購: 1. 申請人依「事業別」分為礦業權者、工程業者、製造或販賣業者,應按次申請:. (1)配購證:購買同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逾期15天以上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使用者滿意度問卷調查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電腦版:::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使用者滿意度問卷調查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找服務 全站搜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爆炸物配購運輸申請 一、配購:1.申請人依「事業別」分為礦業權者、工程業者、製造或販賣業者,應按次申請:(1)配購證:購買同庫爆炸物之購買者,(2)配購運輸證:購買不同庫之爆炸物且需移運之購買者。

前述礦業權者及工程業者應分別填具事業用爆炸物配購申請表(甲、乙式),如為工程承攬施工者,所填申請表應先經工程委辦單位審查用印,製造或販賣業者應填具事業用爆炸物運輸證申請書。

3.爆炸物購買者應先向洽定之販賣業者確認欲購買之爆炸物種類、規格及數量後,再填具申請書之請購數量。

4.填具申請表內容應與年度施工計畫書、工程契約書內容相符,並具備上述流程圖內各事業別之審查資格。

5.新申配或未經常使用之爆炸物購買者,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其核配使用量以計畫所需用量之30日使用量為限,均需檢附使用爆炸物計算書。

特殊情況者,得敘明理由並檢具詳細使用爆炸物計算書報請本局專案辦理。

二、運輸:爆炸物之運輸應「按次」填具申請書(,載明爆炸物種類、規格、數量、移運用途、起運及運往地點、經過路線。

填寫移運數量,應注意火藥庫移出爆炸物之數量不得超過庫存量、移入爆炸物之數量不得超過限存量。

起運、運往地點如為火藥庫,應填寫火藥庫庫號,如為機場或港口,則填寫名稱。

爆炸物配購運輸申請 發布單位:經濟部礦務局 服務內容 一、配購: 1.申請人依「事業別」分為礦業權者、工程業者、製造或販賣業者,應按次申請: (1)配購證:購買同庫爆炸物之購買者, (2)配購運輸證:購買不同庫之爆炸物且需移運之購買者。

前述礦業權者及工程業者應分別填具事業用爆炸物配購申請表(甲、乙式),如為工程承攬施工者,所填申請表應先經工程委辦單位審查用印,製造或販賣業者應填具事業用爆炸物運輸證申請書。

3.爆炸物購買者應先向洽定之販賣業者確認欲購買之爆炸物種類、規格及數量後,再填具申請書之請購數量。

4.填具申請表內容應與年度施工計畫書、工程契約書內容相符,並具備上述流程圖內各事業別之審查資格。

5.新申配或未經常使用之爆炸物購買者,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其核配使用量以計畫所需用量之30日使用量為限,均需檢附使用爆炸物計算書。

特殊情況者,得敘明理由並檢具詳細使用爆炸物計算書報請本局專案辦理。

二、運輸:爆炸物之運輸應「按次」填具申請書(,載明爆炸物種類、規格、數量、移運用途、起運及運往地點、經過路線。

填寫移運數量,應注意火藥庫移出爆炸物之數量不得超過庫存量、移入爆炸物之數量不得超過限存量。

起運、運往地點如為火藥庫,應填寫火藥庫庫號,如為機場或港口,則填寫名稱。

申辦流程 申請人提出申請,承辦人初審,符合者,科長複審,組長三階核定。

不符者,承辦人退回補正。

應備物品 一、配購: (一)礦業權者: 1.事業用爆炸物配購申請表(甲式:採礦、探勘、採取土石) 2.使用爆炸物計算書(首次申配爆炸物/未經常使用或具特殊情況者需檢附) (二)工程業者: 1.事業用爆炸物配購申請表(乙式:土木、建築、爆炸加工) 2.使用爆炸物計算書(首次申配爆炸物/未經常使用或具特殊情況者需檢附) (三)製造或販賣業者: 1.事業用爆炸物運輸證申請書 (四)費件: 1.審查費:配購運輸證為新臺:幣2,000元整,配購證為新臺幣1,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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