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以下兒童觸法不再移送少年法庭- 警政新聞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12歲以下兒童觸法不再移送少年法庭 / 更新日期:2020-05- ... 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去(108)年修法通過,12歲以下兒童觸法事件,不再移送 ... ::: 首頁 > 公告訊息 > 警政新聞 選單 警政新聞 訊息公告 好人好事新聞 治安犯罪預防宣導新聞 政令宣導 雙語新聞(Bilingual) 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警政新聞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12歲以下兒童觸法不再移送少年法庭  /  更新日期:2020-05-01   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去(108)年修法通過,12歲以下兒童觸法事件,不再移送少年法院,並自109年6月19日起施行,12歲以下兒童觸法事件將依個案,由社政及教育銜接保護輔導。

立法院108年三讀修正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部份條文,其中刪除同法第85條之1有關觸犯刑罰法律兒童準用少事法的規定,屬制度上重大變革,並自今(109)年6月19日開始施行。

109年6月19日起,如單純的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訴警處理時,警察機關仍依規定受理,惟須聯繫兒童家長或適當人員至現場陪同,並視個案情況通報社政單位及教育單位;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雖然兒童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惟仍屬證人,警察機關可視情況為其製作筆錄。

  回上頁 置項 警政新聞 ::: 公告訊息 警政新聞 好人好事新聞 政令宣導 本局簡介 正、副主官簡介 便民服務 網路報案 市政信箱(警察局) 便民資訊 桃警期刊 線上申辦(查詢)專區 退休警察人員園地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預算及決算書 預算及執行情形 歷年預決算資料 公開徵信資料 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專區 宣導專區 統計專區 性別主流化專區 廉政專區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