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吸毒後不能安全駕駛認定標準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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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毒駕,必須具備「施用毒品」及「致不能安全駕駛」兩要件,才可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
然而吸食毒品者會造成精神狀態的影響:低者注意力減輕、中者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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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法院-吸毒後不能安全駕駛認定標準之研析
反觀毒駕,必須具備「施用毒品」及「致不能安全駕駛」兩要件,才可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然而吸食毒品者會造成精神狀態的影響:低者注意力減輕、中者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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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若行為人之 ...
- 3中華民國刑法§185-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4月旦法學教室第210 期(2020.04)-吸毒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危險概念
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第 3 款「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要件,是否是一種具體危險狀態的規定,本款的吸毒不能安全駕駛罪在性質上是否屬於「具體危險犯」,抑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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