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論(佛教)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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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論(梵語:hetu-phala),在佛教中,是論述因緣業報(因hetu,緣paccaya,業kamma,報vipaka或果phala)運作規律的學說,佛教認為因果法則是天然存在的,不會因為人認為不存在就不作用於此人。
業爲因,報爲果,因和果輾轉相生,謂之「因果報應」或「因緣果報」。
因果通於過去、現在和未來,謂之「三世因果」[1]。
所謂,善惡皆有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了達因果皆是實相,名為深信。
明信因果是佛法基本信念。
一切事物均從因緣而生,有因必有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