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無罪! - klaw律師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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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民眾後來投案,法院審理後諭知30萬元交保, ... 至於該男子之後要判多久,是另外一回事, ... 這個羈押庭是決定要不要羈押(把被告關起來)or交保, klaw律師的房間 跳到主文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請多指教!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ug03Wed201614:49 交保=/=無罪! 今天有一個新聞, 就是一個民眾不滿被警員連續開單, 持刀砍殺警員,導致警員重傷, 該民眾後來投案,法院審理後諭知30萬元交保, 引發基層員警不滿,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也出來說話, 說:「交保30萬能夠讓吳男得到警惕嗎?」 k聽到檢察長這麼說,覺得很詫異, 一般民眾不知道交保=/=無罪,就算了, 警察不知道交保=/=無罪,有點離譜,那也算了, 檢察長怎麼可以不知道交保=/=無罪勒? 那30萬只是確保該男子不會逃亡, 就這樣, 至於該男子之後要判多久,是另外一回事, 難道這個男子付30萬元後就不用接受法律制裁嗎? 也許會有網友說:花30萬塊就可以落跑不必負責,真划算! 問題是可以逃多久? 如果棄保可以永久自由,我想很多人願意放棄30萬塊, 如果棄保的下場是逃5天(又被警察抓到),那30萬塊很貴, 對於一般人而言,沒有能力逃到外國(到外國語言不通), 在台灣一個小島上躲躲藏藏30年,需要很大的決心~ 棄保潛逃的代價不只是那30萬元勒! 法律是這樣的, 一個刑事案件進了地檢署, 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時,會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會先開一個羈押庭, 這個羈押庭是決定要不要羈押(把被告關起來)or交保, 考量重點在於被告會不會落跑, 會不會彼此間在法院外串供,或湮滅證據, 至於有沒有罪,並不是這個聲押庭要處理的! 而是等到這個案件承辦法官(通常不是聲押庭法官) 收案後再行審理~ 也就是法官在羈押庭階段並不下有沒有罪的判斷, 不是說:喔,我認為你有罪我就先抓起來, 所以這個階段裁定交保=/=被告無罪! 另外檢察官不能僅以"重罪"就聲請羈押, 還要有其他要件(可能逃亡滅證或再犯), 如果相關事證無法說服法官得出該男子可能逃亡的結論, 那法官就會裁定交保~ 以這個案件而言, 吳姓男子可能沒有前科,事後又投案, 殺人事證明確(錄影畫面清清楚楚),無從滅證, 只有一個被告,沒有串供可能, 也不是連續殺人犯, 那法院裁定交保,也不能算錯, 不過以本件社會矚目的情況, 高等法院應該會撤銷發回重新裁定才是~ 結語: 其實不管什麼案件,法官做了決定, 一定會有人罵,不是被害人家屬,就是被告家屬, (依我看,法官大人你恐龍是當定了!) 我認為, 法官的工作指標不是"盡力",而是"公平", 在追究被告刑責同時,也兼顧到被告的基本權利, 而公平比盡力困難多了~ 文章標籤 交保 羈押 法官 被告 裁定 檢察長 逃亡 棄保 串供 檢察官 棄保潛逃 重罪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klaw klaw律師的房間 klaw發表在痞客邦留言(5)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政論人文個人分類:新聞與政治此分類上一篇:信賴保護原則從來不是鐵板一塊! 此分類下一篇:大家都窮過! 上一篇:能打三審的律師,法官才會鳥你阿! 下一篇:大家都窮過! 歷史上的今天 2015:如果覺得生命受到威脅,就撞下去吧! 2010:好人萬歲?!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分類 生活雜記(169)律師工作(409)購屋記(16)旅行(23)在遠企上班的日子(11)國家考試(6)推薦(25)文章(45)新聞與政治(591)健康(2)未分類(0)未分類文章(3)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誰來我家 我的好友 動態訂閱 新聞交換(RSS)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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