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中華民國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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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外國專業人才申請從事第三條所定工作,應備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外國人護照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三、審查費收據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文化法規 法規命令 其他 其他    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printforward×轉寄    2019-12-09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0705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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