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彰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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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主管機關得經同級民意機關議決,規定公墓墓基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使用年限。

第16 條. 公立殯葬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鄉(鎮、市)主管機關得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93年03月05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8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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