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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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區,分別限制. 其使用:. 一 住宅區。
... 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地,再行申請建築農業產銷必要設施(畜牧廢棄物處.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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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築物簷高不得超過十四公尺,並以四層為限,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一百八十。 · 2. 土地及建築物除作居住使用及建築物之第一 ...
- 2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 - 營建署
四十一、申請變更使用範圍內之道路、學校、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應捐贈予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十二、代用地及前二點捐贈之土地 ...
- 3https://www.miaoli.gov.tw/economic_development/New...
- 4法規內容-桃園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點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審查本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及農業區內 核准使用各項設施之土地使用案件,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市都市計畫保護區 ... (一)農地重劃區。
- 5都內與都外農地-農舍之申請(都市計畫內/非都市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