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臺南市立南新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外聘教師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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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臺南市立南新國中111學年度音樂班外聘小提琴、大提琴教師甄選報名表報考類別:音樂班外聘 提琴教師編號: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 南新國中全球資訊網 ::: 學校簡介 學校沿革 本校概況 學校位置圖 處室分機 校務行政 維修通報 場地預約 行政專區 學務系統 團膳系統 課表查詢 差勤請假系統 各式評鑑 107校務評鑑 家庭教育 資訊教育統合視導 生涯發展教育 防疫專區 登革熱防治 布可星球 FB粉絲團 南新粉絲團 科技中心 音樂班粉絲團 美術班粉絲團 English 音樂班20th系列活動 自主學習專區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本站消息 公告-111學年度臺南市立南新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外聘教師甄選 教務主任 陳怡仲 - 本校最新消息 | 2022-06-27 | 點閱數: 240 111學年度臺南市立南新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班外聘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二、甄選名額:      小提琴教師:正取一名。

備取一名。

     大提琴教師:正取一名。

備取一名。

三、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3.已屆退休年齡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小中提琴、大提琴演奏相關碩、博士學位。

持有外國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      外單位驗証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2.具有小中提琴、大提琴相關教學經驗。

四、公告時間:       11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止,簡章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

五、報名時間:       111年6月27日起至6月30日12時止。

(逾時恕不受理) 六、報名方式:  (一)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二)請將以下資料裝於信封(請標明”外聘教師甄選報名資料”),送至「南新國中音樂館」(臺南     市新營區民治路65號)報名(逾時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需役畢並請附退伍令影本。

(甄選當天請帶正        本查驗)。

     3.自傳乙式1份,請簡述(1)任教經驗、(2)表演經驗、(3)教學理念或(4)相關經歷等,               格式不限。

     4.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

    國內學歷依據教育部統計處->學校基本資料->各級學校名錄,立案認可之大專院校。

       國外學歷依據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立案認可之大專院校。

七、甄選方式: (一)口試(40%) (二)試教(60%)現場指定試教樂段 八、甄選地點:       本校音樂館二樓音樂教室。

九、甄選時間:       111年6月30日(四)下午3:00開始。

 (考試當天請於下午2點30分前至音樂館一樓音樂班辦公室辦理報到)  十、錄取、放榜及報到: (一)錄取      依成績結果擇優錄取,總成績未滿70分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公告       111年7月1日12: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報到      凡經甄選錄取者,於111年7月8日(五)12:00前持身分證件辦理現場或委託報到,逾時未           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一週內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檢證明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四)外聘教師聘期為一年一聘,學期堂數依學校規定,待遇悉依相關規定支給。

(五)本校個別術科課程上課時間預計為「週四10:00-14:00」,無法配合本校上課時間者不予聘 任;經聘任教師均依規定到校上課,若違反者予以解聘。

十一、本簡章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臺南市立南新國中111學年度音樂班外聘小提琴、大提琴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音樂班外聘       提琴教師 編號: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 字號   郵遞區號           電話   手機   e-mail   住址     現職   學歷 畢業學校 □日間部 □暑期部 □夜間部 科系 組別  系 組 畢業 年月  年  月     證書字號   教育 學程 畢(結)業學校   畢(結)業年月   年   月  證書字號   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1. 2. 3.   經   歷     服務機關 單位名稱 職別 到 職 卸  職 證件名稱 及字號 貼相片處   (請貼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1.本人保證無違反教師法第14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或患有開放性肺結核、法定傳染病等。

本人願自動辭去職務,退還貴校聘書。

2.本人備妥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歷任服務機關之服務證明書,以及表內各項證明文件正  本暨影本各乙份,並分別依序排列(裝訂)完整,正本驗畢後發還。

另證件或影印本如有不實  者,應負法律責任。

   切結(應考)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111音樂班術科老師招考簡章.pdf ::: 快速登入 ::: 搜尋 search 進階搜尋 行政單位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室 總務處 人事室 會計室 夜補校 資訊組 教職員信箱 學校電話:06-6563129【查看分機】 地址: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65號、傳真:06-6561044 【地圖】 管理員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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