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沿革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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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民事、刑事第一審通常、簡易訴訟案件及民事小額事件,不服簡易庭判決、裁定而 ... 大漢溪東南岸,為依山傍水的地理環境,原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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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國憲法之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並有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司法院為貫徹司法權之行使,設大法官以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並設各級法院掌理民事及刑事之審判。

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我國法院分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

原則上採三級三審制,最高法院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掌理民事及刑事訴訟案件之終審裁判,當事人權益之爭執,國家刑罰權之存否,至此定讞。

高等法院為介於最高法院與地方法院間之第二級法院,職司民事、刑事及法律規定之其他訴訟案件審判業務。

在司法行政方面,直接受司法院監督,並監督所屬各分院與各地方法院及少年家事法院之司法行政業務。

地方法院所管轄事件,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為民事、刑事第一審通常、簡易訴訟案件及民事小額事件,不服簡易庭判決、裁定而上訴或抗告之民事、刑事案件及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非訟事件。

民國101年9月6日司法院指示地方法院成立行政訴訟庭,目前地方法院除前揭管轄事件外,尚包括簡易行政訴訟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

   沿革 本院位居臺北盆地邊緣之臺北縣土城市(已改制為新北市土城區,下同)內,地處大漢溪東南岸,為依山傍水的地理環境,原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

追溯根源始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民國34年11月1日接收日據時期之「臺北地方法院」,並改稱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臺北市、基隆市、臺北縣等區,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於民國39年12月1日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轄範圍雖縮小,然所轄臺北市、臺北縣等區域屬政治、文化、經濟之重鎮,在工商突飛猛進,經濟繁榮、社會發展過於迅速,人口急速流向都市等客觀環境變遷下,業務難免浩繁,案件逐日遞增,辦公廳舍擁擠不堪,尤其所轄臺北縣人口當時已達200餘萬,為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組織過於龐雜難以監督及便民起見,前司法行政部乃有籌設法院之議,經責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負責籌備,同院檢察處協同辦理外,並與臺北縣政府(已改制為新北市政府,下同)及臺北縣議會(已改自為新北市議會,下同)協調,於民國66年2月14日由臺北縣議會通過,建議於臺北縣設置法院。

復經臺北縣政府報由臺灣省政府,函請前司法行政部接納,轉報行政院同意。

後由臺北縣政府提供土城鄉都市計畫機關預定地第8、9號兩筆土地為院址,面積約2.1288公頃,於民國67年2月1日及同年4月6日先後與地主協商,所需土地大部分價購、小部分由臺北縣政府辦理徵收完成。

新院舍之建築工程於民國68年7月28日開工,於民國69年11月13日完工,並於民國70年2月16日正式成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以綜理臺北縣板橋、中和、永和、土城、三峽、鶯歌、樹林、三重、新莊、蘆洲、五股、泰山、林口等13個鄉鎮市區內之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目前轄區人口已逾307萬人,約占新北市總人口78%,是全國管轄人口最多的地方法院。

本院院址設於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138號(改制後為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38號),行政大樓為地下1層、地上3層建築,地上可使用坪數約1,583坪。

由於管轄區域幅員廣闊,設籍人口急遽成長,民、刑事訴訟案件及非訟事件日益增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銜命於民國79年4月2日升格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復因臺北縣於民國99年12月25目改制為新北市,為名副其實,貫徹法院組織法第8條縣市各設地方法院之旨,司法院遂指示本院於102年1月1日正式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原有轄區不變,原地址同時整編為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為配合司法院政策,本院於民國80年7月1日在臺北縣板橋市成立「板橋簡易庭」,辦理臺北縣板橋市、永和市、中和市、土城市、三峽鎮、樹林市及鶯歌鎮7個市鎮之民事簡易等相關業務;復於民國86年9月遷入臺北縣板橋市民生路1段30巷1號本院第二辦公大樓。

於民國80年8月1日在臺北縣三重市成立「三重簡易庭」,辦理臺北縣三重市、新莊市、蘆洲市、泰山鄉、五股鄉及林口鄉6個鄉市之民事簡易等相關業務,並於民國85年4月1日遷入臺北縣三重市重新路3段145號新建大樓。

本院設立後,由於轄區人口成長快速,案件急劇攀升,不論民事、刑事、民事執行或其他案(事)件,在各法院中均名列前茅,本院編制員額,隨著業務量不斷擴大,由肇建初期之125人增至目前之924人,迨至民國98年辦公廳舍仍不敷使用,遂租賃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6樓作為辦公廳舍,本院民事執行處、非訟事件處理中心、公證處,並於98年7月13日遷至該址辦公。

本院新收案件從民國70年之37,840件,逐年遞增至96年之402,952件,102年仍達356,992件,成長迅速。

人員的增補培訓和辦公室的擴充調整,形成嚴峻挑戰,幸賴司法院縝密規劃及本院同仁密切配合,終能渡過難關,民事審判方面,陸續設立勞工、選舉、醫事、工程、國賠、智慧財產、證券期貨專庭,處理日益增加的專業事件。

刑事審判方面,設置肅貪、重大、賄選、性侵害、醫療、金融、智慧財產、軍事專庭,並因應刑事訴訟法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落實交互詰問、簡式審刊、量刑協商程序。

由於家庭糾紛及少年事件漸增,除成立家事法庭外,另擴大少年法庭及觀護人業務規模,並配合行政訴訟改採三級二審制,成立行政訴訟庭,以利民眾尋求救濟。

司法行政方面,為了便民禮民,本院率先設置為單一窗口民服務中心,強化為民服務功能,又隨著電腦科技的廣泛應用,適時推動遠距視訊及裁判書、法庭筆錄、函稿、辦案簿冊電腦化作業,加強同仁在職訓練,提昇審判及行政效率,歷年來審理伍澤元貪污、白曉燕命案、臺北縣議員貪污、連勝文槍擊、中小學營養午餐、食品塑化劑等社會矚目案件,懲惡揚善,引導人民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充分發揮保障人民權益及維護社會秩序的功能。

本院在有限之司法預算情況下,逐年修繕老舊廳舍、改善法庭品質,加強便民服務之各項軟硬體設備。

隨著本院逐步汰舊換新的各項修繕工程完成,洽公民眾除能感受親切而不失莊嚴的環境下處理事務外,更能體驗出司法為民的用心及努力。

相信本院將能提供更親切、效率的服務,以提升司法人權與司法公信力。

發布日期:105-11-08 更新日期:110-01-08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文書科 認識本院 本院沿革 關於院長 本院組織 本院管轄 活動紀要 地址電話 位置交通 樓層平面圖 政府資訊公開 關於法官 法官事務分配 本院各庭分案要點 法官專業法庭 民事法官名錄 刑事普通庭法官名錄 強制處分庭法官名錄 刑事審查庭法官名錄 刑事簡易庭法官名錄 少年法官名錄 家事法官名錄 板橋簡易庭法官名錄 三重簡易庭法官名錄 行政訴訟庭法官名錄 民事執行處法官名錄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澄清新聞 公示送達 徵人啟事 採購資訊 其他資訊 停止拍賣公告 停止應買公告 公示催告 業務簡介 民事 勞動事件 訴訟外ADR 家事 少年 刑事 行政訴訟 公證業務 提存業務 登記業務 司法會計 司法統計 政風專區 性騷擾防治專區 查詢服務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裁判主文公告 案件進度查詢 開庭進度查詢 庭期表查詢 名冊專區 義務辯護專區 刑事補償專區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其他查詢服務 便民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視訊諮詢服務 視訊開庭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多元繳費服務 徵收費用標準 閱卷聲請 系統服務 與民有約 電子檔案上傳區 調閱電子筆錄 多元繳費平台 督促程序自動化平台 防疫訊息 其他便民服務 問卷調查 書狀範例 司法院書狀範例 本院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司法院常見問答 本院常見問答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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