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見的勞基法違規項目,誰是違反勞基法大戶? - 嘉譽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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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 二、消失的加班費: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 勞工如果有於 ... 跳至主要內容 天龍國這103家公司違反勞基法!首都客運、新光三越、世界健身最大尾! 台北市勞動局3/5下午公布最新一波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本次共有103家企業上榜,裁罰金額最高前三名,分別是首都客運90萬元、新光三越62萬元及香港商世界健身30萬元。

新聞來源:天龍國這103家公司違反勞基法!首都客運、新光三越最大尾 根據勞動部資料庫顯示,違反勞基法的紀錄中,最常見的違規項目通常與「薪資」「工時」有關。

一、休息時間的戰爭:未依規定給予休息、休假。

按《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另,依《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 二、消失的加班費: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 勞工如果有於平日或休息日加班,按《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本來就應該給加班費。

至於勞工加班後是否選擇補休,依《勞基法》第32條之1的規定,應該完全依照勞工的意願,雇主不可以片面要求勞工補休。

三、爆肝模式加班:加班時數超過法定標準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

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個月總量管控,但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員工是公司珍貴的資產,希望雇主們都能遵守法令相關規定,給予員工適度休息與照護! 只有勞資關係平衡、優化公司制度,才是永續經營的根本呀! 發佈留言取消回覆留言名稱 電子郵件 個人網站 近期文章 公司發薪水要給薪資明細嗎? 勞檢懶人包:勞檢員上門,要準備什麼?​ 勞檢懶人包:公司被勞檢了,我應該怎麼辦?​ 接種COVID-19疫苗,可以請疫苗接種假嗎? 2022年過年上班薪資怎麼算?年節出勤加班費一次看懂 ©2020Allrightsreserved嘉譽康宇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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