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機關道路工程二、三級抽樣送試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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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5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施字第 1090021 417 號函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2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施字第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機關道路工程二、三級抽樣送試作業程序 公發布日: 民國105年11月16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9年05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工施字第1090021417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工務類 圖表附件: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機關道路工程二、三級抽樣送試作業程序(109.5.25).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5.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5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施字第 1090021  417 號函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4.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2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施字第 1080006  848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3.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1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品字第 1060036  521 號函修正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2.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品字第 1060020  905 號函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1.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品字第 1050035  947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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