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 - 民商法律学院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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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合同法、公司法、商法总论 张谷教授1990年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3年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2004年曾在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进修访问,2004至2005年在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研究。

目前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著作与成果:提起诉讼致诉讼时效中断析,《法学》,1991年11期;试论我国民法对死者名誉权的保护,《上海法学研究》,1991年6期;法人人格权受侵害可否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政治与法律》,199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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