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加重吊扣牌照6個月| 交通新聞|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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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增訂未依規定裝設及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處罰、修正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之處罰及延長危險駕駛行為應吊扣 ... Language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ภาษาไทย ViệtNgữ BahasaIndonesia 關於我們 組織架構 院頒方案 相關研究及計畫 路老師培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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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道路法:危險駕駛動作將開罰-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網
第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 ...
- 3危險駕駛注意!蛇行逼車加重扣牌照半年最快年中上路| 綜合 ...
- 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全國法規資料庫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 ...
- 5蛇行、逼車、超速60 公里吊扣牌照延長至半年- 自由電子報汽車 ...
為了遏止危險駕駛與噪音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 條條文修正案」,汽車駕駛人若超過最高速限60 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