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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考《日者》、《龜策》二傳並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稾之明證,當以知幾為是也。

然《漢志·春秋家》載《史記》百三十篇,不云有闕 ... 下载 史記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史記》註本 史記三家註 史記作者:司馬遷 西漢 版本信息姊妹计划:百科·大典·吴典·粤典·图册分类·语录·数据项 《史記》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

〉漢司馬遷撰,褚少孫補。

遷事蹟具《漢書》本傳。

少孫,據張守節《正義》引張晏之説,以為潁川人,元成閒博士。

又引《褚顗家傳》,以為梁相褚大弟之孫,宣帝時為博士,寓居沛,事大儒王式,故號先生。

二説不同。

然宣帝末距成帝初不過十七八年,其相去亦未遠也。

案:遷《自序》,凡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為百三十篇。

《漢書》本傳稱其十篇闕,有録無書。

張晏注以為遷歿之後,亡《景帝紀》、《武帝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傳靳列傳》。

劉知幾《史通》則以為十篇未成,有録而已,駁張晏之説為非。

今考《日者》、《龜策》二傳並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稾之明證,當以知幾為是也。

然《漢志·春秋家》載《史記》百三十篇,不云有闕。

蓋是時官本已以少孫所續,合為一編。

觀其《日者》、《龜策》二傳並有「臣為郞時」云云,是必嘗經奏進,故有是稱。

其「褚先生曰」字殆後人追題,以為別識歟。

周密《齊東野語》摘《司馬相如傳贊》中有「揚雄以為《靡麗之賦》,勸百而諷一」之語,又摘《公孫宏傳》中有「平帝元始中,詔賜宏子孫爵」語,焦竑《筆乘》摘《賈誼傳》中有「賈嘉最好學,至孝昭時列為九卿」語,皆非遷所及見。

王懋竑《白田雜著》亦謂《史記》止紀年而無歳名,今《十二諸侯年表》上列一行載庚申、甲子等字,乃後人所增,則非惟有所散佚,且兼有所竄易。

年祀緜邈,今亦不得而考矣。

然字句竄亂,或不能無,至其全書,則仍遷原本。

焦竑《筆乘》據《張湯傳贊》如淳註以為續之者有馮商、孟柳。

又據《後漢書·楊經傳》,以為嘗删遷書為十餘萬言,指今《史記》非本書,則非其實也。

其書自晉唐以來,傳本無大同異。

惟唐開元二十三年。

敕升《史記·老子列傳》於《伯夷列傳》上。

錢曾《讀書敏求記》云尚有宋刻,今未之見。

南宋廣漢張材又嘗刊去褚少孫所續,趙山甫復病其不全,取少孫書別刊附入,今亦均未見其本。

世所通行,惟此本耳。

至偽孫奭《孟子疏》所引《史記》「西子金錢事」,今本無之。

蓋宋人詐託古書,非今本之脫漏。

又《學海類編》中載偽洪遵《史記真本凡例》一卷,於原書臆為刊削,稱即遷藏在名山之舊槀。

其事與梁鄱陽王《漢書》真本相類,益荒誕不足為據矣。

註其書者,今惟裴駰、司馬貞、張守節三家尚存。

其初各為部帙,北宋始合為一編。

明代國子監刊版頗有刊除點竄。

南監本至以司馬貞所補《三皇本紀》冠《五帝本紀》之上,殊失舊觀。

然彙合羣説,檢尋校易,故今録合倂之本,以便觀覽。

仍別録三家之書,以存其完本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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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

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此西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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