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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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中央行政機關共分為三級,以行政院為首,下設34個機關,通稱部會,是中華民國政府首要的組成部分;其中行政院負責統轄各中央行政機關,被視為 ...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部會」重新導向至此。

關於「部會」一詞的廣泛用法,請見「部」。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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