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列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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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現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和縣級行政區。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1]
以下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2]:
注2:海南省部分區域現由中華民國、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實際控制,參閱南海諸島。
注3:西藏自治區部分區域現由印度、不丹實際控制,參閱中印邊界問題、中不邊界爭議。
注2:東莞市、中山市的行政區劃是地級市、鎮(街道)兩級編制,沒有縣級編制。
注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東沙群島劃歸廣東省陸豐市碣石鎮管轄,但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