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專門機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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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機構是與聯合國合作的自治組織。

最初可能不是由聯合國創建,但由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七條和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納入聯合國系統。

目前聯合國共有15個[1][2][3] 代表聯合國履行各項職能的專門機構。

下面列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

[4] 簡稱勞工組織,成立於1919年,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

制訂政策和方案,用以改善工作條件和增加就業機會,並確定供世界各國使用的勞工標準。

簡稱海事組織,成立於1959年,總部位於英國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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