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任社葬儀包辦處|告別式追思會、生命禮儀、喪奠禮紀錄承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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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 ... 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首頁 關於左任社 服務項目 禮儀方案 禮儀百科 相關資訊 平面記錄 大殮與停殯 1、成服:以前有成服儀式,今多省略。

2、放板:運棺木到喪家,俗稱「放板」或「放壽」。

3、接板與磧棺: 壽板運到離喪宅幾十公尺遠時要暫停,孝男等穿孝服哀嚎來跪接,俗稱「接板」。

接板時為首帶〝一袋米〞(內放銅幣,今改用紅包),一副桶箍篾,一支新掃把,米與桶箍放在板上,俗稱「磧棺」,新掃把則用來掃棺,同時孝子每人孝服衣裙都佩許多捲好的銀紙在棺前燒,燒完,棺木才抬進家門,抬棺入屋,要頭先進,俾便入殮時頭內腳外。

4、乞水: 接棺後隨即乞水,子孫全部穿孝服往大圳溝或河川,為首帶瓦缽、香、四方金、兩枚硬幣、抵水濱,燒香向水神禱告因某人去世,向水神乞水以便沐浴、舀水,不可逆流,尤忌重舀今人住於都市嫌河水髒或離河太遠,也有人以水桶裝自來水置於露天處以行乞水之禮。

5、沐浴:乞水返家,旋即舉行沐浴、穿衫辭生,分手尾錢儀式。

沐浴,由長子或「土公」以白布沾乞自河川之水,由頭到腳做一比畫,比畫時「土公」須唸吉利話。

6、穿壽衣: 今人大多於未斷氣即為死者穿上壽衣,少數地區仍循古禮於沐浴後行之。

往生者之穿著,貼身一重必須用白色棉布衣褲,中層隨人穿,外層則昔多用長衫馬掛,今已有人穿西裝。

7、辭生: 此為尚看得見死者容貌最後一次之祭奠,也是往生者辭別「生人」階段最後一次祭奠,故名「辭生」。

須準備六至十二碗食碗,陳於往生者面前,長子站在竹椅子,餘人跪於屍旁,由道士或土公用竹筷代死者夾菜每夾一道便唸一道吉利話。

8、乞手尾錢: 「辭生」後即乞手尾錢,把預放在死者衣袋內的硬幣分給子孫,每人一枚,象徵著留下財產分給眾子孫,另一方面也是責任之傳承。

9、大殮與棺中佈置: 即將屍身置入棺內,通常人嚥氣後廿四小時內擇吉時入殮。

入殮時子孫環視,有的子孫親自為之。

長子用白布自屍腰提起,其餘子女抱其頭與足,小心放入棺內,此時民俗忌「人影」被壓住,故須注意燈光之光源方向。

下墊棺席蓋水被,加枕,庫錢、生前物品、過山褲及桃枝等。

棺底最好先舖木碳以吸屍汁、乾燥用,亦有置七星板。

右腳踏銀紙左腳踏金紙(部分地區正好相反)。

10、封釘與停殯: 屍體安置好後,以銀紙固定不會移動,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封釘,父喪由族長主釘,母喪由「母舅」主釘,謂之「封釘」。

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五彩布,長釘要整支打入,小釘只略釘一下,即由孝男用口咬起置於香爐。

釘釘時要唸吉祥話。

如隔三天以上才出葬,停柩在堂,等待出殯,則須〝打桶〞以防臭味溢出。

11、拼腳尾物,佈置孝堂與供飯: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等移走,俗稱「拼腳尾物」,然後在柩前布置孝堂,以白布遮柩,設靈幃,架遺像,置靈桌,供奉魂帛,魂幡,置一對蠟燭、鮮花,設香案、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

自入殮起每天要供飯,供二餐,早、晚要捧水供亡親洗手面、洗腳手。

12、宗教儀式: 大殮是喪禮中重要儀節,大部分人家都會衡酌自己經濟情形,宗教信仰敦聘宗教人士到宅舉行宗教儀式。

若舉行宗教儀式則魂帛、魂幡等即委請道士僧尼製作書寫。

13、做七:「頭七」由兒子辦理,「二七」為小七,「三七」係出嫁女兒負責,「四七」也是小七,「五七」為出嫁孫女祭祀,「六七」也是小七,「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由兒子辦理有始有終,功德圓滿。

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

14、守靈:未出殯前子孫須在靈幃守靈。

因生前晨昏定省,不忍讓死者遽爾孤零。

15、香奠與答紙: 往生者親友通常會送錢給喪家銀紙燒與亡者,俗稱「香奠」金額必須單數,切忌雙數,以免重喪。

喪家收到香奠,必須答謝,目前以答毛巾最為通行,而且是收到香奠當時隨即答謝。

16、訃聞之撰印及郵寄: 大殮後,家屬或治喪委員會應撰好訃聞付印,並斟酌情形郵寄有關的至親好友,不應濫發,簡要敘述如后。

(1)對死者之稱謂及姓名:對死者之稱謂是視由何人發喪,通知各親友而定。

如由兒女發喪,則對死者稱「先考(妣)某公(母)○○府君(太夫人)」;若由丈夫發喪,則稱死者為「先室某女士」;反之則稱死者為「先夫某公」,若由孫子為祖父發喪則稱死者為「先祖考某太府君」等。

(2)死亡之年月日時及地點(3)出生之年月日(4)享壽幾何(5)隨侍在側等套語 (6)停柩何處(7)?年?月?日?時在?地舉行公家奠禮(8)發引安葬於何地(或何地火化) (9)叨在○○○誼哀此訃聞等套語。

(10)家屬稱謂:排在第一個的一定要與第一項對死者之稱謂相對應。

如此項具名自稱「未亡人」,第一項一定要稱「先夫」(死者)。

第一項若稱「先考」,則此項自稱「孤子」「孤哀子」。

現今大多儀禮公司一手包辦。

17、喜喪燈(大燈)之製作與懸掛方式: (1)喜喪燈(2)一般家庭往往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用甲表示)。

遇喪事加兩盞喪燈(用乙表示)。

(3)懸掛方式及意義:喜喪燈(俗稱大燈),乃懸掛在廳堂之外以示區別,喜喪燈之懸掛目的乃在分別1.停柩在堂,2.出殯後 各地習俗皆有不同之處可免過度執著 Update|2011-07-08 Hits|2534 左任社葬儀包辦處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鎮東街18號 電話 07-8213356/8229209 24小時服務專線0910-718241 Copyright高雄左任社葬儀包辦處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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