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教戰守則【民事篇08】 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 - 負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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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小額訴訟的標準:金額. 相較起來,小額訴訟程序的標準就單純的多。

只要案件的訴訟標的價 ... 跳至主要內容 負負律師法律、音樂、品酩、生活 民事訴訟上有所謂的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用來因應一些比較小型的案件,以節省司法資源。

畢竟如果社會上大大小小的案件都用最高規格來處理,非但會讓法官與法院勞心勞力,更會嚴重拖慢審理進度,對人民權益的保障反而不足。

或許某些人會覺得,司法制度特別設計了簡易訴訟程序與小額訴訟程序,是一種大小眼的表現,覺得司法制度看不起金額比較小、案情比較單純的案件。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些金額較低、案情較單純的案件當事人,其實通常也期待案件能夠以更高的效率解決。

大概不會有人希望一個5萬元、10萬元的案件,還要經過三級三審、拖個2、3年才塵埃落定。

所以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的存在,實際上也有其意義存在。

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的標準 以下簡單介紹,哪種民事案件會採用簡易訴訟或小額訴訟程序來處理。

簡易訴訟的標準:金額、案件類型 簡易訴訟程序的採用標準有兩個方面:金額與案件類型,只要符合其中一方的標準,就會走上簡易訴訟程序。

如果開庭通知上的案號是「XX年度簡字第XX號」或「XX年度○簡字第XX號」,就代表這個案件是簡易訴訟案件。

金額:訴訟標的價額低於50萬元 訴訟標的價額的概念就是民事案件所涉及的價值或金額,其概念已經在我的【如何起訴?起訴狀怎麼寫?】文章中有進行說明。

白話點講,只要是金額50萬元以下的案件,在法院基本上就會走簡易訴訟程序。

案件類型 法律另外也有規定部分案件類型,不論案件金額,一律採用簡易訴訟程序,其中比較重要、值得注意的幾個如下: 因房屋租賃而產生的案件。

勞動契約期限在1年以下的勞資案件。

房屋或土地的越界糾紛。

車禍賠償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小額訴訟的標準:金額 相較起來,小額訴訟程序的標準就單純的多。

只要案件的訴訟標的價額在10萬元以下,就一律會走小額訴訟程序。

如果開庭通知上的案號是「XX年度○小字第XX號」,就代表這個案件是小額訴訟案件。

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的實益 我國簡易訴訟程序與小額訴訟程序的最大宗,是來自於催繳信用卡款、水電費或電信費的案件。

由於一般民眾欠繳信用卡費、水電費或電信費的金額很少達到10萬元以上,而銀行、台電、自來水公司或電信公司往往是以一次數十、甚至數百件的案量送進法院。

簡單地想像一下,就可以知道這海量一般的催繳案件,是不可能全部都用最嚴謹的規格來處理。

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正有助於讓這些催繳案件速審速決,而不至於擠壓到司法資源,讓法官能騰出更多心力去處理真正具有高度爭議的案件。

有時候如果我們到法院簡易庭,可能會看到法官在一個早上安排連開30、40庭的案件,每一個案件的庭期則只有5分鐘,甚至更短。

這就是在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的制度下,法官可以用更為簡便的程序,快速消化掉這些瑣碎的催繳案件。

簡易訴訟程序的特點 簡易訴訟程序相較於通常程序,設計了一些較為簡化的特殊制度,其中有幾點對當事人比較具有意義、比較值得當事人注意: 原則上強制調解 因為法律規定,訴訟標的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民事訴訟,在開庭前一定要先經過至少安排一次調解。

而簡易訴訟程序的金額門檻正好就是50萬元,也就是說,只要是因為金額標準而走簡易訴訟程序的案件,就必定會在開庭前至少安排一次調解。

簡化的開庭與證據調查 簡易訴訟程序的開庭以一次為原則,也就是說,在簡易訴訟程序中,原則上法院會盡量用一次開庭就把案件該審的部分審理完畢。

但這並不是絕對,如果法官覺得有必要,當然也可以再開第二庭、第三庭或以上。

證據調查的程序也有一定的簡化,例如關於傳喚證人到場,一般的程序是法院會寄開庭通知單給證人,讓證人在下次開庭日出庭作證。

但在簡易訴訟程序中,法官可以選擇比較便利的方式來通知證人,例如請當事人直接將證人帶來開庭,而不再另外寄通知單給證人等等。

而簡易訴訟程序的開庭筆錄,也可以採用比較簡短的記載方式,不用像一般情形那樣詳細記載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上說了什麼話。

上訴:二審止步 這大概是簡易訴訟程序與通常訴訟程序最大的差異所在,簡易訴訟會在地方法院簡易庭內,由一個簡易庭法官審理、判決(法律上稱之為『獨任』)。

如果當事人不服簡易判決結果而提出上訴,上訴案件由地方法院合議庭,由三個民事庭法官審理、判決。

而且二審判決之後便會定讞、確定,沒有再上訴第三審的機會。

也就是說,簡易訴訟案件的上訴過程基本上是二審止步,而且這上訴的過程,全部都會在地方法院裡走完,不會進到一般掌管二審審判的高等法院。

小額訴訟程序的特點 可以想見,小額訴訟程序既然處理金額更低的案件,訴訟程序自然也會有更加簡潔的制度設計。

表格化起訴狀 小額訴訟程序的起訴,可以採用表格化的起訴狀,也就是更加制式化的簡易型起訴狀。

在司法院網站裡也可以找到小額訴訟程序專用的表格化起訴狀,而填寫的概念與需知也與一般起訴狀大同小異。

強制調解 正如前述,關於訴訟標的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在開庭前一定至少要安排一次調解。

而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金額既然在10萬元以下,自然就會落入強制調解的案件類型,在開庭前一定會至少安排一次調解。

但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上特別規定,如果小額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在調解當天沒有正當理由而缺席,有到場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在調解當天直接開始辯論,法院也可以逕行一造辯論判決,這對缺席的當事人是非常不利的。

關於一造辯論判決的意思,可以參考我的【看懂開庭通知】一文。

更簡化的開庭與證據調查 除了原本簡易訴訟程序的簡化開庭流程以外,小額訴訟程序更進一步,甚至允許法官在某些情況下,不用調查證據就認定事實。

舉例來說,如果小白以小額訴訟程序向小黑催討3,000元,結果小黑在開庭時主張契約不是他簽的,因此請法官做筆跡鑑定、指紋比對,法官就可能因為證據調查的成本與案件金額不成比例,因此不准許小黑的要求,而直接認定事實。

上訴:二審止步 這部分的流程與簡易訴訟程序基本上是相同的,也就是二審止步,而且這上訴的過程,全部都會在地方法院裡走完,不會進到一般掌管二審審判的高等法院。

↑簡易、小額訴訟程序與通常程序的上訴流程比較 文章導覽 ← 訴訟教戰守則【民事篇07】⏤訴訟代理人的資格與委任【工作不要聽歌01】⏤黃花首張EP《花雨》 → 在〈訴訟教戰守則【民事篇08】⏤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中有52則留言 負負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我有健身房教練課程的合約問題,請問合約有很多張,我可以分開申請小額訴訟嗎? 謝謝您:) 回覆 您好,如果是很多張合約的話,分開申請小額訴訟應該是可以的。

如有其他問題的話,也歡迎加Line討論喔。

回覆 請問<50萬的簡易訟訴在調解庭上,若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是和小額訴訟一樣,適用"有到場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在調解當天直接開始辯論,法院也可以逕行一造辯論判決"嗎?謝謝 回覆 簡易訴訟裡,就沒辦法在調解當天直接開始辯論。

但如果在辯論期日,還是可以一造辯論判決。

回覆 請問小孩(當時小孩未成年)在108年6月份網絡上留言被截圖提告刑事 刑事走完法官判無罪家長帶回管教 這事件經過快滿兩年在今年的六月底⋯對方又提告民事求償 出庭後民事庭法官判我們需要賠償對方兩萬一千三 結果原告不服又上訴⋯⋯ 請問原告再上訴⋯對我們會再造成判賠金額提高嗎? 回覆 您好,這邊回覆您: 原告上訴並不一定會讓判賠金額提高,還是要取決於二審法院的判斷。

若法院認為原告上訴的理由正當,就會提高判賠金額;反之,若法院認為原告上訴無理由,就會維持原本的金額。

而如果我方覺得原本的金額過高,也可以向二審法院提出「附帶上訴」,請二審法院降低、甚至免除我方的賠償金額。

回覆 請問簡易庭開幾次庭,會有言詞辯論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簡易庭原則上都會開至少一次的言詞辯論庭。

而簡易庭的庭期次數並不一定,取決於案件複雜程度。

以我的經驗,有的簡易庭一次開庭就結案,也有的簡易庭因為涉及比較複雜的證據調查,還是花了數個月、甚至1年的時間才結案。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請問,簡易庭的小額訴訟需要提法條嗎?或者是附上契約即可? 感謝您謝謝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法條如果能夠正確引用當然是最好,沒有也沒關係。

對於非法律專業的當事人,大多數法官不會強求引用法條。

若有契約,建議檢附,畢竟契約通常是案件最重要的證據。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我利用IG訊息與賣家買東西,因商品有瑕疵要求退貨,賣家不願受理,但賣家是用便利商店包裹寄貨,所以我查不到賣家的公司名稱、姓名、地址等等,因此請求消保會協助但被拒絕,請問我沒有賣家的資料有辦法提出小額訴訟嗎?而且賣家說我若告他詐欺,他要告我誣告,請問我這樣算誣告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在沒有對方店家的基本資料的情況下,老實說提出訴訟的成功機率也不高,因為法院也找不到對方到底是誰,無從審起。

誣告的部分,必須是您「明知對方無罪,但還是要向對方提告」才會成立,供您參考。

回覆 請問我在來line上面跟人交易,金額68000,我有匯款紀錄,文字訊息,後因對方延遲給付貨品,雙方約定11/25後退款,但截止目前用一堆理由不退款,請問我要如何處理比較快,11/30有先去警察局,本想告詐欺,警員建議先走消保官和民事,已登陸消保申訴系統立案,民事部分我可以怎樣做,目前已跟對方約定延遲付款每天賠付我精神損失1000元(50400+N延遲天數*1000),對方持續都有回訊息,但也一直話術! 走民事,法律端可以依照對方提供的寄貨地址或者銀行帳號找到人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提出民事訴訟的話,可能可以透過銀行帳號,由法院找到對方的聯絡方式,但這也取決於法院的處理。

回覆 請問前陣子我騎機車輕微擦撞到汽車的左後方,警察判定我全部肇責,對方汽車開回原廠維修花費2萬元, 當中申請過一次調解,對方未到及委任保險公司也未到。

今天對方保險公司直接打來說,他們不走調解了,請我直接賠償維修費全額,不然就走民事訴訟。

請問如果走民事訴訟我需要額外付擔訴訟費用嗎? 另外,賠償金額我完全沒有商談的機會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若民事訴訟法院判定您全部敗訴,就會需要負擔對方代墊的裁判費。

在訴訟進行過程中,您隨時可以向法官表示您有調解意願,請法院幫您們安排調解。

回覆 請教律師 本人對前雇主提出薪資給付不完全之訴訟,是小額訴訟,前雇主在民事答辯狀反而向我請求給付,指我在職時侵吞財務並提出損害賠償證據(公司與某人的和解書),此事我完全不知,請問 前雇主可以將兩個不相干的案件合併在一起審理嗎,我可以請法官排除與原訴訟內容無關的案件,請前雇主另案提出訴訟請求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您可以請求將兩個案件分開,但還是取決於法官的想法。

前雇主應該是想要做抵銷,而基於紛爭一次解決的原則,法官很有可能還是會把兩個案件合併審理。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被逆向單行道機車撞,經車鑑會判定無肇事原因,因調節兩次未果,車損的部份要請求損害賠償,請問負負律師,走小額訟訴需一併檢附車鑑會資料嗎?對方不想理會,是要聲請假執行還是假扣押,另在哪個時間點可以提出,是在小額訟訴成功後嗎?謝謝🙏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對我方有利的證據當然可以的話一併附上。

假執行是在收到勝訴判決後聲請。

假扣押則是在起訴前就可以提出聲請,但必須向法院說明「懷疑對方可能脫產」的理由。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先前為向債務人追討欠款,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但對方又向法院提出異議。

現在法院要開簡易庭進行調解,請問我除了備妥所有的證據之外,還需要另外準備民事起訴書狀嗎?謝謝您!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可以不用另外準備民事起訴狀,一開始的支付命令聲請狀就視為已經起訴了。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被逆向單行道機車撞,經車鑑會判定無肇事原因,因調節兩次未果,車損的部份要請求損害賠償,請問負負律師,走小額訟訴需一併檢附車鑑會資料嗎?對方如欲脫產,是要聲請假執行還是假扣押在哪個時間點可以提出呢?在小額訟訴成功後嗎?謝謝🙏 回覆 負負律師你好 請問如果被欠債超過了20年,因對方過世了幾年,子女們都放棄繼承,有扣壓一土地,我一直都沒有跟債權人強力催討跟執行,她過世後,但最近共有人申請強制分割,變成了國有財產局出面,也有通知我要開簡易庭,這樣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既然法院已經通知開庭,建議您可以出庭表示意見。

至於要表示什麼意見以及後續的處理手續,取決於您希望如何處理現在的這筆債務。

這部分歡迎您加Line做進一步討論喔。

回覆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我有2張健身房教練課程的合約問題,加起來剛好超過10萬多一點 因為不確定走[小額訴訟]跟[簡易訴訟]繁易度差多少.我應分開走[小額]?還是就合在一起走[簡易]呢?? 謝謝您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兩者簡繁程度差異不大,如果兩份合約內容差異不大,我會比較建議一起提起簡易訴訟,一方面是紛爭一次解決,另一方面也可以少繳一些裁判費。

回覆 您好:請問親戚欠卡費未繳~3分之一要拍賣土地掉~本人持9分之一不去開庭放棄可以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只要您確實沒有想要那3分之1的土地,沒有問題。

回覆 請問律師: 我賣半成品製作成品給買家,買家收到貨說尺寸55小了戴不進去,我當下跟買家說:幫你換56現成品,她說好,便將貨寄回來。

因為和對方訊息中不愉快,我便拒絕換現成品給她,我說收到幫她改大寄回。

她說我出爾反爾,要求全額退款,原因是當初他要製作的尺寸為56,我給她做小了 她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我 請問我該如何呢? 回覆 您好,您的問題涉及實體法律問題以及訴訟策略,歡迎您加Line進行進一步討論喔。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上月與計程車發生後照鏡擦撞,經警方車禍初判表確認我方零肇責,目前電話聯繫對方音訊全無,我方已寄出簡訊告知是否出險或交由調解委員會調解,也沒有任何簡訊回應。

請問此情況可由我自行直接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還是請警方幫我轉送調解委員會嗎?或有其他建議呢?謝謝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可以自己向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即可。

回覆 你好,想請問若已有勞資糾紛的調解,提告後開庭前還需要再次調解後才開庭嗎?遞交狀紙時需提交調解紀錄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可以一併提供給法院,讓法院知道雙方之前已經調解過了。

但現在因為勞動事件法的規定,法院可能還是會先安排調解期日。

只是這場調解是承辦法官會親自擔任調解委員之一,因此也不是毫無實益的調解程序。

回覆 我在今天早上在車上看到一個紙板上面寫著諸多不雅的字眼~包含王八蛋、幹X娘等,是因為他誤以為我們占用他的車位,但是是他自己不知道1/1起已重新抽號。

對方也承認就是他寫的,但也擺出不然你想怎樣的態勢。

想提告公然侮辱,除了紙板跟現場的照片影瑱證明停車處為公開地點外,用民事的一班陳報狀來書寫即可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如果要提告的話,必須以民事起訴狀(提出民事訴訟)或刑事告訴狀(提起刑事告訴)來提告。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我方為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提出異議之訴,目前是已開完調解庭,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不接受調解,最後結果是調解失敗,在庭上對方宣告全數撤銷,這樣是否就已經結案了呢?未來還會有重起訴的可能嗎?謝謝🙏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對方撤回全部訴訟的話,案件就會結案。

但原告撤回訴訟後還是有可能重新提告的。

回覆 律師您好,本人我在109年9月20日在宜蘭與他人發生擦撞意外,無人受傷,由於對方的保險專員一直藉由不回我訊息持續拖延,我也認為那是小錢所以就沒有去臨櫃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而前天才突然接到對方保險突然要向我提告民事求償的部分,而預估於1/26要開簡易庭,我想向律師您詢問簡易庭相關事項: 1.由於我現在住新北但簡易庭開在宜蘭,想詢問是否能申請在新北的法院開簡易庭。

2.能否申請改期,由於我今日向礁溪派出所詢問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的事項,得知拿到此文件的流程需要約一個月,但我被通知本月26號便需要開簡易庭,另外我那天是有工作的,請問是能申請延期的嗎 感謝撥冗觀看此封訊息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1.因為車禍地點在宜蘭,所以可能還是要在宜蘭地院開庭,無法移轉到新北地院。

2.可以用書狀向法院請假,但也要看法官准不准假,如果法官不准假,可能還是要配合法院開庭時間。

回覆 負責律師您好, 與鄰居line合意定了針對漏水(他家水流到我家)修繕費用分擔契約。

已完工,事後他卻説施工時不在場(他要釐清漏水責任歸屬….),而不履約分擔.. 已申請區公所:調解不成! 請問這是屬於民事何種請求權? 如何處理? 回覆 您好,您所詢問的問題涉及實體法律以及訴訟策略,歡迎加Line做進一步討論喔。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想請問我車靜止不動被撞倒,對方保險理賠不願賠償全額,要求我部分自行負擔,我已填寫好小額訴狀,是直接遞交到地方法院去做提告民事訴訟嗎?還是需先自行到區公所申請調解後才提告呢?先感謝您的回覆!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可以直接遞交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可喔。

回覆 想請教一下,年前被資遣 資方已給資遣費,但不給全部的業績獎金 進行調解無果,進行提告的話 是否還可以一併提高他們逃漏稅 拿不到錢至少也要他們繳罰款 不然太惡劣了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可以的,但提告要求給付業績獎金與檢舉逃漏稅是不同的法律流程喔,必須分別向法院與稅務機關提出起訴與檢舉。

回覆 律師您好: 我媽媽過世時還欠5家銀行信用卡債,昨天收到簡易庭通知書,其中有1家要我們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我想詢問幾個問題 1.被告有我跟爸爸還有妹妹,需要3人都到嗎? 2.我媽媽帳戶餘額不夠還清債務需要提出證明嗎? 3.還有4家銀行的債務這件事可以向法官說或是先遞交書狀嗎? 4.信用卡附卡申請人是我妹妹這件事會影響到她嗎?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1.可以不用都到,另外兩人可以用委任狀委任其中一人代表出庭。

2.如果可以提出的話,當然可以提出。

3.可以的。

4.依信用卡帳單為準,看是誰的消費,就是誰的債務,與附卡申請人身份無關。

回覆 負負律師您好 我因將衣物(原物價約4-5千塊)送至洗衣店送洗,事先有明確告知需要用乾洗,以及髒污須處理部分。

結果衣物送回後發現,原本乾淨的位置被染色了,他們送回工廠處理一次,也處理不掉。

目前業者回覆只願依照洗價的五倍賠償,或是再送回工廠處理一次。

因為業者提出的辦法實在無法接受,所以想詢問 1、此案例會建議先走鄉鎮地方單位聲或是向消保會聲請調解嗎?但考量到如果對方都拒絕出現,此流程也沒有強制力,到頭來也白費一場?而且就算合解對方仍不支付賠償又該怎麼辦呢? 2、如果要以最有效率以及最有強制性方式,建議走小額還是簡易訴訟? 3、目前我有店家地址電話,但就是不清楚店家負責人的姓名,這樣我是否依然可進行提告,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查到業者負責人? 回覆 您好,以下回覆您: 1.一般會建議先走調解程序,但如果有您所述的考量,當然也可以跳過調解、直接提出訴訟。

2.小額與簡易訴訟並非由當事人選擇,而是提告之後,法院會自動根據您的案件性質分配成小額或簡易訴訟。

3.可以上經濟部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查詢「商號」。

回覆 律師您好 請問債務人約6萬的債務,先前有聲請支付命令(因找不到人而被駁回),但他在戶籍地居住的家人宣稱他離家(事實上債務人還是有回戶籍地),且債務人只要被找到,就會更換住所和手機號碼。

1.請問律師這樣還有辦法走小額訴訟嗎?(會不會又跟支付命令一樣找不到人) 2..該債務款項產生之原因為債務人出國時宣稱帶的錢不夠又沒信用卡,要我代墊旅費回國後返回,回國後債務人又訂半年後的機票,藉故不還旅費請問是否構成詐欺? 3.依律師您的經驗一般小額訴訟的時間會很超過半年或是一年嗎? 回覆 發佈留言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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