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盜墓賊的規矩,這種東西從不拿,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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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盜墓現在基本上已經滅絕了,在上個世紀國家管控力度不夠大,一些地區還有很多的盜墓賊。

對於盜墓這個行業最初的咱們所熟知的曹操而開創的,

他為了能夠得到錢財滿足軍隊之需就設立了一個摸金校尉。

這也算是把盜行業墓推向上國家職位,但畢竟是不光彩定位事業,還是有所避諱定的。

在古代的盜墓賊可以說是「天不怕,地不怕」,但他們就是有自己不敢觸及的墓葬物件。


在古代人們相信人死後會進入另一個世界而繼續生活,為了不在另一個世界吃苦受罪,人們就會在墓中隨葬大量的陪葬品,有時候還會生殉活人。

正是因為墓中有價值連城的各種財富,這就引來了一群盜墓賊得注意。


雖然盜墓不是個什麼光彩職業,但其可能僅需要一件陪葬品就可以發家致富。

當然,這也擔著生命危險的重大犧牲。

在這個行業有兩條行規,是每一個摸金校尉必須遵守著,也是一輩子不能違反的,否則就會發生生命危險。


這第一條就是,皇家玉器不能動。

盜墓本來就犯了死罪,犯這麼大險的原因就是單純的為了圖財。

這個玉器為皇家之物,是身份和等級的象徵,尤其在古代那種尊卑有序的年代。


一般富貴人家也不是隨便就能擁有的,如果盜墓者拿出去不僅沒人敢收,反而會惹來殺身之禍,所以說這個東西根本不能動。

在上個世紀江蘇徐州考古發現的漢景帝堂兄楚王劉戊的陵墓就發現了多處古代盜洞,其中除了玉璧、玉龍、玉蓋杯這些玉器依然存在。


其他的金銀物件都被盜掘一空,就連棺槨上的金縷玉衣也是抽走了金絲,不過羊脂玉片卻被留了下來。

這樣就印證了這一點,其實作為盜墓賊自己應該很清楚,玉遠比金值錢,卻不敢帶出墓中。


主要還是因為這些東西並不是一般人能擁有的,帶出去不能賣,藏在家裡不能吃不能喝反而容易被人發現,金就不同了,熔掉後再賣沒什麼風險。


當然,到了近現代帝制瓦解以後就沒這麼多講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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