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說說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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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釋器》中記載:「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

肉好若一,謂之環。

肉,邊也;好,孔也。

肉即周圍的邊,好即中間的孔。

根據中央孔徑的大小把這種片狀圓形玉器分為玉璧、玉瑗、玉環3種。

邊比孔大是壁,邊比孔小是瑗,邊孔一樣大為環。

另外凡是周邊有一個小缺口的環,叫做玦。


古之圓玉,有璧、瑗、環、玦四種,這四種圓玉,在人事處理上作用不同。


為禮器,用作禮天(周禮:「以蒼璧禮天」。

)或作為身份的標誌(《周禮春官宗伯•典瑞》所云:"子執毅璧,男執蒲璧"之類)。

瑗,主要用以召人。

天子召見諸侯,諸侯召見卿大夫、士的時候,都要命人拿著瑗,以為信物。

環,主要用以君免臣罪,許回復任。

玦則表示君臣關係已經斷絕,返回無望。

《荀子·大略》註:「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邊境,或遠離京都的地方),三年不敢去(離開),與之環則還,與之玦則絕。

從考古出土的實物看,古人在製作玉器時,對於玉璧的孔徑與器體的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因此今天我們習慣上把寬邊小孔徑的圓狀器統稱作璧,而窄邊大孔徑的稱為環,一般不再用「瑗」這一名稱。

玉璧是中國玉器中出現最早並一直延續不斷的品種,是很重要的瑞玉,關於玉璧,我們這裡多聊兩句喲。

根據考古發現,玉璧最早產生於距今約5、6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一直到清朝,都有不同形制和紋飾的玉璧出現。

而在戰國至兩漢則是玉璧的鼎盛時期,花紋形式多變,飾紋種類極為豐富,使用範圍大增,數量也屬歷代之冠。

關於玉璧的紋樣,在新石器時代,因受切割工具的限制,玉璧形制不太規整,或外周不圓,或厚薄不均勻,而且大多是素麵無紋,打磨較光亮。

商代璧多飾弦紋。

春秋戰國至漢代,玉璧為雲紋、谷紋、蒲紋,間或有螭紋。

唐、宋、元以後出現了凹雕螭紋、乳丁紋、獸面紋、花鳥紋裝飾的玉璧。

關於玉璧的用途,按古文獻記載和後人推測,一為祭器,用作祭天、祭神、祭山、祭海、祭河、祭星等;二為禮器,用作禮天或作為身份的標誌;三為佩飾;四作琺碼用的衡;五作辟邪和防腐用。

玉璧的這些用途在春秋戰國時代幾乎都存在,都可以從古文獻及現代考古發掘實物中找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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