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盜墓祖師爺」姚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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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近三年,建國以來最大盜墓案落下帷幕。


10月17日,遼寧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主犯姚玉忠犯搶劫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姚玉忠在審判現場

記者獲悉的裁判文書顯示,姚玉忠在較長時間內組織多起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雖無具體明確分工,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姚玉忠指揮、多人實際挖掘,有人駕駛車輛,有人放哨望風等格局,且形成了盜掘、保管、銷贓一條龍作業。

姚玉忠還策劃、組織、領導團伙成員搶劫他人文物,同案犯稱是其因為賭博缺錢。

人稱盜墓界「祖師爺」 共參與盜掘古文化遺址11次

姚玉忠今年55歲,出生於內蒙古寧城縣,該地是紅山文化的發源地之一。

紅山文化中,玉雕工藝水平高,花紋豐富、造型生動樸實。

常見玉器有豬龍形缶、烏龜、鳥等。

只有小學文化的他,從父親那裡習得看風水和墓葬的絕活,混跡盜墓圈30多年。

隨著名氣大增,盜墓圈的人也將他的本事傳得神乎其神:會看天象,能根據星斗的位置、手中的羅盤在方圓百里內確定一塊墓穴的位置。

他因此在盜墓界被稱為「祖師爺」、「關外第一高手」。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4年期間,姚玉忠共參與盜掘古文化遺址11次,盜掘古墓葬16次,其中三處地點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竊取一級文物二件。

這27次盜掘活動中,姚玉忠多次將地點選在遼寧省朝陽市境內的凌源市與建平縣交界處。

這裡是紅山文化牛河梁遺址所在地,該遺址發現了距今約5500年前的大型祭壇、女神廟、積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築,將中華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譽為「東方文明的新曙光」。

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是可與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覺達羅古文明媲美的世界性發現,該遺址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4年6月,遼寧省朝陽市牛河梁紅山文化遺址保護區建控地帶外周邊出現大批盜墓痕跡,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朝陽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11·26」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展開偵查。

同年12月8日,警方抓獲了姚玉忠等人。

盜墓之前根據專家論文搜索定位 同案人:「挖出來的東西都給了他」

此前兩天的2014年12月6日晚上,姚玉忠糾集董某、王某全、王某昌、鄒某乘坐姚玉忠和王某昌的轎車到建平縣太平莊張家窩鋪村吳家山山頂進行盜掘,由姚玉忠指揮,董某、王某全、鄒某負責盜掘文物,王某昌負責望風,但未能盜得文物。

在這些盜掘活動中,姚玉忠起指導作用。

多位同案人供述,「姚玉忠讓我們在什麼地方挖,怎麼挖,挖出來的東西都給了他。

」「每次都是姚玉忠負責找墓,提供工具,提供交通工具,發現古物後挖掘古物,及出售古物。

遼寧朝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六大隊大隊長邢軍曾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姚玉忠盜墓團伙利用微波探測儀對古墓進行探測,探測以後將數據導入電腦里,就可以呈現出古墓葬和古文化遺址的立體形象,古墓葬和古文化遺址的內部結構、物品就能呈現在電腦螢幕上。

除了藉助現代化的工具之外,在行動之前他們還會根據考古專家、學者發表的論文對古墓進行搜索定位,所以其盜掘行為成功率相當高。

在警方沒收的姚玉忠的作案工作中,包括鐵鏟一把、長繩及紅色布袋一件、木質鎬把三根、圓頭鐵杴頭二個、搞頭一把、螺絲刀一把、手電筒三個、手套二副、指北針一個、手機兩部、放大鏡一個、照片十張、對講機四個以及紅山文化鑑賞書一本。

遼寧高院認為,在實施系列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活動中,姚玉忠系策劃、探測、組織領導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嗜賭如命外號「老敗家」 有時拿古墓盜出來的東西在賭場抵押

據同案犯供述,「在盜掘過程中,每當發現有文物的蹤跡,他就支開身邊的人。

」所以姚玉忠到底拿走了多少,拿走了什麼,那些文物最終流向了哪裡,沒人知道。

正因為沒有其他言詞證據佐證,姚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也一概否認。

法院查明,姚玉忠倒賣一級文物25件,二級文物一件。

▲追回文物中的紅山文化玉佩

▲追回文物中的紅山文化玉龜

▲追回文物中的紅山文化玉豬龍

遼寧高院認為,姚玉忠在較長時間內領導組織多起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倒賣文物犯罪,在一定範圍內形成較為固定的團伙,雖無具體明確分工,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逐漸形成了姚玉忠指揮、多人實際挖掘,有人駕駛車輛,有人放哨望風等格局,且形成了盜掘、保管、銷贓一條龍作業。

據和姚玉忠接觸過的同案犯供述,姚玉忠是個賭徒。

他沒有其他愛好,就喜歡賭博,賭得還很大,這些年沒少輸錢。

據瀋陽網報導,姚玉忠有一個「老敗家」的外號,就是因為他嗜賭如命,輸贏在幾百萬元是常事,甚至還有一次達到了千萬元。

有時輸紅了眼,他會直接拿出剛從古墓里盜出來的東西在賭場抵押。

但被警方抓獲之後,姚玉忠的帳戶里一分錢都沒有。

搶劫盜墓團伙成員 由姚玉忠負責銷贓

除了盜墓、倒賣文物,姚玉忠的罪行中還涉及一項:搶劫。

曾有了解此案的檢察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姚玉忠所犯搶劫罪,確切地說是幾個盜墓團伙之間的『黑吃黑』,被搶的一方也是盜掘團伙成員。

2014年8月的一天,姚玉忠找到王井山(另案處理),商議由王井山找人搶劫馮某的文物,由姚玉忠負責銷贓。

王井山遂糾集李某、安某、張某、李某國(均另案處理)預謀實施搶劫犯罪。

同年10月初,姚玉忠與上述人員策劃搶劫細節,並於當月中旬帶領上述人員到馮某經常出入的住宅等場所進行查看、踩點,將實施犯罪的費用和馮某的個人信息提供給王井山。

隨後由王井山等五人在馮某住宅附近蹲守。

2014年10月26日晚,安某等四人在凌源市富臨佳苑小區發現馮某,遂開車將馮某押至內蒙古自治區寧城縣五華鄉與王井山匯合。

王井山等五人用事先準備好的塑料袋將馮某的手、腳捆綁,進行威脅、毆打,逼迫馮某說出藏匿文物的地點。

張某、李某國在車內控制馮某,王井山、安某、李某劫走馮某的兩部手機和車鑰匙後,回到福臨佳苑小區馮某的車中找到凌源市商業步行街某生活館和保險柜的鑰匙,同時將馮某車內的電子狗拿走。

爾後,由王井山放風,安某、李某來到該生活館二樓辦公室內將電腦機箱一個和辦公室保險柜內放置的十一件物品搶走。

隨後王井山電話通知張某放了馮某,五人逃回北京。

王井山將搶劫來物品交給姚玉忠,姚玉忠銷贓未果。

經鑑定:搶劫的十一件物品中有二級文物兩件,三級文物一件,一般文物一件。

此外,非文物7件,價格為950元;兩部手機價格5500元;電腦機箱價格500元;電子狗價格500元。

據同案犯王井山供述,「我說我賭錢欠債了,老姚說他也賭錢輸得夠嗆,我就問他有沒有賺錢快的道,他說他知道凌源市有個叫馮某的人,曾在牛河梁遺址盜竊了1對玉豬龍、1個玉筒,黑市上價值幾百萬,若拿香港拍賣,能賣兩三千萬。

他說要是能找到他的話,把這些東西弄過來,因為是盜竊來的文物,馮也不敢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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