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朝天宮事件的核心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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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南京市文廣新局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消息,該市國家級文保單位、南京市博物館朝天宮大成殿於24日下午舉行房地產新聞發布會影響負面,該館負責人未履行任何報批手續,嚴重違規,責成停職檢查。
《關於市博物館擅自為某一房地產公司商業宣傳活動提供場地的情況通報》 南京文廣新局官網截圖
近年來,文物保護單位內進行商業活動的現象越發普遍,也時常引發爭議,遠到幾年前太廟內舉辦婚禮遭遇質疑,近則是不久前,綜藝節目《奔跑吧兄弟》在杭州博物館內錄製受到網友聲討。
文保單位究竟能否承接商業活動?此次南京朝天宮事件的處置依據是什麼?
記者查閱《文物保護法》了解到,《文物保護法》對文保單位舉辦活動並無明文規定,只在第二十三條規定:文保單位的古建築,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闢為參觀遊覽場所外,作其他用途的應報文化相應級別政府批准。
「南京市文廣新局給出的通報意見是,沒有報批,而並非不允許從事商業活動,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而目前輿論集中的焦點並非是手續問題,而是文化保護單位是否可以舉行商業活動,即輿論導向對一事件的解讀跑偏了。
」在接受採訪時,中國圓明園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劉陽表示。
南京市文保新局在通報中也如此表述:該館負責人未履行任何報批手續,嚴重違規,責成停職檢查。
沒有報批的性質究竟有多嚴重?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副研究員劉衛東稱,沒有報批,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門就沒有做預案,屬於擅自做主。
涉及到人員聚集、特定場所等活動,需要有專門的機構來審批。
劉陽也表示:文物保護法主要是針對文物本身的保護,而與之相關的其他方面,諸如商業行為並無明確規定。
「具體還需看細節,比如搭台時,是否會用鉚釘、衝擊鑽,這就會產生影響。
其次,有一些大規模的活動,會對消防、治安,甚至對古建築的持久性和生命力產生影響的,這類具體情況,就是文物保護法針對的範疇。
」
在國務院今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特別將「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表述列入指導思想,奠定了關於文物工作「保」和「用」關係討論的總基調。
在今年兩會結束後答記者問時,李克強總理也指出,我們保護文物實際上也是在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來滋潤道德的力量,傳承我們的傳統優秀文化,來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任何商業活動,都以不破壞文物為前提。
而舉辦的這類商業活動,對當地文化的傳承,也起到了一定的幫助,尤其是國際性的活動,一方面提升了活動的影響力,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建築本身的知名度。
」劉陽說。
劉衛東也表示,文物古建築,如果30年鎖門不動,肯定會霉變,甚至建築都會倒塌。
而使用也是保護的一個方法,但使用到什麼程度,需要制定一個原則。
此次在南京朝天宮內舉辦活動的福建泰禾集團,是一家以中式院子建築風格著稱的房地產企業,發布會的內容也是結合南京歷史文化和金陵的皇家氣質,相信這也是該企業選擇朝天宮的原因。
通過常識可知,此次活動一定是經過朝天宮方面允許,否則也無法舉行。
而據接近泰禾集團的人士表示,此次活動選擇了園區一塊對外開放的空地,並不是室內或者其他未對遊客開放的區域,在安保等方面也予以了細緻的安排,沒想到引發了如此後果。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談到此事時表示,「從經濟收益的角度看,目前文物單位的收益水平普遍較低,在保護文物的前提下適當地承接商業活動,對文保的可持續發展也會有促進作用。
如果活動能夠將傳統文化和商業價值進行結合,也是一種創新。
當然必須要履行報批等相關手續。
」
「在沒有破壞文物的情況下,適當做一些商業活動,對當地的文保單位有一定的好處,但必須把握一個度。
當然,也要看具體場館的性質,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中做任何活動都不合適。
」劉陽表示。
而國外的文物保護單位,諸如羅浮宮、大英博物館等,也都有很好的商業運作經驗。
羅浮宮博物館館長馬丁內茲就曾表示,羅浮宮的活力體現在諸多方面,羅浮宮一年預算約2億歐元,其中一半為法國政府撥款,而另一半則由博物館自己創收。
羅浮宮不僅是擁有2000多名員工的博物館,還是藝術的研究中心、修復中心以及藝術啟蒙和教育的場所,與此同時,羅浮宮也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能夠擁有大量商業贊助的博物館,對於品牌保護與擴張的悖論,關鍵是要找到平衡點。
采寫:張曉蘭
編輯:心塞的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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