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摸金校尉」,泗陽七人盜古墓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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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新聞記者 孫軍賢 通訊員 楊博)今年3月15日,泗陽7人團伙「摸金校尉」盜古墓被提起公訴。

今日(20日)上午記者了解到,該案昨日在宿城區法院再審。

2015年3月初,泗陽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倒賣文物,警方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先後將被告人石某某、孫某某、梁某、石某等七人抓獲歸案。

隨後警方查明,石某某在多年前發現泗陽縣眾興鎮屆湖居委會的一塊麥田地里有一處不同尋常的石灰層,便電話聯繫有些文物知識的被告人孫某某,讓他過來探測。

2015年2月3日,石某某帶領孫某某、梁某、石某某的弟弟石某攜帶鋼釺等作案工具對古墓進行探測,並確定古墓所在位置。

2月4日晚上,除石某某因身體不適,沒參與現場盜掘古墓活動外,其餘六人攜帶發電機、電鋸、鐵杴、水桶等作案工具前往探測到的古墓葬地進行盜掘。

挖開古墓葬後,共盜得古墓內雙耳灰陶壺、附耳三足紅陶鼎等四件物品。

案發後,四件物品成功被公安機關追回。

後經專家鑑定,被盜竊的漢代雙耳灰陶壺,屬於國家三級文物,附耳三足紅陶鼎、漢代直頸灰陶壺、漢代束頸灰陶壺均屬於一般文物。

昨日庭審,主要是文物部門3位專家作為證人出庭說明,鑑定被盜墓葬為漢代墓葬,具有歷史價值。

負責案件審判的宿城區人民法院表示將在庭後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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