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偷挖漢代墓葬 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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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訊(高新檢察 記者楊力)神秘的古墓一向備受關注。

5月31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檢察院了解到,此前,高新區一片發現不久的漢代墓葬群,在未被專家系統性發掘調查前,便被一盜墓賊盯梢遭到一定破壞。

目前,該盜墓男子因犯盜掘古墓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16年7月,高新區正在發掘的一處漢墓群現場,來了一位不速之客盜墓賊小王。

此前,他聽說此處有古墓開挖的消息,就有些上心。

當天,在途徑此處時,小王看到包圍古墓群的圍欄有缺口,又四下無人,便打算進去「順走」幾樣東西。

隨後,他發現一個標有編號的長方形較淺的墓坑,發現一個半埋在土裡的罐子,便跳進去用手把罐子從刨了出來。

在刨罐子的時候,他還順手將罐旁的大點陶片掰斷。

之後,他繼續搜尋這處古墓,發現一處也有編號的墓洞,便放大膽子深入墓洞裡查看。

在墓洞門口左側的堆土裡,他又將一個罐子挖了出。

在刨土過程中,小王感覺手感不一樣,在繼續刨挖出了一串銅線。

當他準備滿載而歸之時,現場的工作人員發現了他,並將其擋獲。

隨後,工作人員向高新區中和派出所報警,並向成都市文物局和成都市文化執法總隊報告了相關情況。

對此,文物行政部門出具文物檢驗報告,證實該墓葬屬於漢代墓葬,且上述陶罐和古銅錢(共二十一件)均為一般文物。

高新檢察院檢察官認為,本案中,小王的盜掘行為雖未實際盜取到文物,但其盜掘行為將陶罐周圍的瓦片破壞,改變了物品之間的原本方位、結構,其破壞性的盜掘行為對古墓葬的損毀不可逆,應認定為盜掘古墓罪既遂。

近日,當地法院宣判,被告人小王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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