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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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38-全國法規資料庫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勞動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38 條. 工作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後,雇主應即於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
- 2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 3勞動基準法第70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工時、休息、休假、 ...
- 4檔案詳細內容 - 南投縣政府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 ...
- 5勞動基準法§70-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