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毒品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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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
- 2毒品販賣與轉讓-合購、代購、收錢轉交也算販賣?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轉讓、施用、持有毒品的刑責都不同。 ... 這種情、錢難以區分的狀況,才有可能說是轉讓;又例如被告平時都有無償轉交毒品的習慣等等。[3].
- 3轉讓毒品與販賣毒品差異 - 輕鬆問法律諮詢
轉讓毒品:指行為人非基於營利之意思,以原價或低於原價、有償或無償將毒品移轉予他人。◉ 販賣毒品:行為人起初已有營利意思,並著手實行販毒,縱然行為人最後不得不 ...
- 4轉讓毒品罪的成立要件,是否一定要無償? - 律師想法
案情研究:. 一、轉讓毒品罪的成立要件,是否一定要無償? 二、借用毒品後立即歸還的情形,是否成立轉讓毒品罪? 相關條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
- 5【毒品】幫忙代購也算販賣毒品? - 德益法律事務所
實務上對於毒品轉讓的定義是認為無償讓與毒品予他人施用,是不論係主動提供他人施用或被動交付他人施用,均係轉讓之態樣。而最高法院對於毒品販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