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毒品定義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持有毒品定義」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律知識】毒品案件「販賣」、「轉讓」、「幫助施用」之區別
最高法院98 年度台上字第3670 號判決認為:. 「無償受他人委託,代為購買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交付委託人, ...
- 2【毒品】幫忙代購也算販賣毒品? - 德益法律事務所
實務上對於毒品轉讓的定義是認為無償讓與毒品予他人施用,是不論係主動提供他人施用或被動交付他人施用,均係轉讓之態樣。而最高法院對於毒品販賣的 ...
- 3【轉讓毒品案】本所協助當事人詹先生爭取緩刑判決
當事人詹先生因轉讓毒品案件委由本所辯護,成功說服法院,以向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 ... 予當時亦在場之友人劉○均施用,及另無償轉讓愷他命予葉○樺(82年4月生)施用。
- 4毒品販賣與轉讓-合購、代購、收錢轉交也算販賣?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轉讓、施用、持有毒品的刑責都不同。 ... 這種情、錢難以區分的狀況,才有可能說是轉讓;又例如被告平時都有無償轉交毒品的習慣等等。[3].
- 5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