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勞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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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怡如表示,「刑法」第41條規定,只要是應執行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案件,都可以向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包含聲請易科罰金未獲准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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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ixabay). 黃姓女子因酒駕案件被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要義務勞動80小時,但她前後只做了20小時,且服務期間還抽菸、滑手機,態度相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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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號社會勞動服務的「社會替代獄」即將上路,雖然外界對於刑案被告可能進入校園等單位,擔心會危及學生的安全,不過,法務部表示,服社會替代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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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決主文都是寫「『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貳/參仟元折算壹 ... 勞動係以提供無酬的勞動服務,作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易服勞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