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 六等親到底能不能結婚呢? - 看板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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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是六等親: 但還是不太確定: 另外: 以下是我在法務部網站查到的: 名稱: 民法(民國98 年06 月10 日修正) : 第983 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 批踢踢實業坊 › 看板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返回看板 作者newapply(往前行)看板PttLifeLaw標題Re:[婚姻]六等親到底能不能結婚呢?時間TueDec819:00:452009 ※引述《confidence99(飛)》之銘言: :事實經過: :基本上就是我發現自己跟喜歡的對象有親戚關係 :我們的關係曾祖父─祖父─父親─我 :ˋ祖父的妹妹(男生外婆)─男生母親─男生 :我查了一下午的網路資料 :我們似乎是六等親 :但還是不太確定 :另外 :以下是我在法務部網站查到的 :名  稱:民法(民國98年06月10日修正) :第983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問題: :1.想請問一下,我們算是旁系血親還是旁系姻親? :2.這樣的關係結婚的話具法律效力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拜託各位了~~這對我真的很重要阿阿啊! 你們應該是旁系血親不是旁系姻親 你先看一下姻親的定義 第969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而既然你們是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的親屬 就符合983條禁婚親的規定 也就是妳們兩個如果結婚 這個婚姻是自始不生效力也就是無效 不過這個法律有被法律界幾位戰鬥力非常強大的教授學者批評 而且像是德國或是瑞士等等的國家都不向我們限制那麼嚴格 台灣會比較嚴格大概是因為中華儒家文化的影響 外國人比較不吃這套都可以結 所以你跟她結婚是沒有法律上效力的(嘆) 但這問題很好解決 你可以先跟他發生關係之後 生下小孩先 生了小孩以後 再要求他認領 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認領之後就視同婚生子女 這是候雖然妳們還是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但事實上已經具備婚姻關係了 因為有小孩子有爸有媽 只是身分證上面配偶欄不能寫他這樣 但是以後他掛了 你生的小孩也可以領到遺產 而且如果你以後不爽他 你再跑去結婚也不會有重婚或通姦的問題 如果真的很愛的話 這上面倒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不過要注意 不要連累到小孩子就好@@~ -- ※發信站: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120.127.47.41 推senjor:基因問題的話,研究都認為是旁系三等親迴避就足夠了。

12/0819:13 推senjor:另外983.2的但書是什麼意思?12/0819:38 推twsakura:但書是指因"收養"建立旁系血親關係6或4親等同輩者可結婚12/0820:08 推gadoma:就是原PO所畫的親系圖中,有任何一個"-"是因為收養,這時12/0821:19 →gadoma:沒有基因上問題,然後輩分相同也沒有倫常上的問題,12/0821:20 →gadoma:98.3例外可以結婚12/0821:20 推ChrisBear:她們輩分相同12/0822:11 推senjor:所以照但書,他們應該可以結婚啊!12/0823:12 推gadoma:照原PO內文看不出有任何人是養子女...就沒有但書適用12/0823:22 推senjor:哈哈,我自動把『輩分相同者』當成『或輩分相同者』了XD12/0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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