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的口罩PM2.5過濾效率低新冠病毒過濾率呢? 消基會口罩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且可以利用物理性、吸附性、和靜電性三種效應過濾(阻擋)顆粒物。

... CNS 159800「防霾(PM 2.5)口罩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CNS 15290 「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認識消基會關於我們40年歷程 消費1.0-4.0世界消費者權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主要任務專家委員團北區委員中區委員雲嘉南區委員南區委員義務律師團北區律師中區律師雲嘉南區律師南區律師志工團校園消保精神活動訊息最新活動活動報名活動回顧團訟進度表新聞發佈新聞發佈一覽新聞發佈-後續追蹤雜誌文章-後續追蹤不友善業者名單企業新跡重要消費新聞諮詢申訴諮詢服務申訴表下載申訴成功案例2022年協助回復消費者健身會館使用權利-中區分事務所消費者選購外送平台外送費優惠方案,卻未能享受免運費優惠,向消基會申訴,最終獲得解決。

-台北主事務所網路購買衣服退貨,業者不退運費,經消基會協助獲得退款。

-台北主事務所外送平台一再更改送餐時間全額退款-中區分事務所協助回復消費者健身房終身會籍-中區分事務所與業者簽訂線上課程服務合約,欲解除合約卻須支付高額費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台北主事務所消費者於訂房平台訂房被取消糾紛,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台北主事務所網購吸塵器檢視後退貨,業者未積極處理,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台北主事務所網路購買天絲兩用被組,到貨後發現商品不實,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台北主事務所「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協助退貨成功。

-中區分事務所2021年官方網頁與通訊軟體活動說明有異的爭議-中區分事務所在校門口被推銷書刊,7日內要求解約卻要收取手續費,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手中持有之量販店提貨券遭拒絕使用,獲得處理。

-總會保固2年變1年,網頁截圖證明很重要-中區分事務所透過外送平台向餐廳訂素食餐點,食用後卻發生嚴重過敏反應,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網路訂澎湖飯店住宿,因疫情解約,獲得退款。

-總會購買便利商店隨取卡,竟設有使用期限,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開課時間不定,解約要手續費,全額退費成功-中區分事務所收到無肉排骨酥,經本會反應業者獲解決-中區分事務所沉重電信合約,協助解約成功-中區分事務所以活動結束而拒送贈品,經本會爭取獲贈-中區分事務所購買線上課程向公司申請獎學金遭拒,獲得處理。

總會向旅行社訂購3日租車行程,因誤植取車日期,仍被收取全額費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APP程式重複扣款,獲得退款報名參加大學營隊,主辦方因疫情取消,無法全額退費向機車行購買重型機車,因貸款問題決定不購買,但仍被收取設定費,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電視瑕疵品拖延更換本會協助完成換新-中區分事務所儲值未贈點數,經本會爭取加倍贈-中區分事務所購買數堂製作甜點課程,但預約不到,透過消基會獲得全額退款。

-總會在網路平台購買液晶電視,因有瑕疵卻被告知商品已缺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未成年子被推銷購買高價書籍,法定代理人主張買賣契約無效,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購買電腦繪圖課程,隔日上課發現健康狀況不佳想要解約,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在美容展被推銷家具想解約,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購買雨傘保固期內故障公司拒絕保固,獲得處理。

總會機車於保固內發生3次故障,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1-02-04)在募資平台買科技萬用爐,業者遲延出貨和退款,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1-02-04)健身教練留職停薪,健身會籍及教練課程解約糾紛,獲得退款。

-總會(2021-02-04)傢俱瑕疵只修補,協助換新品-中區分事務所無法參加旅行團,催促退款成功-中區分事務所協助終止教練課程並完成退費-中區分會在連鎖加盟車行購買二手車,因儀表板異常卻無法獲得保固,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總會(2021-01-04)在網路平台購買鳥零食,卻發現鳥零食有活蟲,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1-01-04)電動車尚未交車即發現問題,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1-01-04)2020年聯名卡合約終止,依比例退還卡費-中區分事務所(2020-12-18)藥局疑販售不明口罩,經本會協調,獲得善意回應。

-總會(2020-12-14)於外送平台App購物,因誤觸致送出訂單無法取消,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12-14)臉書網購保健食品,超商取貨付款,發現非正品欲退,消基會透過超商及物流獲得退款。

-總會(2020-12-14)五星飯店洗手間濕滑摔倒斷手,獲合理賠償-中區分事務所(2020-11-16)租借共享機車發生車禍,半年後遭業者求償,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11-09)遭百貨公司美容專櫃推銷保養品,退費糾紛,獲得解決。

-總會(2020-11-09)應徵變成買課程,順利協助解約-中區分事務所(2020-10-12)持連鎖咖啡店儲值卡至門市消費,卡片疑似消磁無法使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10-05)網路訂房,因實際住宿資訊與網頁不符,獲得退款。

-總會(2020-10-05)購買預售屋未審約即刷卡付訂,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10-05)交車即故障,獲換同型新車-中區分事務所(2020-09-14)因疫情和泰國航空公司破產重整,消費者遲未收到退款,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9-08)透過訂房平台訂日本飯店,因新冠疫情影響無法入住,欲退費遭拒,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9-08)在購物網站平台購買電腦,開機測試就發現螢幕有問題,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9-08)購優惠券遇整修無法使用,爭取延期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20-08-17)購買全新機車不到2個月維修2次,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8-11)因新冠肺炎影響婚宴取消退費糾紛,獲得解決。

-總會(2020-08-11)冷暖器數次發生異音問題,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8-11)已簽約1年多的線上學習課程,換約退款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20-07-13)購買英文線上課程,因業者未依約定安排外籍老師,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7-01)因新冠肺炎郵輪旅行團退費糾紛,獲得解決。

-總會(2020-07-01)在網購平台購買電腦,使用上有異常,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7-01)訂房因疫情欲取消遭拒退,爭取全額退費-中區分事務所(2020-06-29)因新冠疫情更改機票時間,被收取2次手續費,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6-01)到特約門市欲辦理門號續約,被遊說辦理新門號及手機,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6-01)運動中心結束營業,退券被收取不合理費用,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6-01)因新冠肺炎取消荷德丹行程,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5-08)因新冠肺炎旅行團取消退費糾紛,獲得解決。

-總會(2020-05-08)韓國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臺灣訂房,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5-08)新購手機無法用不能退,全額退款-中區分事務所(2020-05-04)購買機票到深圳,爭取退票不扣費-中區分事務所(2020-04-20)支付宅配冷凍商品的運費,領取時卻是常溫,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20-04-06)因武漢肺炎旅行團不成團被扣訂金,獲得退款。

-總會(2020-04-06)百貨公司購買按摩機,使用上有異常,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4-06)百貨公司購買褲子,因修改有問題且燙壞,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3-03)購買按摩課程卻預約不到,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20-03-03)電視購物購買羊肉爐組,廠商拒絕退款,透過消基會獲得解決。

-總會(2020-03-03)外送平台送餐多次延遲,退點數並改善。

-中區分事務所(2020-03-02)名錶送修爭議,圓滿處理。

-中區分事務所(2020-02-04)預訂智慧電視盒,業者遲未出貨,獲得退款。

-總會(2020-02-04)購買飯店的住宿禮券欲退,獲得解決。

-總會(2020-02-04)食用美白膠囊和飲品後身體不適,獲得退款。

-總會(2020-02-04)未成年大學生購套書,協助退款-中區分事務所(2020-01-22)在飯店餐廳消費滑倒受傷,經本會協調獲得賠償。

-總會(2020-01-21)裝潢地板卻施工不完善,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20-01-21)購票平台購買電子票券退費爭議,經本會處理獲得解決。

-總會(2020-01-21)2019年網路訂電子報被提高價格自動續約,獲得退款。

-總會(2019-12-02)精品包包送保養,卻發生破損,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19-12-02)在路上因業者推銷購買美容商品及療程券,要求業者退貨退款不成,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19-12-02)傢俱瑕疵只修補,協助換新品-中區分事務所(2019-12-02)拖延不修電動車,完成維修配還車-中區分事務所(2019-12-02)整骨費用臨時調漲,經消基會協助獲得退費。

-總會(2019-11-01)於訂房網訂房,因香港近期有抗議活動欲取消遭拒,因本會協助獲得退費。

-總會(2019-11-01)預購手機,未如期收到,經本會協助獲得解決。

-總會(2019-11-01)罷機事件爭取補償-中區分事務所(2019-10-28)網購標為成本價,獲得解決。

-總會(2019-10-02)線上課程展期問題,經消基會協助獲得處理。

-總會(2019-10-02)會員卡轉換系統,卻無法享有原會員折扣,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19-10-02)填寫問券被推銷保養品-中區分事務所(2019-09-10)出國旅遊行程安排有疑慮,經本會協調獲得妥善賠償。

-南區分會(2019-09-03)購買按摩椅,於保固期內發生故障,剛過保固又發生故障,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19-09-02)手機送修取回卻發現裂痕,經本會協調獲得解決。

-總會(2019-09-02)網站不出貨,爭取出貨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19-08-20)新購買手機有瑕疵,經本會協調獲得處理。

-南區分事務所(2019-08-16)旅遊遭遇華航罷工,經本會協調獲得理賠。

-南區分事務所(2019-08-05)送洗包包損壞,獲得共識解決。

-總會(2019-08-01)鋼琴課退費糾費,獲得處理。

-總會(2019-08-01)網購枕頭廠商以個人衛生用品不退貨,經消基會協助獲得退款。

-總會(2019-08-01)物流丟件賠償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19-07-15)有線電視違約金不合理,獲得共識解決。

-總會(2019-07-01)申請醫療保險理賠遭拒,經本會協調獲得理賠。

-總會(2019-07-01)鋪設木地板有瑕疵,獲得維修。

-總會(2019-07-01)因航空公司機師罷工造成班機取消,補償機票票差,本案獲得解決。

-總會(2019-07-01)網購折扣衣服退款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19-06-30)冷氣清洗致地板毀損,獲得賠償。

-總會(2019-06-03)到民宿停車場停車發生損害,獲得賠償。

-總會(2019-06-03)網購糾紛經消基會請貨運處理,獲得退費。

-總會(2019-06-03)旅遊住到未蓋好民宿,申訴獲圓滿解決。

-南區分事務所(2019-05-13)報修遺失獲得解決-中區分事務所(2019-05-09)消費者遭催討8年前電信帳款,獲得解決。

-總會(2019-05-02)游泳池關閉,剩餘游泳券退費成功。

-南區分事務所(2019-04-09)診所無醫師卻不退費-中區分事務所(2019-04-08)旅遊糾紛經消基會召開協調會,獲得和解解決。

-總會(2019-04-01)推銷產品退款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19-03-29)於婚宴開始前10個月退定,獲得解決。

-總會(2019-03-05)網路購物退款成功-中區分事務所(2019-02-18)訪問交易(路邊推銷)退款成功-總會(2019-01-04)存證信函範例友善調處聯盟跨境消費專區日本跨境消費者中心(CCJ)韓國消費者網絡協會(KCN)澳門消費者委員會(CC)新加坡消費者協會(CASE)泰國消保協會(FFC)消保處跨境爭議專區檢驗專區公正檢驗聯盟檢驗信息新知委託檢驗服務公開資訊頁面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6年起)消費論壇簡報檔分享專區2022「金融消費論壇」分享專區2021「中醫醫療與養生保健論壇」分享專區2020「不動產高峰論壇」分享專區2020「金融消費論壇」分享專區專案執行成果主管機關函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統計數字《消費者報導》雜誌雜誌簡介當期雜誌各期雜誌雜誌訂閱方式調查報告公益廣告招募捐款支持&訂閱雜誌捐款方式一覽線上捐款線上訂閱雜誌志工園地不實廣告蒐集站回首頁 > 新聞發佈>新聞發佈一覽>3成的口罩PM2.5過濾效率低新冠病毒過濾率呢?消基會口罩檢驗報告大發現3成的口罩PM2.5過濾效率低新冠病毒過濾率呢?消基會口罩檢驗報告大發現新聞發佈新聞發佈一覽新聞發佈-後續追蹤雜誌文章-後續追蹤不友善業者名單企業新跡重要消費新聞點擊圖片放大3成的口罩PM2.5過濾效率低新冠病毒過濾率呢?消基會口罩檢驗報告大發現2021/01/18摘要1、採樣:本次口罩樣品為2020年12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大賣場、連鎖藥粧店及電商平台購買,共計20件樣品。

2、價格調查:20件樣品每片單價介於3.4〜14元。

3、標示調查:20件均符合規定。

4、重金屬測試:3件樣品外層鉛含量6〜11mg/kg。

5、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測試:20件樣品中,有1件樣品外層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含量超過300mg/kg,但符合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1000mg/kg以下。

6、游離甲醛及塑化劑測試:20件樣品均未檢出。

7、染料溶出測試:8件樣品被二氯甲烷溶出,均未檢出特定偶氮染料,6件樣品檢出芥酸酰胺。

8、揮發性有機物:19件樣品,檢出1〜9種微量揮發性有機物;11件樣品檢出己內酰胺,來源有待釐清。

9、PM2.5過濾效率:將20件樣品的PM2.5過濾效率換算成「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結果發現有6件(3成)未達80%以上。

||前言    口罩是一種防護與衛生用品,對吸入肺部的空氣中之氣味、飛沫、病菌等有害物質具有一定的過濾作用。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戴口罩成為全球防疫基本配備,無論是搭乘公共運輸、洽公、進入商場等公共場所,許多場所都規定需要配戴口罩才能進入。

然疫情肆虐,全球各國口罩製作皆因為原物料、製造機等種種原因一度匱乏,口罩需求相當吃緊,也因此,總統蔡英文在去(109)年4月初宣布啟動「口罩外交」,透過「口罩國家隊」的全力生產,捐出口罩給荷蘭、英國、法國、比利時、波蘭、歐盟、美國、南美洲、大洋洲、澳洲等全球友好國家。

打著#TaiwanCanHelp的口罩,提升台灣國際形象與地位。

到今(110/1/18)日為止,共計獲得750,830人次國人的響應,捐出口罩7,447,434片。

去年6月,口罩(係指一般醫用口罩和外科口罩)的管理解禁,購買口罩變得更為方便,許多製造商也順勢推出多樣化口罩,如彩繪口罩或彩色口罩,這些非藍綠白的口罩,往往一推出就秒殺,部分消費者更是收藏各式彩色口罩,作為防疫緊繃生活中的宣洩出口,為生活點綴色彩。

這些口罩的結構一般分為三層(如文末的醫用口罩的三層結構示意圖),由外而內依次為:外層(防水層)為紡黏不織布,用以阻擋飛沫、水滴、灰塵及血液等;中層(靜電過濾層)為熔噴不織布,與口罩之細菌過濾效率有關。

內層(吸水層、親膚層)為水針不織布,與配戴時之舒適度有關。

使用聚丙烯和聚乙烯纖維具有工藝流程短、生產速率快、產量高、成本低、用途廣、原料來源多等特點。

且可以利用物理性、吸附性、和靜電性三種效應過濾(阻擋)顆粒物。

然而,將口罩織品製成彩色口罩的彩繪或染色過程,通常會使用到重金屬(如鉛、鎘、六價鉻、鎳、砷、汞)和部分偶氮染料。

其上若是印染彩繪是否會因口罩被重覆使用、反覆搓揉而造成彩繪脫落變成細碎粉末,透過呼吸作用,使用人吸入含有重金屬的彩繪粉末?彩繪口罩是否含有過量的重金屬或是含有塑化劑呢?希望透過本次檢測,讓這些疑慮得到答案,也能提供建議給主管機關對口罩的材質安全多一層把關,研擬是否訂定有關製作之品質標準,以保障消費者健康。

|採樣    本次口罩測試樣品為2020年12月間,於台北市及新北市的大賣場、連鎖藥粧店及電商平台購買,共計20件樣品。

其中19件為醫療用口罩,1件為一般拋棄式口罩。

(調查(測試)項目、方法與標準請見表一)表一、調查(測試)項目、方法與標準 調查、檢驗項目調查、檢驗方法結果判讀依據檢驗單位價格調查依據實際購買價格─消基會、國立清華大學綠色質譜實驗室標示調查「醫療器材管理法」、「商品標示法」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3條、「商品標示法」第9條、「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重金屬測試CNS4797-2玩具安全(特殊元素之遷移)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測試CNS15579紡織品表面活性劑測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總含量不得超過1000mg/kg游離甲醛測試CNS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CNS159800「防霾(PM2.5)口罩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及CNS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20mg/kg以下塑化劑測試CNS15138-1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試驗法-氣相層析質譜法觀察是否有檢測到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偶氮染料衍生的某些芳香胺測試TSENISO14362-1紡織品-偶氮染料衍生的某些芳香胺的測定方法-第1部分:在纖維中提取和不提取時可以獲得的某些偶氮染料的使用方法的測定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22種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不得超過30mg/kg國立清華大學綠色質譜實驗室染料溶出物測試以不同極性溶劑進行溶出-氣相層析質譜法觀察是否有色料溶出及檢測到溶出物質揮發性有機物NIEAM735.70B原物料及產品中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平衡狀態頂空進樣氣相層析質譜儀法觀察是否有檢測到揮發性有機物PM2.5過濾效率線香微顆粒產生器-雷射粉塵感測儀「CNS14774(T5017)-醫用面(口)罩」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 調查與測試結果(請見表二)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的20件樣品,購買單價介於3.4至14元之間,價格最高者為編號4號「上好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SH01-Xmas2.0」;價格最低為編號5號「衛生拋棄式熔噴口罩(非獨立)-黑色」。

消基會指出,口罩的製作成本在1.3-1.8元之間,扣除必要營運、經銷、上架成本,一片售價在3元以上即應屬高價範圍,因此,呼籲政府應在價格上加強規範,還消費者公道。

|二、標示調查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3條(詳見文末BOX一)、「商品標示法」第9條及「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醫用口罩標示相關規定進行檢視,本次調查20件樣品中,19件醫療用罩及1件一般拋棄式口罩(編號6號「衛生拋棄式熔噴口罩(非獨立)-黑色」)標示均符合規定。

然而,若依去年12月開始執行的經濟部商業司訂定的「織品標示基準」包括纖維成分,口罩應標示外、中、內層的纖維成分。

本次測試的20件樣品中,未來可能僅有編號3號「屈臣氏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6號「"普惠"醫用口罩(未滅菌)-黑色」、11號「恒大優衛醫用口罩(未滅菌)-檸檬黃、13號「"順易利"醫用口罩(未滅菌)-橘色」、20號「丰荷一般醫用口罩(未滅菌)-兒童紅線聖誕紅」標示可符合規定。

|三、重金屬測試:彩色口罩中染色劑及彩繪印刷可能含有重金屬,其中「鉛」對身體多種器官造成傷害,尤其對發育中的兒童,其中影響最大的是中樞神經的發育;「鎘」對身體的危害為腎傷害、骨骼、呼吸道及心血管,且具致癌性;「銻」其氧化物三氧化銻是生產聚酯纖維製程中常用的金屬催化劑,其中三氧化銻則被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認為有可能對人類有致癌風險;「鉻」對人體的肝、腎及循環系統會造成危害,其中六價鉻對人體卻是有害的,進入人體易為人體吸收而且在體內積蓄。

參考CNS14775「醫用面(口)罩」及CNS14755「拋棄式防塵口罩」現行標準中,並未對材質的重金屬含量有規範。

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中,規範不得使用含鎘配件;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表面圖層之含鉛量,不得超過90mg/kg。

經測試本次20件樣品中的鉛、鎘、鉻及銻,其中鎘、鉻及銻均未檢出,鉛則有3件樣品外層部位檢出,含量為6〜11mg/kg,為編號18號「南六醫用口罩(未滅菌)-全黑款」、19號「美德醫用口罩(未滅菌)-嘿嘿黑」及20號「丰荷一般醫用口罩(未滅菌)-兒童紅線聖誕紅」。

||四、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類(APEO)化合物是目前被廣泛使用的主要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APEO家族中以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的應用最為廣泛,約佔APEO的80%以上,其次是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約佔15%以上。

NPEO被廣泛應用於化工產業及民生洗潔用品中,當使用含有NPEO的清潔劑並排放入河流後,對環境不友善,且會被分解成壬基酚(NP),透過食物鏈,可能還是回到人體身上。

有研究指出NP具有雌激素活性,並可能影響神經與免疫系統發展及促進肥胖,還具有干擾內分泌系統特性,已被歸屬於環境荷爾蒙物質之一,因此壬基酚、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兩種物質也被國內環保署列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者)。

   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總含量不得超過1000mg/kg。

本次20件樣品中,有1件檢出超過300mg/kg,為編號17號「正洸醫療口罩花紋版(未滅菌)」。

|五、游離甲醛測試:   「游離甲醛」列屬毒性化學物質的一種,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慢性危害且使皮膚產生過敏,若吸入過量更會造成肺功能減弱,甚至擾亂細胞代謝,造成細胞病變。

紡織品加工過程中的染色、定型等工序可能會使用甲醛的化學製劑,若長期使用含有甲醛的產品,皮膚會產生過敏,若吸入則會造成肺功能減弱,更甚者會擾亂細胞的代謝,造成病變。

IARC將其列為疑似致癌物,且被環保署列為毒性化學物質進行管理。

   口罩材質甲醛含量目前並無相關規範,參考CNS159800「防霾(PM2.5)口罩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游離甲醛須低於20mg/kg、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及CNS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內容規定,游離甲醛限量值嬰兒用紡織品20mg/kg以下,與皮膚直接接觸之紡織品75mg/kg以下。

本次測試20件樣品,均未檢出甲醛,符合上述各項參考標準。

|六、塑化劑(8種):   口罩的材質一般為不織布包括聚乙烯(Polyethylene,簡稱PE)或聚丙烯(Polypropylene,簡稱PP),消費者對塑膠類產品是否有塑化劑常有疑慮,產品含塑化劑來源可能為原料或製程污染。

   目前CNS「醫用面(口)罩」或CNS14755「拋棄式防塵口罩」均未對口罩的不織布材質規範塑化劑含量。

經檢測20件樣品內層材質中8項塑化劑,均未檢出。

|七、染料溶出測試   生產彩色口罩已經成為業者搶食口罩市場的利器,顏色及圖案越來越琳瑯滿目,消費者紛紛搶購,然有媒體報導,有防塵用的不織布口罩被測出使用會致癌的「偶氮染料」,一時間引起消費者恐慌。

品質較佳的產品若使用較安全穩定的「色母粒」高溫高壓加工製造,未經化學染整,則不會有染料溶出問題,若是以染料進行染整或彩繪,可能會有釋出有害物質的疑慮。

本次測試20件樣品,以三種溶劑(水、甲醇、二氯甲烷)進行溶出測試,其中消費者最常可能碰到的溶劑就是水,水溶劑均未有溶出染料;二氯甲烷溶劑有8件樣品(其中1件也被甲醇)溶出染料,其中編號1號「久富餘醫用口罩(未滅菌)」、3號「屈臣氏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4號「上好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SH01-Xmas2.0」、13號「"順易利"醫用口罩(未滅菌)-橘色」、14號「善存醫用口罩(未滅菌)-緋櫻粉」及20號「丰荷一般醫用口罩(未滅菌)-兒童紅線聖誕紅」6件樣品,測到約0.9〜1.8%濃度的芥酸酰胺(聚丙烯塑膠加工製程的加工助劑),6件樣品共同的外觀特性為顏色鮮艷及圖案複雜。

8件樣品均未檢出會釋放22種有害芳香族胺的特定偶氮染料。

|八、揮發性有機物:   揮發性有機物(VOC)常存在於紡織品、皮革、塑料及黏著劑等產品中,釋出的VOC主要為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醛類等,長時間吸入可能會有頭暈、噁心、呼吸困難及刺激,嚴重者可能造成中樞神經系統、肝腎、肺部與胎兒病變。

常有消費者反應,購買到的口罩有「味道」,不知道是否有問題,口罩屬於塑膠製品,也可能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本次測試20件樣品,僅1件未測得VOC,其餘19件均測得1〜9種常見的VOC,每件樣品平均測到4種VOC。

包括濃度高至約10ppb的甲苯(8件)、二甲苯(7件)、C11支鏈烴(7件)等及濃度高至約數百ppb的己內酰胺(11件,生產尼龍6的單體),危害警告訊息:造成嚴重眼睛刺激。

造成皮膚刺激。

吸入有害。

吞食有害。

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或者可能造成困倦或暈眩,來源有待釐清。

芬蘭研究人員於2020年使用相同的平衡狀態頂空進樣氣相層析質譜儀法,檢測來自中國、德國、美國、瑞典、芬蘭、及產地未知等共15件口罩樣品,結果發現芬蘭默恩吕克品牌、德國3M品牌、及美國金伯利克拉克品牌的VOC排放量低於中國品牌的2〜5倍,危害性相對較低。

國內目前無可參考的相關標準,建議主管機關進行研議。

|九、PM2.5過濾效率   空氣中存在許多污染物,其中漂浮在空氣中類似灰塵的粒狀物稱為懸浮微粒(ParticulateMatter,PM),而粒徑小於或等於2.5微米(μm)的粒子,稱為PM2.5,通稱為細懸浮微粒。

當空氣品質不佳時,消費者戴上口罩可以啟動阻擋懸浮粒子效果,起到保護作用。

     國內「CNS14774(T5017)-醫用口罩標準」的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為不得小於80%,本此調查的口罩其材質和形狀(平面)大致相同,因此使用實驗室統計和參考文獻得到之換算值,將PM2.5過濾效率轉換為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

結果發現本次測試的20件樣品,有6件樣品的防護效率低於80%。

|結論   參考「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3條附件「I.4040醫療用衣物」分類,本次調查之口罩引用醫療器材之分類分級品項外科手術面(口)罩屬第一等級標準,其應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T5017)-醫用面(口)罩」或其他具等同性國際標準之要求。

(詳細內容,請見文末BOX二)。

本次調查測試19件醫療用口罩及1件一般拋棄式口罩發現標示均符合規定。

另外提醒消費者,有些口罩會標示BFE、PFE、VFE的字樣,其代表的意義是口罩的過濾效率,BFE(BacterialFiltrationEfficiency)指的是細菌過濾效率(細菌攔截大小約3.0μm),PFE(ParticleFiltrationEfficiency)指的是粒子過濾效率(懸浮微粒過濾率0.1μm),VFE(VirusFiltrationEfficiency)指的是病毒過濾效率(生物體病毒遮斷約0.1~5.0μm),3者的過濾直徑的由大至小為BFE>PFE>VFE。

而所謂N95的口罩,是指通過美國NIOSHN95認證的防塵口罩,對於0.3μm(微米)的非油性懸浮微粒過濾效果達95%。

但因過濾材質效能的影響,PFE達99%的產品,過濾效果並不會比N95口罩效能好。

不同材質和形狀的口罩,上述之3項過濾效率不一定成相同比率。

在材質安全測試部分,本次20件樣品的游離甲醛測試、塑化劑測試、及特定偶氮染料測試,結果為均未檢出;重金屬測試,有3件樣品的外層部位含鉛,含量為6〜11mg/kg,若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中,規範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表面圖層之含鉛量不得超過90mg/kg,是符合的,但口罩畢竟與口部接觸的機會相當大,標準應該應視年齡分級給予不同的防護標準,因此若再參照國際環保紡織協會與皮膚接觸產品中鉛的規範為1mg/kg,本次測得的3件樣品顯然是超過了相關標準。

防疫期間,消費者幾乎長時間配戴口罩,若口罩含有重金屬,透過手部或口部接觸,都可能不慎食入,對健康造成危害,尤其兒童在使用時不慎反戴,長時間讓含鉛材質的口罩與口部接觸,更可能將重金屬食入,理應以更嚴格標準保護未來主人翁才是。

   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測試結果,有1件樣品NPEO含量超過300mg/kg,國內對醫用或一般拋棄式口罩的材質安全目前無規範,參考CNS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中NP及NPEO規範總含量不得超過1000mg/kg;若參考國際環保紡織協會NP、NPEO等相關物質,2013年規範總量需小於500mg/kg,2014年降低到250mg/kg,2018年最新規範為100mg/kg;歐盟針對進口的服裝及紡織品,其NPEO的含量不得超過0.01%(100mg/kg)。

   消費者關心的彩色口罩是否含有有害色料,建議消費者若購買到心存疑慮的彩色口罩,不妨取用一個進行簡單測試,將其浸泡在水中觀察是否有色料溶出,或者也可以使用家中現有的酒精浸泡觀察,若有溶出色料,就有可能不安全,建議就先不要使用。

   消費者反應新購入的口罩有味道,不知是否有害,本次測試發現僅有微量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然而考量目前消費者不論男女老幼,進入公共場所都需要配戴口罩,配載口罩的時間都變長,尤其學生,在校超過8小時,若加上補習,應該是配戴口罩時間最久的族群,因此口罩中若含有VOC,長時間累積下來,可能對健康有傷。

|  |   口罩另一項重要功能是過濾空氣中的污染微粒,本次測試「PM2.5過濾效率」,將其過濾效率轉換為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

本次測試20件樣品,有6件樣品的防護效率低於80%。

在當前口罩須大量生產的情況下,主管單位應定期抽驗市售產品,確保產品功效。

   目前國家標準僅就口罩的功能性有作規範,然口罩配載會接觸口鼻,加上因疫情還未見緩和,為保護消費者長時間配載口罩的安全,口罩材質的安全性更顯重要。

經由本次對市售醫用及一般拋棄式口罩調查測試提出以下建議:|給消費者的建議1.購買時應選用標示完整的商品。

2.彩色口罩在製程上若有使用染料,消費者對染料安全有疑慮,建議優先選購白、藍、綠等內層為無色的產品。

3.使用後要廢棄的口罩屬於一般垃圾,消費者應確實分類丟棄,勿成為環境負擔。

4.新購入的口罩若以塑膠袋密封,可以先拿出幾片,在空氣中擺放一陣子,使VOC得以揮發,亦須儘快使用完畢。

|給主管機關的建議應儘速將口罩材質的安全標準納入管理並制訂檢驗把關標準,且因口罩為接觸口部產品,標準應較紡織品嚴格。

口罩的安全標準應視年齡分級,分別訂出適齡的安全標準。

2.目前市面口罩品牌、顏色非常多,但材質安全未被重視,在管理規定未公布前,建議主管機關定期抽檢各項材質安全項目,全面掌握市售口罩材質安全狀況,並公布結果,讓消費者可以安心選購。

|給業者的建議1.口罩材質攸關消費者使用安全,在相關材質安全標準未出爐前,業者應自行把關使用的原料。

2.彩色口罩親膚層應以無色較為安全。

3.口罩製造時正反面應可以更輕易區別(本次部分深色樣品內外層顏色相同,鋼印顯得不明顯,難以區分正反面),避免消費者反戴,影響健康。

||最後,消基會提醒,#TaiwanCanHelp的口罩已然成為台灣「口罩外交」的關鍵,而疫情之後的生活,配戴口罩將成為日後生活常態,因此,主管機關理應儘速將口罩應有的安全標準確立並加強把關,才能有效保護國人使用健康,亦讓國外友人配戴得更有信心,落實「口罩外交」的核心價值,建造可長可久的堅實國民外交,為中華民國開展更有力的國際社交空間。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防護病毒」!為何要用「細菌過濾效率」標準? 說明:今天新聞發佈後,口罩業者及相關單位紛紛致電本會表示,本會為何不用CNS15980標準檢驗細菌過濾率,反而使用CNS14774(T5017)「醫用面罩」中外科手術面(口)第一級「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進行檢測。

 消基會說明如下:一、本會尊重衛福部食藥署的把關和業者標示內容,因此,未進一步檢驗BFE(細菌攔截大小約3.0微米;μm)。

二、考量病毒過濾效率(生物體病毒遮斷約0.1~5.0微米;μm),因此,本會參照CNS14774(T5017)「醫用面罩」中外科手術面(口)一級防護「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以PFE(ParticleFiltrationEfficiency)粒子過濾效率(懸浮微粒過濾率0.1μm)為標的進行檢驗。

三、因此,本次實驗並非如廠商所說,本會錯拿PM2.5標準檢驗醫用口罩,而係考量實際病毒大小樣態,為消費者積極把關。

消基會亦呼籲食藥署和標檢局,應與時俱進,考量病毒大小,將以前細菌過濾效率(細菌攔截大小約3.0μm)的標準,修為病毒過濾效率(生物體病毒遮斷約0.1~5.0μm),方能為新冠病毒的防疫把關善盡一份力。

|醫用口罩的三層結構示意圖(BOX一)口罩的標示管理規範第33條醫療器材商對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核准、查驗登記或登錄內容,刊載下列事項。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免予刊載者,不在此限:一、品名。

二、許可證字號或登錄字號。

三、效能、用途或適應症。

四、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五、型號、規格或主要成分。

六、警告、注意事項、使用限制或預期可預見之副作用。

七、許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之名稱及地址。

八、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

九、批號或序號。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刊載事項。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醫療器材,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前項說明書。

醫療器材除依第一項規定刊載外,有提供點字或其他足供資訊易讀之輔助措施必要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BOX二)「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3條附件「I.4040醫療用衣物」分類1.「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3條附件中「I.4040醫療用衣物」內容:醫療用衣物是用來防止病人與醫護人員之間的微生物、體液以及粒狀物質的傳遞,此類產品如:手術帽、頭巾、面(口)罩、手術衣、手術鞋、鞋套,以及隔離面罩、衣物。

刷手時穿著的手術衣服不在此類。

分級:為執行手術程序(Surgicalprocedure)而穿戴之外科手術衣及面(口)罩屬第2等級;其餘產品屬於第1等級。

「醫用面(口)罩」皆應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T5017)「醫用面罩」或其他具等同性國際標準之性能規格要求;另若標示/宣稱具N95(等同或以上者)效果之「醫用面(口)罩」者,其面(口)罩之防護效率及呼吸氣阻抗(壓差)則改依CNS14755(Z2125)「拋棄式防塵口罩」D2等級(等同或以上者)之性能規格要求。

2.本次測試參考規範為「CNS14774(T5017)醫用面(口)罩」中表一「醫用面(口)罩性能級別要求」,如下:性能試驗方法一般醫用面(口)罩外科手術面(口)外科手術D2防塵面(口)罩一級二級三級抗合成血液穿透性、最小通過壓力(mmHg)依CNS14776醫用面罩對合成血液穿透阻力的試驗法—8012016080 細菌過濾效率(%)CNS14775醫用面罩材料細菌過濾效率試驗法≧95≧95≧98≧98—次微米粒子防護效率(%)A法:乳膠球,0.1μm—≧95≧98≧98—B法:鹽霧—≧80——≧95壓差(mmH2O/cm2)CNS14777醫用面罩空氣交換壓力之試驗法≦5≦4≦5≦5≦5防焰性CNS10285纖維製品防焰性試驗法—1級1級1級1級 表二:調查與測試結果 編號品名(顏色)購買價格(元)數量(片/盒)單價製造日期(保存期限)產地材質製造商標示許可證為醫療器材(註1)重金屬註2)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註3)游離甲醛(註4)塑化劑(註4)染料溶出(溶劑為(註4)二氯甲烷)揮發性有機物(註5)PM2.5過濾效率(註6)購買地點(註1) 1久富餘醫用口罩(未滅菌)-藍色燈籠39950枚入82020.12.08(5年)台灣潑水性不織布、靜電熔噴不織布、超柔細複合纖維不織布久富餘工業(有)彰濱廠○○○○○○△1△4○○○PChome 2涔宇醫療口罩(未滅菌)-霽藍年華5295010.62020.12.04(5年)台灣防潑水性不織布、M.B靜電過濾不織布、複合纖維涔宇科技有限公司○○○○○○○△2○○○PChome 3屈臣氏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69513.813.11.20(5年)台灣不織布、PP材質布料、EP材質布料萊禮生醫科技(股)○○○○○○△1△1○○○屈臣氏(板中店-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9號1-2F) 4上好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SH01-Xmas2.042030入142020.11.23(5年)台灣不織布上好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皇秦大藥局(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39-1號) 5衛生拋棄式熔噴口罩(非獨立)-黑色17250入3.420200901(5年)中國不織布三層結構天長市誠勇防護用品有限公司○-○○○○○△3○○momo購物網 6"普惠"醫用口罩(未滅菌)-黑色35050PCS720201116(5年)台灣聚丙烯不織布、熔噴不織布普惠醫工(股)○○○○○○○△9○○日藥本舖(馬偕門市店-台北市民生西路24號) 7"台灣優紙"醫療防護口罩(未滅菌)-時尚黑39950片82020.11.11(5年)台灣潑水性不織布、靜電處理熔噴不織布、超柔細複合纖維不織布台灣優紙企業有限公司○○○○○○○○○○小三美日(板橋重慶門市-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9號) 8"淨新"醫用口罩(未滅菌)-酒紅撞黑色41950入8.420201127(5年)台灣不織布、熔噴濾布、尼龍耳帶、鼻樑壓條淨新科技(股)○○○○○○○△3○○momo購物網 9天天醫療口罩(未滅菌)-隕石紋520/2組308.82020.10.24台灣不織布台灣康匠製造(股)德昌廠○○○○○○○△2○○PChome 10"摩戴舒"醫用口罩(未滅菌)--變形金剛39030入132020.11.09(5年)台灣撥水性不織布、高密度熔噴不織布、超細複合纖維不織布宣德醫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PChome 11恒大優衛醫用口罩(未滅菌)-檸檬黃29950PCS620201104(5年)台灣聚丙烯紡結不織布、聚丙烯熔噴不織布恆大股份有限公司白河製造廠○○○○○○○△6○寶雅(長春遼寧店-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50-1號) 12 "永猷"醫療用口罩(未滅菌)-橘色31950片6.42020.11台灣不織布、熔噴布永猷股份有限公司○○○○○○○△4○屈臣氏(板中店-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9號1-2F) 13"順易利"醫用口罩(未滅菌)-橘色35050720201203(5年)台灣非織物不織布、MB熔噴不織布、PP+PE複合纖維順易利實業有限公司七堵廠○○○○○○△1△4○寶雅(長春遼寧店-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350-1號) 14善存醫用口罩(未滅菌)-緋櫻粉50050102020.10.15(5年)台灣不織布善存科技○○○○○○△1△3○大樹藥局(家樂福重慶店-台北市重慶北路2段171號) 15愛貝恩醫用口罩(未滅菌)-鑽石黑武士30030102020/11/27(5年)台灣防黏不織布、熔噴不織布大宇國際電器有限公司○○○○○○○△9○康林藥妝店(台北市中山區興安街105號) 16KNH-康乃馨立體醫療口罩(未滅菌)-紅色款兒童用口罩36030122020.12.05(5年)台灣不織布康那香企業(股)○○○○○○○△7○大樹藥局(大同雙連門市-台北市民生西路128、130號) 17正洸醫療口罩花紋版(未滅菌)56950入11.32020.10.22(5年)台灣不織布、高效濾溶噴布正洸股份有限公司興邦廠○○○△○○△△1○○○PchomeP&Q專品藥局 18南六醫用口罩(未滅菌)-全黑款2995062020.11.26台灣不織布、熔噴不織布南六醫器藥(股)高雄總廠○○△○○○○△3○○○康是美官網 19美德醫用口罩(未滅菌)-嘿嘿黑29950PCS62020.09.01(5年)菲律賓三層不織布濾菌設計MEDTEXCOOPERATION○○△○○○○△2○○○PChome 20丰荷一般醫用口罩(未滅菌)-兒童紅線聖誕紅59950枚入122020.10.16(5年)台灣PP防水不織布、熔噴不織布、超柔細複和纖維不織布丰荷開發有限公司○○△○○○△12△1○○○yahoo!購物中心   註:1.「標示」一欄中,「○」表示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或「商品標示法」標示規範;「許可證為醫療器材」一欄中,「○」表示查證許   可證字號資訊,登錄為醫療器材者,「-」表示非醫療用口罩2.「重金屬」一欄中,「○」表示未檢出重金屬;「△」表示檢出鉛3.「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一欄中,「○」表示未檢出;「△」表示檢出4.「游離甲醛」、「塑化劑」、「染料溶出」一欄中,「○」表示未檢(溶)出;「△」表示被二氯甲烷溶出,其中數字「1」表示檢出芥酸酰胺,「2」表示被甲醇溶出5.「揮發性有機物」一欄中,「○」表示未檢出;「△」表示檢出,其中「數字」表示檢出數目6.「PM2.5穿透效率」一欄中,「○○○」表示過濾效率70%以上,「○○」表示過濾效率55〜70%(含)以上,「○」表示過濾效濾55%以下。

7.KNH-康乃馨立體醫療口罩(未滅菌)-紅色款為兒童用口罩;請參考CNS15980號標準。

 更多資安漏洞手機被暗植惡意程式 業者須提出合理賠償、政府亦應速加強資安認證、籲兩岸應合作打擊資安犯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6日晚間表示,接獲刑事警察局情資,發現台灣大哥大電信公司所販售的AMAZINGA32手機製程中被暗中植入惡意程式,民眾購買、使用手機時,詐騙集團可利用該手機門號向遊戲公司申請遊戲帳號,不知情的手機使用者可能變成詐騙集團的人頭。

根據台灣大哥大內部資料,「AmazingA32」是在2018年4月上市,已經在2020年7月下市。

該款手機包含使用中、尚未售出、已淘汰或未使用者,共9萬多支;截至2020年12月20日止,使用該款手機的台灣大哥大用戶約7,600人。

NCC先前有受理5件相關消費者申訴。

台灣大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提前告知大眾,但已提前以客服電話通知部分手機用戶,協助軟體升級或更換其他手機的手機門號,至少1,337個。

台灣大哥大新聞稿指出,「AmazingA32」手機為授權台灣廠商「力平國際」使用Amazing商標,委由中國廠商製造的手機。

目前台灣大哥大公司宣布:全面召回AmazingA32手機進行安全性軟體升級,民眾可至該公司官網下載更新程式,或即起可至台灣大各直營門市(1月8日後加盟門市也可辦理),由專人進行系統更新;同時也提出回收方案,民眾改辦其他手機方案可折抵1千元,並額外提供帳單金額折抵1千元。

5G時代來臨 手機資安檢測卻非強制性 據報載,本次發生問題的AmazingA32被植入惡意程式位置,位於儲存原始系統的手機韌體,重置手機無法移除,且手機權限未被「解鎖」,研判屬於手機出廠前製程問題。

目前政府針對智慧型手機的資安檢測採取分工形式,屬於手機與電腦之應用軟體(包含LINE)基本資安規範由經濟部主管,手機及出廠時已內建的軟體併同硬體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主管。

針對後者檢測,2017年3月通傳會公告「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次月啟動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EmbeddedSoftwareonSmartphoneSystems,ESS)資安標準與認證機制,惟該認證並非具有強制性,而是由手機製造商自主或委託送測。

雖然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安機制並非具有強制性,本會認為,手機製造商應對販售商品負起自主或委託送驗的企業責任,確保產品品質符合《消保法》第7條規範,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從本次事件可以得知,政府不僅對於手機資安防護措施要求嚴重不足,電信終端設備甚未納入資安檢測的強制規範,呼籲主管機關應當儘速檢討加強資安管理的強度,確保5G時代消費者電信消費的品質保障。

資安機制抽測 應顧及全面性及完整性    因應本次事件,通傳會將對大陸白牌手機採行兩項應處措施,包含一、「行動業者自有品牌手機在大陸製造者,須符合資安標準才可販售」:要求行動通信業者自有品牌手機在申請手機硬體型式認證時,應提出符合台灣資通產業標準協會(TAICS)發布之「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安標準」佐證,亦須針對該款手機一旦發生內建軟體資安事件切結補救措施,並確實揭露資訊供用戶了解。

二、「大陸品牌手機、行動業者自有品牌陸製手機將納入年度抽測標的」:年度手機資安抽測將納入大陸品牌手機、行動業者自有品牌陸製手機,抽測結果不符合產業資安標準者,將要求手機製造商或業者儘速改善。

本會認為,針對行動業者自有品牌手機在大陸製造者,也就是行動業者日後上市的陸製手機,除須符合資安標準才可販售,主管機關除應嚴格監督業者切實符合TAICS資安水準要求,此外,也應確保本項措施為強制性質,嚴格要求業者履行。

再者,針對已在市面上流通的大陸品牌手機及行動業者自有品牌陸製手機,應進行全面性及完整性的資安機制抽測,以強化主管機關處置措施的強度。

因根據通傳會官網顯示,2019年5月8日曾對10款市售手機進行「手機內建軟體資安抽測」,依照該次抽測規劃與結果顯示,抽樣的手機選擇以市售占有率較高的手機作為標的,貼牌手機恐怕缺乏明確機制,可進入抽測程序。

本會呼籲政府應重視手機內建軟體資安抽測機制,確保抽測之市售手機的全面性與完整性,不要有漏網之魚。

消費者損害及賠償電信公司應負完全責任 而對於業者僅僅召回AmazingA32手機進行安全性軟體升級,同時也提出回收方案,民眾改辦其他手機方案可折抵1千元,並額外提供帳單金額折抵1千元的補償措施,消基會甚不認同。

因為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章「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第28條規定:「………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2億元為限。

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2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500元之限制。

第二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

以及第29條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

」 因此,如果消費者難以證明損害,業者應該賠償每個消費者500以上2萬元以下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方為正理;絕非業者片面宣布:民眾改辦其他手機方案可折抵1千元,並額外提供帳單金額折抵1千元之方案。

消基會表示,倘若這段時間消費者另換電信公司,豈不是失去求償機會?本會要求電信公司應對受影響的消費者損失及賠償,負起完全責任。

針對手上仍持有AmazingA32手機的消費者用戶,如近期收到疑似異常的使用跡象,如電話費用暴增或被收取不明款項等,請保存相關證據,儘速向台灣大哥大、各縣市消保官以及消基會申訴。

兩岸消保團體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台灣電信公司推出自有品牌手機委由大陸廠商製造已屬常見,本次事件當中,消費者首當其衝、深受其害,台灣大哥大自有品牌手機的品質管控能力備受質疑,良好商譽也受到波及,始作俑者的大陸手機製造商卻仍舊逍遙法外,躲避應有的罰則,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消基會將尋求合作夥伴─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積極協助,請中國大陸主管機關儘速採取有效性的稽查和管理措施,以遏止不良廠商的違法行徑,保障兩岸廣大手機用戶的使用安全,維持兩岸業者商誼與兩岸人民的情誼。

  呼籲 消基會指出,針對該起資安事件,呼籲應儘速訂定資安認證機制,以保障消費者免受個資外洩,損及財產和身家安全之慮。

一、電信業者應善盡企業基本責任,販售手機商品不應存有資安疑慮,呼籲各界建立社會共識。

二、本事件,凸顯貼牌手機資安把關不足的重大問題,也顯示部分企業經營者對於貼牌手機品質管理不一的經營態度,呼籲業者應對品牌販售的全品項產品,負起完全責任,產品品質要求不分貼牌與否而有差異性,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善盡企業責任。

三、台灣大哥大貼牌手機資安外洩案件,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業者應負起完全責任,沒有推拖餘地。

為確保該業者販售之手機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不論貼牌或者自製產品,皆應提出資安維護計畫並落實進度,提供確保性的安全服務,挽回消費者的信心與信賴。

四、呼籲國內四家電信業者,應同步採取上述預防措施,避免再度爆發類似事件,戕害消費者權益。

五,'事件發生至今,主管機關是否確實掌控案件,進行完整的緊急處置與預防工作,呼籲主管機關應監督台灣大哥大負起消費者損失及賠償完全責任,履行資安檢測規劃與落實自主檢驗,且切實符合TAICS資安水準要求,監督才能收效。

六、本次事件,令台灣消費者受到傷害,亦波及台灣電信業者商譽,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消基會將透過合作夥伴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協助,呼籲大陸主管機關能採取有效的稽查與管理措施,以維持兩岸業者商誼跟兩岸人民的情誼。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中醫診所中藥損害賠償事件」團體訴訟臺中市盛唐中醫診所、九褔(音同富)中醫診所於109年7、8月間爆發涉嫌開立提供含鉛等自費藥材,造成多名病患血中鉛濃度超標中毒就醫,經臺中市政府依違反醫療法、藥事法函送地檢署偵辦,臺中地方檢察署偵查認定盛唐中醫診所負責人呂世明、九褔中醫診所負責人洪彰宏及中藥商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涉嫌違反藥事法販賣、調劑禁藥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因犯罪嫌疑重大而聲請羈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並於109年8月7日裁定收押禁見,臺中地方檢察署於109年12月2日偵查終結,將呂世民、洪彰宏及歐國樑以違反藥事法、供應調製禁藥、、販賣偽藥及禁藥、業務登載不實、過失傷害等罪起訴在案。

   在事件發生後,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協調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協助受害民眾向提供診療藥材的盛唐、九褔等中醫診所及提供藥材的欣隆藥業有限公司提起團體訴訟,進行後續求償。

   盛唐中醫診所呂世明、九褔中醫診所2人均為執業多年之中醫師;欣隆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隆藥業)係盛唐中醫診所、九褔中醫診所之中藥材供應商。

被告呂世明、洪彰宏、歐國樑3人均明知不得使用「硃砂」、「鉛丹」二種含重金屬之中藥材調製口服藥,亦即不得調劑、販賣含有重金屬之中藥,但竟為牟取暴利,追求療效,先由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販售含有重金屬之中藥材予此2家診所,盛唐中醫診所之負責人呂世明醫師、九褔中醫診所之負責人洪彰宏醫師於病患就診時,以宣稱應服用其自行調製之自費中藥材較有效果之方式,遊說病患購買自費藥物,並擅自於自費藥物內摻入欣隆藥業所販售含重金屬之「硃砂」、「鉛丹」,致病患服用後,因此受有重金屬中毒難以回復之傷害,現均持續就醫治療中。

   消費者委託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共計有30人,其中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求償有20位,該20位受害者中,年齡最大85歲,最小的5歲,受害者血中鉛濃度檢測結果最高高達118.8(單位ug/dl),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將成年人的血鉛上限設為10ug/dl,兒童5ug/dl,受害的5歲小妹妹血中鉛濃度高達34ug/dl;而向九褔中醫洪彰宏求償有10位,該10位受害者中,年齡最大69歲,最小的12歲,受害者血中鉛濃度檢測結果最高高達173ug/dl,受害的12歲小妹妹血中鉛濃度高達50.6;受害者有1家4口、1家3口、夫妻及數位罹患癌症者,除了因金屬中毒引起的疼痛、手腳麻痺、貧血、煩躁、記憶力出問題...等影響,還要面會辛苦的解毒過程及醫藥費等經濟壓力。

因臺中市議員張彥彤及前臺中市議長張宏年全家鉛中毒,揭開中藥粉重金屬含量超標案件,由於曾前往上述診所就醫拿藥的民眾不計其數,除了已前往醫院檢查血中鉛含量超標者須進行治療、亦造成許多民眾心理陰影、臺中市衛生局收到超過百件中藥檢體並至各中藥通路管道進行稽查等諸多問題,衍生民眾身體健康、財產、工作行程的重大損失。

   面對「中醫診所中藥損害賠償事件」,消基會自當仁不讓,為達 保護消費者的目的,協助受害者進行法律訴訟,代消費者爭取應有的 權益,消基會中區分會組成之團訟律師團認為,被告等3人身為中醫師及藥材商竟明知不得調劑「硃砂」、「鉛丹」二種含重金屬之中藥口服藥劑而擅自調劑並高價出售予消費者,致受有消費者不可回復之重金屬中毒,且被告係故意行為導致重金屬中毒之損害,嚴重侵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故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受損害賠償額5倍之懲罰性賠償金,共計台幣12億7仟4百65萬9698元的損害賠償請求(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有限公司、歐國樑應連帶給付575,117,532元/九褔中醫洪彰宏、欣隆藥業有限公司、歐國樑應連帶給付原告699,542,166元)。

消基會依消保法及相關法規,為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並擇於110年1月11日中華民國消費者日向臺中地方法院遞狀,實踐消基會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宗旨與承諾。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 附表:「中醫診所中藥損害賠償事件」團訟之30位消費者相關資料 編號 姓名 血中鉛濃度檢測 (單位ug/dl) 年齡 性別 備註 1 何OO 60.87 48   女 盛唐中醫診所 2 吳OO 25 46   女 3 吳蘇OO 58.4 84   女 4 李OO 藥品含重金屬 22   女 5 李OO 藥品含重金屬 48   女 6 林OO 17.08 48   男 7 林OO 95.32 58   女 8 林OO 49.54 71   女 9 林徐OO 61.17 37   女 10 陳OO 54.4 53   女 11 張OO 24.8 65   女 12 張OO 58.75 55   女 13 曾蔡OO 76.1 63   女 14 黃OO 42.7 49   男 15 黃OO 57.87 66   女 16 廖翁OO 47.3 76   女 17 賴黃OO 46.4 79   女 18 顏OO 62.18 60   女 19 闕OO 118.24 85   男 20 賴OO 34 5   女 21 白OO 66.06 25   男 九褔中醫診所 22 白OO 70.05 23   女 23 白OO 71.35 45   男 24 林OO 39.6 51   女 25 郭OO 25.32 48   女 26 陳OO 102.4 48   女 27 張OO 50.6 12   女 28 張OO 118.9 55   男 29 辜OO 173 69   男 30 鄭OO 61.18 46   女   2020年十大消費新聞2020年Covid-19打亂了人們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出國禁令、社交距離,能跟上防疫風潮的產業蒸蒸日上,旅遊、航空業等則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寒冬。

然而擔心「病從口入」,只戴口罩是不夠的,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重金屬米餅和含鉛中藥等,心不安、食不安成為2020年的寫照。

消基會帶您回顧2020年的重大消費新聞,包含疫情帶來的衝擊、食安問題、醫療政策轉變、重大公安事故等:  | 一、疫情襲來:尚未止息的Covid-19疫情 Covid-19肆虐全球,儘管台灣疫情並無大規模爆發,人們的生活卻已受到重大影響,不能出國因而國旅爆量、減少接觸因而增加外送,口罩酒精成為居家旅行必備良藥,以下列出與Covid-19相關的重大消費事件:  | 1.不得不搶:防疫、民生用品之亂 為預防民眾囤積搶購口罩,指揮中心於2月3日宣佈口罩實名制2月6日正式上路,限定每人7天內只能購買2片口罩,然而卻仍有許多民眾買不到口罩。

同時如酒精等防疫用品,在同一時間也有供不應求的情形。

此外三月中旬,因新冠肺炎疫情升溫,造成民眾恐慌,紛紛出現搶購民生用品的現象;而後,疑因有人謠傳原物料會短缺,引發部分民眾搶購衛生紙、衛生棉、尿布、濕紙巾等民生用品。

3月12日、4月22日分別又推出口罩新制,開放網路預購、超商預購,且口罩產能增加,才漸漸舒緩口罩亂象。

然9月初又爆出加利口罩8月間進口337萬片中國製的非醫用口罩,混充醫用口罩混入實名制通路,掀起另一波風波。

➤相關新聞: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罩」須解決  | 2.倒閉or抗疫:疫情下商家因應之道 新冠疫情大大衝擊了全球經濟,最明顯的包含觀光客驟減、民眾對前往公共空間產生疑慮而減少消費,因而導致許多飯店(台中亞緻、晶悅)、健身房(輕適能、牛蕃茄)等倒閉,許多消費者求助無門。

而在防疫政策下,多數實體店家均受影響,包含顧客進門須配戴口罩、量額溫、噴酒精等,實聯制、實名制也成為各種展覽活動的必備工作。

政府於6月初推出觀光旅宿業、藝文事業等產業紓困方案,加上疫情逐漸舒緩,我國2020年經濟成長率為2.3%,遠高於全球經濟成長率的-4%。

➤相關新聞:消基會自助餐廳防疫措施調查  | 3.三倍券?禮券?振興政策下的爭議 為因應新冠疫情導致的經濟衰退,政府於7月15日發行三倍券,民眾可以線上或線下的方式領取。

領取三倍券民眾須自付1,000元,但三倍券規定不可找零、有使用期限且紙本券領取後不可退等規定,是否違反「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成為輿論討論議題。

三倍券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截至當日仍有約40萬人未領取,也有部分民眾尚未使用三倍券,紛紛上網求救,然恐怕只剩捐贈或紀念用途。

➤相關新聞:三倍券、禮券傻傻分不清消基會:問題出在這一千元  | 4.打亂行程:郵輪、國外旅遊解約糾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2月6日宣佈,即日起禁止國際郵輪靠泊我國港口。

而根據台灣港務公司估計,自宣佈禁止停泊起到3月底受到影響的郵輪旅遊共112艘次,約14.4萬旅客人次。

其實不只是郵輪旅遊,隨著疫情推進,旅行團、自助客都被迫取消預定行程,面對這樣不可抗力事件,如何退、退多少是最大的爭議所在。

➤相關新聞:籲旅行社依法處理郵輪國外旅遊解約糾紛  | 5.疫後生活:報復性國旅與外送爭議 自6月7日解封日後,端午連假起國內各景點觀光客人數爆增,再加上農遊券、藝Fun券及安心旅遊補助的推波助瀾,2020下半年國旅大爆發,不僅去哪都要排隊,也因而延伸許多消費糾紛,諸如價格哄抬、旅遊品質下降等。

在疫情期間外送成為滿足口腹之慾的首選,甚至購買生活用品也可直接以外送搞定,為服務居家隔離者Foodpanda、Ubereats等外送平台紛紛推出無接觸外送服務,然而訂單數增加,糾紛數也增加,各類爭議中又以取消訂單延伸的爭議數最多。

➤相關新聞:外送平台申訴暴增消費爭議逾600件  | Covid-19疫情肆虐,百業榮枯,直接間接造成消費環境的變遷和爭議,這是政府主管機關、業界和消費者所無法預測、難以即時因應的關鍵,因此,2020年成為消費環境的轉折關鍵年,今年的經驗應作為來年政府施政、企業轉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思維重建的時機,以「病毒」為師,謙卑地擘劃未來的生活模式。

 |  | 二、可以不要「萊」嗎?萊豬開放進口 8月28日總統府頒布一紙行政命令,預告終結14年禁止瘦肉精豬肉進口,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0.01ppm(10ppb)基準於2021年1月1日正式開放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肌肉及其脂肪,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

消基會於10月20日發起拒吃萊克多巴胺運動,至12月31日已有24萬人聯署,包含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及立委高金素梅都參與聯署,但儘管遭在野黨及民意反對,立法院仍於12月24日完成表決,萊豬進口9項法案全通過,為了貿易利益犧牲國民健康,失去政策保護,消費者只能自求多福。

2021年1月起,已有部分宣稱使用國產豬的商家藉此漲價,然國產豬認證系統未被建立,一般民眾均可直接上網購買國產豬貼紙,若非稽查難以辨別真偽,恐怕將延伸出更多問題與糾紛。

➤相關新聞: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呼籲政策應懸崖勒馬  | 三、毒害下一代:嬰幼兒米餅重金屬殘留 消基會於12月14日記者會中公佈雙北地區販售的嬰幼兒米製品之重金屬抽檢結果,發現有4件產品的鎘含量超標,若長期攝入過量重金屬鎘,會累積於人體器官,對腎臟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不合格的4件產品產地均是台灣,記者會後業者表示原料來源源自公糧,也引出潛在的農地污染問題。

本案也引發許多父母的憂慮,深怕幼兒進食的「米飯」有鎘污染的問題,尤其在米的國家標準僅有鎘含量0.4ppm的標準,並未訂定如嬰幼兒副食品0.04ppm的標準,顯然是個食安漏洞。

經過輿論的密集討論,民意代表呼籲:我國一般白米的鎘容許量是0.4ppm是比照國際法典委員會(CODEX),嬰幼兒米食品鎘的限量是0.04ppm比照歐盟,衛福部說這是國際標準,但歐盟一般米的標準為0.2ppm,包括東亞地區同樣食米國家包括韓國、新加玻、中國大陸、香港的一般白米鎘容許量也皆為0.2ppm,因此,有修法空間,主管機關應即時更新法規,以安父母之心。

➤相關新聞:嬰幼兒米製副食品4件檢出重金屬鎘含量不合規定  |  | 四、漲聲響起:健保費調漲 因健保財務連年虧損,健保費率預計於2021年調漲,健保會委員於11月27日討論決議以「費率4.97%」及「費率5.47至5.52%」2案併陳,月薪4.2萬元勞工,每月將多付出35元至105元。

本會11月10日針對健保財務問題召開記者會,呼籲調升費率並非治本之道,應全盤檢討健保制度各項問題,與民眾、醫界協調溝通,重造永續經營的健保制度。

截至109年9月底止,健保會財務呆帳金額已達43.69億元,而健保支出平均比收入高出3%,包含過去曾調降健保費率、開徵的菸捐挹注從70%減少至50%、補充保費起徵點從5000元提高至2萬元等,都是加速健保財務惡化的原因,必須廣司良策醫治健保財務惡化毒瘤。

針對政府負擔健保費用計算基礎的法令歧見,政府應朝有利增加健保財源及減少民眾負擔角度思維,優先撥補105~108年不足款新台幣487億元,儘速修法杜絕爭議,並提高健保費用政府負擔比例,減輕費率調整壓力與民眾負擔。

透過開徵酒健康福利捐進行開源。

明年度的健保費率漲幅,至多只應回到4.91%或5.17%調降前的原費率,降低民間的衝擊與負擔。

全民健保於1995年開辦至今費率調整過四次,最近一次為2016年一般保費費率由4.91%調降為4.69%,補充保費費率由2%調降為1.91%。

➤相關新聞:健保費率漲聲起消基會呼籲凍漲或緩升  | 五、醫療新制:自付差額醫材設上限,引發爭議 健保署6月8日首度依法匡列八大類健保自付差額特材,訂定費用上限,終結長期以來特材收費亂象,然而新制宣布短短47天,立即引發醫界強烈反彈,健保署在醫界高壓下火速廢止公告,改革範圍也從核定費用上限,限縮為極端值監控。

健保署改弦易轍立場顯得進退失據,一方面授予各科醫學會、公學協會核算與調整極端值的權責,引發球員兼裁判的公平疑慮,二方面,極端值監控處置以柔性勸取代強制改善,無法保障全民受到公平合理的醫療服務。

為實際了解健保自付差額收費亂象,消基會根據今年7月23日醫材比價網公布的資訊,比對人工心律調節器、生物組織心臟瓣膜、冠狀動脈塗藥支架、人工水晶體、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五大類醫材價格,發現同品牌、同品項、同功能的醫材,在同級醫療機構的價格有明顯落差,其中以生物組織心臟瓣膜價差最為明顯,價差最高達92,500元,相差1.28倍。

而眼球老化手術的人工水晶體,同品牌、同品項、同功能的醫材,在相同層級的醫療機構,價差最高達37,744元,達1.44倍。

呼籲政府應改善醫材資訊的不透明、醫病關係不平衡以及民眾資訊認知的不對等問題,確實優化醫材比價網,符合資訊透明原則。

12月8日,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亦自行調查比價網上531個差額醫材品項,結果發現半數都漲價,高達67.7%漲價品項直接漲到極端值,其餘三成漲價品項也趨近於極端值,極端值儼然變成「建議售價」,呼籲健保署應說明。

➤相關新聞:嚇死人的醫療特材價差民眾知的權利不容被犧牲  | 六、毒從口入:中藥含硃砂等禁藥 盛唐及九褔兩家中醫診涉及中藥粉鉛中毒案,導致前議長張宏年一家鉛中毒。

盛唐院長中醫師呂世明、九褔診所負責人中醫師洪彰宏及欣隆藥業歐姓負責人被依過失傷害、調製禁藥或販賣偽藥等罪嫌起訴。

據統計,盛唐、九褔兩家中醫診所提供含鉛自費藥材,被害人數超過20人,台中市法制局專責窗口收件,交由消基會代表被害人求償。

衛生局預計12月底前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議,2名醫師最重可廢止醫師證書;本案因延燒影響層面大,消基會接受台中市政府補助進行團體訴訟。

➤相關新聞:把關中藥用藥安全中醫師全聯會補助重金屬檢驗  |  | 七、公安危機:錢櫃大火 錢櫃林森店於4月26日發生火警,造成6死89人受傷,事後據生還者表示錢櫃消防設備失靈、工作人員未引導逃生為業者的重大過失;本案涉及公共安全,且業者有明顯過失,引發輿論撻伐。

事件之後,引發輿論對公安政策檢討,臺北市亦修正了   《臺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電影院、KTV等地,應設置可自動通報119功能之設備,確保受信總機不被關閉。

而消基會接受臺北市政府補助,正準備替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

➤相關新聞:錢櫃大火未和解消基會助打團訟  | 八、遠航拔翅:遠航因無預警停飛廢照,退票亂象叢生 遠東航空於2019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飛,導致逾10萬旅客行程被打亂、千名員工失業,至2020年1月31日交通部裁定廢照,成為台灣史上首家因無預警停飛遭廢證的航空公司。

遠航曾是台灣國內、離島航線的龍頭,廢照後原有航線由華信航空、立榮航空增加運能填補。

台北地檢署7月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起訴遠航董事長張綱維,目前仍在羈押中。

➤相關新聞:遠航無預警公告:今(13)日結束營業!消基會呼籲 務必妥適處理消費者問題  | 九、網路圈套:不實廣告增加 多媒體世代轉變了消費者購物習慣,近年出現越來越多社群廣告、一頁式廣告、直播購物等新型態的不實廣告型態,依消保處統計,今年度糾紛數量創新高爆增兩倍。

消基會亦於7月份與小兒科名醫黃瑽寧醫師合作召開記者會,澄清「三降茶」之一頁式詐騙廣告,令人頭痛的是記者會照片又被該網站拿來修改成三降茶廣告,真的是防不勝防。

許多不實廣告牽涉境外伺服器、公司,國內無「法」可管,消費者購物前務必仔細檢視購物網頁是否有完整聯絡資訊,並多方比較才不會吃悶虧。

➤相關新聞:黃瑽寧醫師遭冒名詐騙一頁式廣告+農場文受害眾多待解決  | 十、回顧傷痛:維冠團訟求償35億,一審判賠7億 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在2016年2月6日凌晨的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受災戶154人委託消基會進行團體訴訟,對建商負責人林明輝和建築師等人,請求侵權性賠償金額五億八千萬餘元、懲罰性賠償金廿九億三千多萬元,共三十五億餘元,台南地院於2020年1月16日民事庭判決,被告應損害賠償四億餘元、懲罰性賠償為二億九千萬餘元,共七億餘元。

➤相關新聞:維冠大樓倒塌團體訴訟170人求償35億判賠7億1千萬  | 蔬菜農藥殘留檢測 豌豆莢、甜豆莢合格比率低  台灣蔬果種類繁多,隨著季節變換,有各式當季的蔬果可供選擇,在秋季進入冬季的時期,即進入高麗菜、豌豆莢與甜豆莢盛產的時節。

   高麗菜又稱甘藍,也叫捲心菜、包心菜,屬於十字花科的溫帶植物,台灣的主要產地為中部的高海拔地區和嘉南平原等,每年秋季、冬季與春季為主要產季。

高麗菜含有豐富的纖維質、維生素及礦物質,適合熱炒、煮火鍋等各式烹調方法,醃製成泡菜亦爽口美味,是消費者經常食用的蔬菜之一。

   豌豆與甜豆性喜冷涼乾燥之氣候,台灣地區多於秋冬季節播種栽培,彰化、雲林等中部地區為主要產地,每年秋季、冬季與春季為主要產季。

豌豆莢與甜豆莢適合熱炒食用,爽脆的口感深受許多消費者的喜愛。

   根據消基會在2019年進行豆菜農藥檢測的結果,顯示豆菜類農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的比例較高,農藥的過量使用或濫用,除了影響消費者健康,更會給環境和生態帶來嚴重的汙染與危害。

   為了解市售蔬菜農藥殘留的情形,本次檢測選定高麗菜、豌豆莢與甜豆莢等秋冬盛產的蔬菜,以及四季皆常見的玉米進行380項農藥與二硫代胺基甲酸鹽農藥檢測,以此提醒農政單位重視農藥濫用的問題,檢測結果可提供給消費者作為選購時的參考。

  採樣    於2020年10月間,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都的傳統早市、黃昏市場、量販店與超市等販售通路,購買18件玉米、18件高麗菜、18件豌豆莢與18件甜豆莢等蔬菜,共計72件樣品。

(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調查與檢測結果(請見表2) 一、價格調查    本次購買18件玉米換算每台斤價格介於23~70元;18件高麗菜換算每台斤價格介於25~90元;18件豌豆莢換算每台斤價格介於75~207元;18件甜豆莢換算每台斤價格介於75~207元。

  二、殘留農藥檢驗    農政單位表示,芬克座和達克利農藥在台灣現已無生產且無有效許可證,其來源有待釐清。

豌豆莢一般播種期為9月下旬至11月中旬,盛產期為12月至3月,其來源有待溯源到生產者或進口商,值得農政、衛生單位持續追蹤,保障消費者食安與健康。

  本次18件玉米中有15件未檢出農藥殘留,3件檢出,其中2件不符合規定,合格比例為88.9%。

18件高麗菜有8件未檢出農藥殘留,10件檢出,其中1件不符合規定,合格比例為94.4%。

18件豌豆莢皆檢出農藥殘留,殘留種類為3~23種,其中僅1件符合限量規定,17件不符合規定,合格比例為5.6%;扣除檢出芬克座的2件樣品,合格比例提高為6.25%;扣除檢出達克利的6件樣品,合格比例提高為8.33%。

  18件甜豆莢皆檢出農藥殘留,殘留種類為4~20種,全數不符合限量規定,合格比例為0%;扣除檢出芬克座(9件)或達克利(6件)的樣品,合格比例仍為0%(請見表3)。

本次18件豌豆莢與18件甜豆莢,僅有於台中市大潤發(忠明店)購買的1件豌豆莢與1件甜豆莢標示產地為越南,但這2件樣品並無檢出芬克座或達克利。

除了這2件樣品,其餘豌豆莢與甜豆莢皆無產地標示。

   本次農藥檢測不合格的樣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應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結論 對業者之呼籲    本次檢測結果顯示,豌豆莢與甜豆莢殘留農藥的情形非常嚴重,可能是農友們未達安全採收期就提早採收,造成農藥殘留情形,此外,本次亦檢出多種不得使用於玉米、豌豆與甜豆的農藥(請見表4),推測原因可能是農民混用農藥,或是與其他農作物種植距離過近,使農藥交互汙染,造成多種農藥殘留。

   豆菜類為連續性採收的農作物,歷年來皆為農藥殘留檢測不合格率較高的品項,農友們應重視安全採收期,讓農藥能有足夠的時間消退,以降低農藥殘留的風險。

此外,也應遵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中對各農作物的農藥種類限制與限量規定,生產安全的蔬果,讓消費者能安心選購。

   建議中下游銷售端的業者,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將外箱標示的廠商名稱等資訊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的目的。

  對消費者之呼籲    本次檢驗結果顯示,玉米與高麗菜為農藥殘留風險較低的蔬菜,豌豆莢與甜豆莢為風險較高的蔬菜,建議消費者可選購當季盛產且非連續採收型態的蔬果,並於烹煮前,先以流動的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後,以水浸泡10~20分鐘,再用流動的水沖洗2~3遍,並在烹煮時,將鍋蓋打開讓農藥揮發,以降低殘留農藥風險。

  對政府之呼籲     依農糧署公布的「田間及集貨場蔬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月報表」統計2018年1月~2020年10月玉米、高麗菜、豌豆與甜豆不合格件數(請見表5),2018年檢出農藥殘留不合格的玉米有1件,高麗菜有4件,豌豆有10件,甜豆有2件;2019年檢出農藥殘留不合格的豌豆有6件,甜豆有4件;2020年檢出農藥殘留不合格的高麗菜有2件,豌豆有6件,甜豆有3件,由於月報中沒有各品項的抽驗數量,因此僅能統計不合格的件數,無法統計合格率。

   依食藥署公布的「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結果」,統計2019年9月~2020年8月玉米、高麗菜、豌豆與甜豆的農藥殘留檢測結果(請見表6),玉米與高麗菜的合格率為100%,豌豆為75.5%,甜豆為79.1%,其中2019年9~12月合格率較低。

   依農糧署公布的「學校午餐生鮮蔬果食材農藥殘留抽驗資料」,統計2019年1月~2020年9月玉米、高麗菜、豌豆與甜豆的農藥殘留檢測結果(請見表7),玉米的合格率為100%,高麗菜為99.7%,豌豆的合格率為100%,甜豆的合格率為0%,但豌豆與甜豆的檢測樣品數僅3件與1件,因此較不具代表性。

   本會在2019年9~10月曾進行醜豆、豇豆、敏豆、豌豆及甜豆等豆菜類農藥殘留檢測,當時8件豌豆均檢出2〜13種農藥殘留,其中有7件不符合規定,合格率為12.5%;7件甜豆均檢出7〜14種農藥殘留,且7件皆不符合規定,合格率為0%(請見表3)。

  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研發農藥殘留質譜快檢技術,10分鐘可檢測台灣過去3年曾監測到的198種農藥殘留。

檢驗費用親民,由原先4,000~6,000元降至800~1,200元。

經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為建議方法後,現已有臺北、新北市、台中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質譜快檢實驗室,搭配實名制,在每日拍賣前完成抽檢,不合格農產品當場銷毀並追溯源頭停止供貨,為食安把關。

  本會透過上網搜尋和電話聯絡得到2020年10月六都農產運銷公司蔬果農藥殘留抽驗結果(請見表8),皆無豌豆與甜豆樣品。

以快速公開詳盡的質譜快檢檢驗結果的臺北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10月檢驗結果,包括:(1)1件甘藍不合格(編號83號),其餘本次檢驗相同的品項未有不合格者;(2)8件豆菜不合格:26號菜豆、28號菜豆、31號敏豆、37號菜豆、47號敏豆、49號醜豆、53號菜豆、82號菜豆。

仍以豆類居多,但未有豌豆。

   比較近年來政府單位與消基會進行豌豆與甜豆的農藥殘留檢測結果,本會抽驗的不合格比例與不合格件數都較政府單位所公布的數據高出不少,食品安全首重源頭管理,農政單位需再加強落實源頭的田間監測,並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定期對於市售農藥殘留高風險的蔬果進行專案檢測;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再加強對高風險豆類的農藥殘留檢測,多管齊下,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本次調查顯示對於消費者關心的食安資料,迄今尚未能由食品雲入口端取得,無介接到相關法規管理及廠商資訊,不能及時查詢透明資訊,更遑論進行大數據分析,民間團體無從發揮監督食品安全的功能。

基此,消基會樂見政府持續提升和擴充食品雲功能的努力,建議納入消費者主權,提供食品安全透明資訊,導入風險監測,進化到食品雲2.0版,確保食品供應鏈的每一環節都符合消費者的衛生、安全、品質、永續要求,同心合力建構信任食安的消費環境。

食品雲2.0=消費者主權+資訊透明+風險監測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測試項目 調查與測試方法 檢驗標準 檢驗單位 價格調查 換算每台斤價格 比較每台斤價格 消基會 殘留農藥檢驗 農藥殘留380項:衛授食字第1081900612號「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MOHWP0055.04) 衛授食字第1091301085號「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硫代胺基甲酸鹽:衛授食字第1071902338號「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MOHWP0054.04)   ※本檢驗報告僅對消基會採樣的樣品負責。

※本檢測案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合作案。

  新聞稿附表及附件 無瘦肉精標章是政府愛民的表現消費者應該得到更具體的安心保證!消基會發動的拒吃「萊克多巴胺」連署活動人數,至12/31日晚間7點30分達242,179人次,這個數字隨著1月1日的逼近,連署人數進入快速增加頻率,顯現消費者對於反萊豬議題的不安與憤怒! 經過4個月、5次與行政院、衛福部和農委會就萊豬進口的議題進行多次溝通後,消基會本月16日又赴立院黨團與各黨團辦公室深入討論萊豬進口台灣的民意風向和解決萊豬進口的解方,除了民進黨團明確表達「心意已決」,不用再溝通之勢,其他黨團都明確支持本會意見、參與連署,這是在立法院難得出現的「共識」,因為所有在野黨團都看出了民意之所向,獨獨執政黨團以為背負著十字架,卻是做著出賣人民健康的政治交換行徑。

眼見110年1月1日到來,萊豬確定進口,行政院在昨日下午1點舉行記者會宣布:相關縣市政府的「食安自治條例」凡定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之規定者,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自明年1月1日起,「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而主要原因就是地方自治條例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

針對行政院罔顧消費者健康且片面的發言,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台中已備有五大招因應,其中包括:抽驗量能擴大10倍、豬牛肉品輸入業冷凍倉儲源頭抽查、抽驗結果主動揭露、修訂辦法核發檢舉獎金、實施全國最嚴「無瘦肉精金標章」。

針對這樣心心念念消費者權益,且有擔當的決策,消基會贊同台中市政府領先全國推出全國最嚴的「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構想,並呼籲各地方政府跟進,讓消費者全面安心消費。

消基會指出,全國22縣市中,近日提送行政院核備的「食安自治條例」,就有17縣市針對萊豬、萊豬牛和萊肉品分別訂定禁止販售(或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售等要件),其目的都在讓消費者安心,因此,無論眼下的在野議會或執政政府等17個縣市,都勇於提出「食安自治條例」,對消費者健康做出具體保證,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當然應該要支持而非玩法弄權,引發未來可能的釋憲危機,徒然造成政局震盪不安,民生不得安寧。

消基會說,2016年5月13日公布「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當時中央執政的是國民黨,而林佳龍「市長」主導訂定「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訂定--第六條之一:豬肉及其相關產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即瘦肉精);而今台中市長盧秀燕不過追隨前市長的腳步,保障消費者健康,怎可前朝推翻後朝規定,昨是而今非了! 為此,消基會呼籲: 一、政府應體念民意,至少尊重17縣市「食安自治條例」保障消費者健康的積極作為。

二、呼籲各縣市政府跟進「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構想,讓消費者全面安心消費。

從明年1月1日以後,消基會將透過熱心志工和消費義警(歡迎民眾的參與),為消費者進行各種萊豬標示調查和抽樣檢驗工作,以更積極態度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消基會指出,萊豬的把關,可以透過市場調查,瞭解政府的標示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業者的國產豬、產地標示由無落實、是否真實?而市場的抽樣和檢驗,有如柯南的放大鏡,可以使問題食品一一現形,保護您我的安全。

因此,消基會也將邀請政府、企業和消費者的協助: 一、擔任消費義警角色,檢舉在地標示亂象; 二、將消費者最感憂慮或認為是高風險食品品項告訴消基會,我們將列入優先抽樣檢驗項目; 三、協助採樣、以最快速方式消除消費者疑慮,增強消費信心; 四、由於人物力資源有限,要做的工作項目不少,消基會呼籲縣市政府、企業、消費者出錢出力,一起攜手爭取國內消費環境的安心與信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老舊宅居大不安城中城大樓火災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10月14日凌晨2時44分驚傳火警,大火迅速延燒,十分鐘內1至4樓陷入火海,百餘住戶暗夜驚慌尖叫,多人逃生無門,火勢延燒近五小時,釀成至少46死41傷,成為近年最嚴重死傷火警意外。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今(110)年第一季全國房屋稅籍住宅類近890萬宅,其中三十年以上老屋逾436萬宅、占比近五成,可見國內每2間房宅,即有1間超過30年屋齡,老屋比例偏高。

         以六都住宅來觀察,第一季六都三十年以上老屋,台北市逾63萬宅、占全市比例逾七成;新北市逾75萬宅、占比逾四十五%;桃園市逾29萬宅、占比近三十四%;台中市近41萬宅、占比逾三十八%;台南市近35萬宅、占比近五成;高雄市逾54萬宅、占比約五成。

消基會認為,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至少顯現以下「致命」缺陷: 一、檢修申報制度不彰 保險應介入以補不足     事實上,內政部經查,「城中城」大樓7至11樓為住宅使用,未依法成立管委會,負責共同維護、修繕等,導致未落實安全管理。

消基會認為,建築物皆需辦理消安檢修申報與公安申報,但如未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規定申報,設置成立管理委員會,則法有重大缺漏,因為公寓大樓消防設備如消防泵、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排煙設備皆屬公設,並非區分所有權人可獨立負責。

另外,建築物防火區劃、逃生通道亦需保持功能正常,公共空間非屬區分所有權專屬場所之限制使用,如防火巷、走廊通道保持通暢等,亦皆須管委會介入,否則公寓大樓就會變成危樓,如發生在2004年及2016年台北時代飯店大樓火警,當時為電氣火災,2016年原址錦西街大樓火警,由於未有管委會,公設未有人維修,3樓被人縱火再次火災,結果逃生無門造成2人死亡,如今高雄城中城火災,可說是錦西大樓的翻版。

    目前國內未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成立之大樓有一半以上,造成內政部目前消防、建管二大公安系統大玩文字遊戲或推事,所以,有關未成立管委會的大樓(廈)或集合住宅,消基會建議參考國外模式將保險制度置入,如未能成立管委會,則表示建築物有缺陷,將提升其保險費,亦限制其供公眾使用或進入市場買賣,同時更規範到房貸管道,將建築物導入正常使用。

二、建築物火災 三大重要原因 根據消防署的統計資料顯示,造成建築物火災有三大重要原因: 1.電器因素(每年約3100件) 2.爐火烹調(每年約3200件) 3.瓦斯洩漏或爆炸(每年約80件)     因此,從集合式住宅應落實大廈管理條例,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要求住宅管理委員會依住宅大樓消防法規,定期進行大廈的消防安檢措施。

    然而,政府部門在國家標準的制定及法規的落實時,都不免受到業者及團體的反對及抵制,導致法規及法案無法通過或落實。

例如最近經濟部標準局積極要推動瓦斯桶開關加裝安全自閉裝置,受到極大的阻礙導致法案無法如期公告實施。

三、46條人命 強制加裝火災警報器 「城中城大樓」發生大火的時間在凌晨2時44分,許多民眾因為逃生不及致死,因此,消基會呼籲設置住警器。

6樓以上大樓多半會有警報設備,如有依規定每年消防檢修申報合格,則警報探測器能發揮功能,如未能進行消防檢修申報,則基於安全應設住警器;至於五樓以下公寓建築則務必設住警器、廚房高溫場所則需設置定溫式住警器。

     消基會強烈建議應把保險制度加入建物消防與安全之管理並推廣下列知識: 1.對住戶:住宅風險危機的知識。

2.對民眾:政府對建物行政管理做法的知識。

3.對買屋者:購房消費建物應注意的知識。

4.對賣屋建屋者:應負擔安全義務的知識。

    消基會指出,政府有責無旁貸的責任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降低公安事故的風險。

亡羊補牢,猶未遲也,該落實的法規要落實,該制訂的法案要加緊腳步,不能再坐令嚴重的意外事故一再發生。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南區分會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呼籲政策應懸崖勒馬美國萊豬叩關僅剩倒數10天,在食安疑慮持續高漲的社會氣氛及民意抗爭下,政府強行通過行政命令的態勢已然明確,消基會本於捍衛2300萬人的飲食安全基本人權,亦代表近20萬人連署嚴拒萊豬進口的具體民意,有不容退讓的責任與義務,本會堅決反對政府在未經完整及嚴謹的科學數據風險評估報告前提,強硬宣布開放以萊克多巴胺飼料飼養之牲畜(牛、豬、火雞肉)肉品進口台灣,讓國人及下一代健康曝露在萊劑的威脅風險中,懇切呼籲政府,立即宣布暫停萊豬進口政策。

萊克多巴胺因具有增加瘦肉形成及飼料換肉效率的功能,被使用於動物飼料添加物。

2012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僅以兩票之差,通過最高容許殘留量(MRL)標準的表決,但各界對萊劑的疑慮仍舊未消。

本會認為,既然無法排除萊克多巴胺對人類健康潛藏的風險,也無法保證進口美國豬肉沒有萊劑殘留的問題,政府應守住禁止進口萊豬的立場,我們歡迎無萊豬,堅拒吃萊克多巴胺。

近20萬人強大民意強烈反對萊豬登台 萊克多巴胺對人體的風險評估尚未獲得完整、嚴謹的科學實證前,一旦入境台灣,將透過直接食用、加工食品、大量廚餘,全面進入台灣的食物鏈,對民眾健康產生深遠影響且衝擊生存環境。

此間,台北總會、台中分會、雲嘉南分會與高雄分會收到來自廣大民眾的萬般關切,急切表達消費者疑慮,為捍衛2300萬民眾的安全飲食人權,本會於今年10月20日公開發起「拒吃萊克多巴胺」運動,迅速收到民眾的支持,短短兩個月,連署人數快速累積到達19萬6830人。

在推動本連署運動之際,消基會亦同步邀請國內食品公司、通路商、連鎖餐廳、相關公協會等業者響應連署「只進無萊豬」運動,鼓勵業者自我宣示:「營業場所或所生產之畜產品絕不使用萊克多巴胺。

」並將相關內容傳送給消基會公布,一起讓萊克多巴胺在台灣消失。

此間,本會共計聯繫23家業者,台灣農畜產工業有限公司(台畜公司)率先表態支持連署,而其餘22家業者或以涉及政治,或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擾,紛紛表示不便參予連署,而其中有7家業者甚至表示公司不會使用萊豬,同時間需謹守低調原則,不予公開。

為讓這股強大民意讓政府看見、聽見,重新考量政策,12月16日本會派出代表團,帶著近20萬人拒吃萊克多巴胺的連署成果,拜會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立法院朝野黨團與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盼透過國會民意殿堂,向蔡英文政府及行政院傳達真實民意。

除了民主進步黨,本會取得在野三大政黨立院黨團以及高金素梅委員的支持,並簽下連署書,願向政府傳達民意,惟民進黨立院黨團接見代表表示,進口美國萊豬政策,是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承諾美國處理但處理不來的政策,民進黨政府背負承諾,也願意付出政治代價,開放萊豬政策目的並非製造貿易額,沒有強迫購買或者交換哪些條件,對台灣畜牧業衝擊有限,在層層考量下才決定開放,因此婉拒連署消基會所推動的拒吃萊豬運動。

萊豬是食安問題不是政治問題 自8月29日蔡英文總統宣布開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以來,行政院宣示將採取「未查廠不給進口」、「逐批查驗才進口」、「部位列號管源頭」、「標示跟著肉品走」、「校園只用國產肉」五大原則來安定人心。

然而,本會認為,「逐批查驗」只能確保萊豬不超過容許量,但「豬肉仍然有含萊劑」,而「新增貨號」是否針對含有萊劑」而予以新增,政府並未明確說明,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

政府說「未查廠不給進口」,但查廠項目如只限於衛生條件,卻無法阻止用藥,亦無助於源頭把關,而「標示跟著肉品走」,也僅止於產地標示,因為美豬不等於萊豬,民眾想要購買不含萊劑的美豬,缺乏參考依據,一旦萊豬進到加工食品,消費端根本毫無所悉,也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揭露食品資訊規範的精神,直接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及選擇權。

標示萊克多巴胺不違反不歧視原則    本會強調,美豬來台含萊劑的產品標示立場絕不可退讓,政府堅稱標示萊克多巴胺違反不歧視原則,本會認為「不歧視原則」雖然是世界貿易組織所懸訂的最高指導原則之一,但其基礎則是建立在「最惠國待遇條款」、「國民待遇條款」等具體的規定條款上。

但基於下列理由,如果國人要求國外進口的萊豬,應專列貨號並標示含有萊劑,不會違反不歧視原則。

首先萊克多巴胺劑是現行我國《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規定公告禁止輸入、製造、販賣及使用的動物用禁藥,不得使用添加在國內畜牧業飼養的豬隻飼料中,國產豬因此是「無萊豬」。

美國則不然,允許添加使用於豬隻的飼料中,自美國進口的豬隻,因之是「有萊豬」。

兩者飼養方式及殘留,自有不同,政府有權認定為不同產品,要求與國產無萊豬不同的外國有萊豬應標示含有萊劑,這項要求,怎會是差別待遇?反而是不要求與國產無萊豬不同的進口萊豬,不要標示萊劑,才是歧視國內的消費者。

再者,美國豬隻使用萊劑作為飼料添加劑後,會在豬隻體內及內臟部位產生殘留,這些肉品進口到台灣時,要求標示含有萊劑,乃是對於萊豬肉品成分的事實要求,也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廿二條第二款及第四款,要求食品應明顯標示內容物及添加物的規定。

如此做法,同時也落實並滿足讓消費者主張「知」和「選擇」的權利,並無不妥。

如果政府真的重視民意,以安民心為念,更直接的做法,只要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通令全台豬肉產品作萊劑標示,之後再基於國民待遇原則,要求所有外國萊豬進口時,需要同為標示,內外一體適用食安法,自然就沒有歧視進口萊豬的問題。

  昔日反毒牛今日開放萊豬 近20萬人連署政府必須回應 過去四個月以來,我們看到政府處理美豬議題上,始終陷於向美國壓力傾斜的失衡狀況,從缺乏萊劑解禁的政策立論、國人健康風險評估的程序不正義,到棄守萊劑標示談判的不作為,對比2009年時任在野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曾號召民眾走上街頭,高聲疾呼進口美牛是民生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如今在朝,卻寧為排除貿易障礙而自願大開萊劑大門,置國人健康於風險之境,昔日的蔡主席,今日的蔡總統,政治人物言行的一致性必然受到人民的監督與檢視,無從迴避的是,政府應正面回應近20萬反萊豬的連署請求。

面對這場食安危機,消基會誠摯呼籲朝野一心,嚴格監督政府確實落實美國萊豬進口政策的管理及管制責任,並將台灣人民強烈反對萊豬入台的民意,透過國會殿堂,清楚明確向政府傳達,重新思考政策走向。

為了加大民眾反對萊劑入台的力道,在最後倒數十天,呼籲民眾繼續上網連署「拒吃萊克多巴胺」運動,並即刻致電選區執政黨立委辦公室,請求順應民意,反對萊豬進口台灣。

(https://www.ly.gov.tw/Home/Index.aspx)   結論 希望政府能為民眾做更多的努力,甚至協助民間開拔赴美宣達團,以民間貿易角色,跟美國畜產戶直接宣達台灣歡迎無萊豬的進口策略,希望剩下的20%畜產戶直接摒棄使用萊劑飼料飼養豬隻。

消基會樂見進口無萊豬為前提,擴大台美兩國的貿易榮景,加深貿易力度。

針對反萊豬事件,消基會持續呼籲: 一、請尊重近20萬人的民意,以不進萊豬為目標。

二、在即將進口的所有牛、豬等肉品,務必提供消費者「知情」與「選擇」的權益。

三、雞蛋再密,也會有裂痕,因此,落實「標示萊劑」才是護民的積極作為;而萊劑標示方式應不擾民,採「有則標示;無則免標」,消費者可據以作為選購參考,相關企業亦不用滿店標示,形同沒有標示的特殊情景。

四、本諸民間監督與保護消費者的責任,消基會將持續進行後市場的監督與市場監控工作。

五、為達監控市場的信度,呼籲食藥署應交付公正第三方單位相關的檢驗把關工作,以落實保障消費者健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持續連署展現民意消基會呼籲消費者繼續連署,堅拒萊豬!到今(21)日下午13點止,參與消基會官網連署「拒絕萊豬」的人數,已破13萬,預期到明(22)日「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開始時,應可接近15萬人次,這是台灣少數在最短時間(一個月)展現強烈民意的活動之一。

對此,消基會表示: 一、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預期將成功的集結成千上萬民眾上街遊行,表達強烈心聲,希望政府能夠頃聽廣大民眾以行動所表達的訊號;唯若政府仍然罔顧民意,置若罔聞,無意改變有礙國民健康的進口萊豬政府,在只有一天的遊行活動之後,這股民眾的力量,不應該散去,消基會呼籲參加遊行的民眾以及廣大的消費者,仍然可以透過消基會官網,上網連署「拒絕萊豬」的活動,讓反對萊豬的意見繼續發酵,持續壯大!讓政府知道民意不會退朝,必須及早改弦更張,向民意低頭,不讓萊豬進口! 二、鑒於萊豬標示制度不可能在短期間內,如消費者所期待的完整施行。

與其無法透過完備標示制度讓消費者享有「知情」和「選擇」的權益,未來勢必只有「反萊豬進口台灣」的自我防衛策略,捍衛消費者健康。

因此,唯有用「展現強烈百萬民意連署」的方式告訴政府,民意是堅拒萊豬進口的台灣唯一選擇! 三、消基會所有執行董事們和志工、同仁們明天將與消費者站在一起,參加「1122反萊豬遊行活動」,這是一項「因志同而道合」的活動,消基會會一起和大家表達「反萊豬進口台灣」的強烈心聲! 四、消基會團隊會身穿消基會工作背心、手持「反萊豬百萬連署的QR-Code」標語進場,希望看到消基會團隊的消費者們踴躍參與連署,並轉傳、分享親朋好友,讓消基會百萬連署活動早日達標,讓強烈民意早日傳進政府,使其政策改弦更張,真正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

認識消基會活動訊息新聞發佈諮詢申訴檢驗專區公開資訊頁面《消費者報導》雜誌捐款支持&訂閱雜誌志工園地不實廣告蒐集站 消基會主事務所 106470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10樓之3之4電話:(02)2700-1234 傳真:(02)2706-0247 中區分事務所 403612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之67號8樓之5電話:(04)2375-7234 傳真:(04)2375-9717 南區分事務所 800304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18樓之8電話:(07)225-1234 傳真:(07)227-1903 雲嘉南分事務所 700012台南市中西區成功路457號10樓之4電話:(06)241-1234 傳真:(06)241-1259聯絡資訊電話:(02) 2700-1234傳真:(02) 2706-0247地址:106470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10樓之3之4信箱: [email protected]追蹤分享累積人氣:Serviceby中華黃頁SuperhiPage選單回首頁×搜尋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