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構成刑法358電腦使用罪-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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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查看了一下刑法358及359的構成要件, 雖該當無故輸入他人密碼等要件, 但"致生損害於 ... A: 刑法358 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只要無故 ... 法律論壇 首頁/法律論壇 首頁 › 看問答 ›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 可否構成刑法358電腦使用罪 可否構成刑法358電腦使用罪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法律知識庫
不論行為人所使用之破壞方式為何,祇要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即該當於刪除之構成要件。故所稱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解釋上應非 ...
- 2第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腦之人,擅自使用他人所有的電腦者,則屬使用竊盜的電腦竊用,而不構成本. 罪。(林山田刑法各論上五版551 頁). 二、主觀不法構成要件. 行為人對於無權進入 ...
- 3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期刊-科技法學評論第5 卷第1 期 ...
本文也建議,刑法第 358 條的構成要件行為應修正為「無故入侵」電腦即為已足。至於「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 ...
- 4【高點法律專班】 - 高點法律網
對於電腦犯罪構成要件的熟悉程度。 此外,由於電腦犯罪位於刑法分則最末,通常念到這裡時間往往來不及而. 放棄,但因為近來對於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保護法益的 ...
- 5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二編分則. 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