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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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編分則. 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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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二編分則. 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
- 2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法律知識庫
不論行為人所使用之破壞方式為何,祇要無故刪除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即該當於刪除之構成要件。故所稱刪除「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解釋上應非 ...
- 3案例(17 )無故入侵他人電腦是犯罪行為 - 教育部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之「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依據該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 ... 便構成本犯罪,無須入侵他人電腦的結果,造成公眾或他人的實際損害為必要。
- 4可否構成刑法358電腦使用罪-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因查看了一下刑法358及359的構成要件, 雖該當無故輸入他人密碼等要件, 但"致生損害於 ... A: 刑法358 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只要無故 ...
- 5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期刊-科技法學評論第5 卷第1 期 ...
本文也建議,刑法第 358 條的構成要件行為應修正為「無故入侵」電腦即為已足。至於「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