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本系基礎必修、專業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之認定: · 二、轉學生以根據該班其餘多數同學適用之必修科目表為準,例如99學年度轉入本校電機系二年級學生,因其班上同學多數係 ... Openlogin close 登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Username Password 登入 註冊帳號 忘記密碼? home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GoogleSearch Language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登入 Language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首頁 修業規定 瀏覽人次: 80606 修業規定 修業規章   大學部必修科目及研究所修課規定  學年度 大學部 碩博士班 碩博士班 碩博士班 111 電機系甲組 電機系乙組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10 電機系甲組 電機系乙組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9 電機系甲組 電機系乙組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8 電機系甲組 電機系乙組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7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6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5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4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3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2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1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100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99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電機系 98 電機系 電控所 電信所   ---------------------------------------------------------   電機系大學部修業及其他相關規定 一、本系基礎必修、專業必修與專業選修課程之認定: (一)基礎必修與專業必修規定:第一次修本系基礎必修與專業必修科目(停修後再修者,仍視為第一次修課),必須修習本院所開課程,如有必要須修他院或他校之相關課程加以抵免,須事先取得課程委員會同意。

(課程免修申請表,下載連結) (二)專業選修課程包含:本校、台大及台聯大電機、資訊、理、工及生科學院開設之電機、資訊、物理、數學、生科領域所開授之專業科目(含研究所,但不含在職專班及產業專班專屬科目)。

(三)轉系或轉學生專業科目學分抵免之規定:應於入(轉)學第一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內檢附成績單及學分抵免同意書辦理抵免,因故逾期再申請者,須經系所相關會議同意。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抵免學分申請表,表單下載連結) (四)服務學習除通識課程外不計入畢業學分。

二、轉學生以根據該班其餘多數同學適用之必修科目表為準,例如99學年度轉入本校電機系二年級學生,因其班上同學多數係98學年度入學(學號為98字頭),因此均適用本必修科目表。

三、轉學生得辦理抵免部份科目學分,請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四、修讀學士學位者,在修課方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修滿本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並依共同教育委員會規定修畢共同必修科目,(110年度以前通識課程)109年新制通識至少18學分(含核心6學分(其中含核心-人文2、核心-社會2)、外語至少6學分)。

(請參閱校方共同教育委員會規定:網址)  (二)110學年度核心課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核心課程修習辦法,請參閱於辦法中第三條 第三條 學生修習核心課程至少18學分,須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本素養課程至少6學分,經認可為核心課程者,如為學生所屬學系必選修課程、學院共同必修,包含其他教學單位開設之相近課程,不得採計為核心學分。

換修條件:當學生所屬學系畢業規定之必選修課程與基本素養課程相近,學生原需修習基本素養課程,得換修領域課程,以滿足核心課程18學分之要求。

二、領域課程至少8學分,各領域學分數可由各學院規範,各學院亦可要求必修特定課程。

(電機學院各領域學分數規範、必修特定課程之要求:不予限制,至少8學分) 三、完成前述兩類課程的最低學分數要求後,其餘4學分可自由選修核心課程。

(二)修畢一、二、三年級體育(0學分),大四體育(選修)不得抵大一至大三之必修體育。

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外語課程修習辦法。

https://ltrc.nctu.edu.tw/news_o.php?id=214 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藝文賞析教育」實施辦法。

(https://arts.nycu.edu.tw/arts-appreciation-education/) 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

(https://service-learning.osa.nycu.edu.tw/) 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參考網址) 九、以上之規定及其修訂需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通過。

    Tweet 列印本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