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證心理-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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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證心理是證人就其所知道的與案件有關的事實、情節向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作陳述時的心理活動,通常也指影響證人證言可靠性的各種心理因素的總稱。
主要心理因素有感知、記憶、思維、想象、註意、情緒、暗示、動機以及表達能力等。
研究作證心理,對查清案件事實、正確定罪量刑都有著重要意義。
研究概況對作證心理的研究是伴隨著人類社會出現司法活動而開始的。
作為一門學科的研究則始於19世紀中期,直到20世紀中期才漸趨成熟,發展成為法律心理學中的一個分支──證人證言心理學。
證言的可靠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