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2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一、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目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或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EN
延伸文章資訊
- 1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前項應設室外消防栓設備之工作場所,依本標準設有自動撒水、水霧、泡沫、 ...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一、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 ...
- 2考前命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除供甲類場所、地下建築物、高層建築物或應設置偵煙式探測器之場所外,若要以自動撒水設備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
- 370.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P 型受信 ... 採用串接式,並加設終端電阻,以便藉由火警受信總機作回路斷線自動檢出用。
- 4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 nat.gov.tw
第十九條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一、 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目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之樓地板面積在 三百平方公尺 ...
- 5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2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一、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目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