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市府常見問答-108年7月1日起酒後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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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警察機關移送地方法院檢察機關偵辦,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經司法判決確定「 ... 涉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及違規通知單至應到案處所辦理駕照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防疫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
延伸文章資訊
- 1定義酒駕的標準到底從何而來?關於「不能安全駕駛罪」和危險犯
刑法185-3條第1項第1款的酒駕處罰規定,是否必須再檢討修改,確實值得立法者和大眾深思。 標籤: 酒駕, 不能安全駕駛罪, 危險犯, 刑法.
- 2-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 3刑法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一項第一款 ... (§185之3採抽象危險制﹞, 1...
- 4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醉態駕駛罪危險概念的流變* - 中原財經法學
刑法第185條之3醉態駕駛罪(下稱本罪)是近年(1999年制. 訂)新興的條文,也是 ... 1. 據法務部自2006至2012年的統計資料,檢察官起訴公共危險罪章的. 人數並未見減少, .....
- 5中華民國刑法§185-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曾犯本條或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