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市府常見問答-108年7月1日起酒後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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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警察機關移送地方法院檢察機關偵辦,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經司法判決確定「 ... 涉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及違規通知單至應到案處所辦理駕照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防疫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185-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2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市府常見問答-108年7月1日起酒後駕車 ...
經由警察機關移送地方法院檢察機關偵辦,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經司法判決確定「 ... 涉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及違規通知單至應到案處所辦理駕照 ...
- 3酒駕公共危險罪刑責縱使不起訴罰單仍得照罰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地方法院受理後法官審理時認為,檢察官於刑法上之不起訴處分,僅係就駕駛人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之不能安全駕駛罪,認定駕駛人之酒駕與肇事原因尚 ...
- 4定義酒駕的標準到底從何而來?關於「不能安全駕駛罪」和危險犯
刑法185-3條第1項第1款的酒駕處罰規定,是否必須再檢討修改,確實值得立法者和大眾深思。 標籤: 酒駕, 不能安全駕駛罪, 危險犯, 刑法.
- 5-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