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證據-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 3peop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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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訊息 所謂證據,係用來確定犯罪事實有關之證明,其主要精神如下: 1.證據裁判主義: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刑訴§154第2項) 2.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刑訴§154第1項) 3.罪疑唯輕原則:證據顯現之程度若無法證明犯罪事實時,應為有利被告之推定。

1.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 (1)直接證據: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例如凶殺案之直接目擊證人。

(2)間接證據:即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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