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蘿莉自拍裸照供他觀賞色男被判3年2月-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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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洪男明知女童未滿12歲,仍情緒勒索要她自拍裸照回傳供觀賞得逞,近日遭判刑。

(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洪男明知在交友軟體「lemo」認識的女童未滿12歲,仍情緒勒索要求自拍裸照回傳供他觀賞。

士林地院審結,依要求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洪男有期徒刑3年2月。

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底至11月間,洪男透過「lemo」認識蘿莉(對女童的稱呼),短短一週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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