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歷史系電子報第31期‧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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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講題為柳立言老師治史經驗之分享--從「史料」和「問題」兩方面。

柳老師早年研究宋代政治史,進入中研院以後,受到當時推動的家族史研究影響,其研究領域轉向家族 ...       <>       學術活動 回到最上層     103.12.11【103-1研究生講座(九)】柳立言教授:治史經驗談──法律、宗教、社會 本次講題為柳立言老師治史經驗之分享--從「史料」和「問題」兩方面。

柳老師早年研究宋代政治史,進入中研院以後,受到當時推動的家族史研究影響,其研究領域轉向家族史,爾後又在其基礎上,轉進法律史。

柳老師認為:家族、宗教和社會都離不開法律,因為其生活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繼承、婚姻等權利問題,屬於法律史的研究範疇。

想要回答這些問題,就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對於當時的社會背景有所瞭解,在此基礎上思考宋人何以如此立法、判決。

這是史學出身相對於法學出身,研究法律史的優勢,現代的法學觀念雖有助於法律史研究的理解,但以今論古終究不能過度,將現代觀念「完全」套用到古人身上--可以借鏡,但不能取代。

一、史料 研究法律史,最重要的史料是法條。

95%以上承襲自唐律的《宋刑統》,具有很強的邏輯性、結構性,柳老師指出:對於法條,應該追求「自在圓滿,彼此牽掛」的境界--首先尋求律文的自在圓滿,不要加入過多的個人意見,更不要抽離律文本身的結構來解讀,應該努力「貼近宋人的腦袋」,思考什麼是條文的內在結構,它敘述了什麼?針對的對象是誰?存在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 分析史料,除了避免主觀、注意整體之外,還要懂得如何解讀情報。

柳老師提出了三個方法,幫助同學解讀情報: 第一、「數饅頭法」--史料多次出現的詞彙,即為重點。

第二、「分門別類法」--把這些詞彙製作成表 第三、「五鬼搬運法」--把律文一字不漏搬到表格的適當位置裡。

如搬不進來,則可能是錯過了律文的某些重點。

二、問題 發現問題、發現「大問題」,是歷史研究的重要環節,因為歷史研究所做的工作,其實就是在「回答問題」--針對一時空背景下的特定議題,提出一套回答問題的方法。

如何發現問題?柳老師以宋代為例,當時的奏章、邸報和判例反映了士大夫們關心的議題以及社會民生的實況,以此作為切入點,便能發現問題。

以宋代禁巫的討論為例:實際去探究宋代法條與判例,便會發現宋代禁的其實不是巫,而是蠱毒等非法的宗教行為。

此一問題意識的萌芽,即是從禁、巫二字的定義而來。

何謂「大問題」?其實就是一堆中、小問題的集合。

將大問題分解成一堆中、小問題,有助於對問題的理解,認識到:根據目前掌握的史料,哪些問題能夠回答?哪些問題暫時無法回答? 柳老師以鄧小南老師的作法為例,建議同學可以按照自己的「常識」先擬一個大綱,然後在找尋史料的過程中,將發現的東西依次填補進去。

如此一來,大綱的內容會越來越豐富。

結語 學歷史有什麼用處?柳老師認為:歷史的功用在於回答問題、解決問題,出社會做事,最重要的在於經驗,而歷史能夠提供我們前人解決問題的智慧。

此外,閱讀活動的持續能夠開闊我們的視野,柳老師舉出李家同、洪蘭等人的作品為例,說明閱讀活動的益處。

在最後的提問中,同學向柳老師提問:如何看待當前法史學界提倡社會科學的趨勢?柳老師回應道:他的業師劉子健不全然反對社會科學,但社會科學的概念有必要好好認識。

第一、社會科學理論是建立在大量例證之上,但有的例證其實是理解錯誤的;第二、社會科學理論會不斷修正、變化,引用時應該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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