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6、12、124、125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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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現行法條, 第124 條, 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

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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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現行法條 第12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檢視現行法條 第124條 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

知其出生之月,而不 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

檢視現行法條 第125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檢視現行法條 第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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