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文化創意產業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應呈現透過創意將文化元素加以運用、展現或發揮之特質。

· 二、文化創意產業其既有內容以數位化呈現,或透過其他流通載具傳播,不影響其 ... 最熱門的內容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服務網 文化部獎補助 政策與法規 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09/16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Postedat10:44h in104年前,政策與法規 by Dylan_Hsieh 0Comments 0Likes 附註: 一、文化創意產業所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應呈現透過創意將文化元素加以運用、展現或發揮之特質。

  二、文化創意產業其既有內容以數位化呈現,或透過其他流通載具傳播,不影響其產業別認定。

  三、對附表之產業內容與範圍有疑義者,得申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產業認定。

  四、申請認定之產業若有橫跨二以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虞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認定。

瀏覽次數: 1,100 NoComments PostACommentCancelReply Savemyname,email,andwebsiteinthisbrowserforthenexttimeIcomment. 最新消息▼活動訊息▼展覽/表演說明會徵件/競賽課程/講座文創新聞產業資訊▼趨勢月報產業年報諮詢服務▼文化部小客廳補助計畫諮詢輔導獎補助▼文化部獎補助其他獎補助投融資政策與法規文推網FB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