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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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應連續假期所為之上班日調整,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六、人事總處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公告次年之政府機關 ... ::: 回首頁│ 加入最愛│ 網頁導覽│ 行動版│ 使用說明 最新消息 法規體系 法規查詢 行政令函 大法官解釋 法規草案 相關網站 法規英譯 RSS :::您現在的位置:全國人事法規釋例>歷史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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