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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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桃園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90年07月02日 廢止日期: 民國105年10月03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50243194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民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編章節 條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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