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沒有權狀,該如何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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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雖然不符合建築法規而無法辦理登記,但在私法上,仍是受法律保障的財產權之一,所以法院在實務上認為該建築物的所有權雖然不能移轉 ... 威盛法律事務所 跳到主文 ~歡迎網友留言討論法律的相關問題~ 部落格全站分類:社團組織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Oct17Thu201321:21 沒有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沒有權狀,該如何辦理過戶? 問:   請問沒有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沒有權狀,該如何辦理過戶?   答:   大大您好,我國關於土地、房屋的產權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除了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外,是採登記生效主義,所以買賣不動產,如果未經登記是不會發生產權移轉的效力(參民法第758條、第759條)。

  而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雖然不符合建築法規而無法辦理登記,但在私法上,仍是受法律保障的財產權之一,所以法院在實務上認為該建築物的所有權雖然不能移轉,但仍發生事實上處分權移轉的效力,而使買受人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該建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而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如何移轉?現行實務上除了事實上「占有」的移轉外,一般上都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訂立土地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地政事務所的公契,1式2份)蓋妥雙方印章,並貼上印花申報契稅後,據以辦理稅籍登記名義人及水、電申請人名義的移轉,來證明事實上處分權的移轉。

  誠如上述,因為買受人只是取得事實上處分權,而所有權仍在出資興建的原始取得人,所以原始取得人若有欠債情事,其債權人是可以聲請法院查封拍賣該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而買受人並不能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對抗的,大大如要購買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築物,務必要了解此法律上利害關係及克服之道。

  參考法條: 民法第758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第759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文章標籤 未辦保存登記 事實上處分權 原始取得 第三人異議之訴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威盛法律事務所 威盛法律事務所 威盛法律事務所發表在痞客邦留言(103)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生活綜合個人分類:知識+問答此分類上一篇:我家樓頂有違建我可拆掉他嗎? 此分類下一篇:請問法拍屋的代標公司… 上一篇:我家樓頂有違建我可拆掉他嗎? 下一篇:請問法拍屋的代標公司…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月曆 « 六月2022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文章分類 新聞看法律(1)關於本事務所(5)知識+問答(149)法律小辭典(7)訴訟案件交流(12)民事書狀參考範例(9)民事執行(含保全程序)書狀參考範例(5)刑事書狀參考範例(4)契約、協議書類參考範例(6)存證信函參考範例(2)碩專班學期報告(6)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2二月(1) 2022一月(1) 2021六月(1) 2021五月(1) 2021四月(2) 2020八月(1) 2020二月(1) 2020一月(1) 2018十月(2) 2018七月(1) 2018四月(1) 2018三月(2) 2018二月(3) 2017十二月(1) 2017四月(1) 2017三月(3) 2017一月(1) 2016十二月(1) 2016十月(1) 2016六月(1) 2016三月(1) 2016一月(3) 2015十二月(1) 2015十月(2) 2015八月(3) 2015七月(2) 2015六月(3) 2015四月(3) 2015三月(3) 2015一月(7) 2014十二月(10) 2014十一月(9) 2014三月(1) 2013十一月(2) 2013十月(8) 2013九月(121)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最新留言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相關聯結 威盛法拍.強制執行事務所環保X法律・二號交流道司法院司法院裁判書查詢法務部各級及各地檢察署查詢 QRCode 站方公告 [公告]2022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公告]MIB廣告分潤計劃、PIXwallet錢包帳戶條款異動通知[公告]2021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威盛法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2樓 Tel:(02)23118190.Fax:(02)23118192 Email:[email protected]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PIXNET Facebook Yahoo! Google MSN {{guestName}} (登出)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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