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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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八類-    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一)   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就是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

例如:    1、電視、電台所舉辦的競賽,有獎猜謎活動、電話問答猜謎、洗面皂、餅乾等廣告附空盒郵寄抽獎…等。

   2、各機關、團體於報章雜誌所刊登的徵文比賽、常識測驗比賽或舉辦晚會摸彩..等。

   3、各種體育協會或社團與辦的各項運動比賽、技藝、智能比賽等活動。

   (二)   扣繳的規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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