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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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81 年7 月27 日公布3.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3642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1、4、5、7~12、14 條條文條條文(原名稱: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新名稱:肅清煙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語言 監視 編輯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

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

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第17/2009號法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前肅清煙毒條例、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沿革中華民國法律 姊妹計劃:數據項 中華民國44年5月27日 制定22條 中華民國44年6月3日公布1.總統制定公布全文22條 中華民國62年6月12日 修正第4,9條 中華民國62年6月21日公布2.總統修正公布第4、9條條文 中華民國81年7月3日 修正前[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第1,4,5,7至12,14條 中華民國81年7月27日公布3.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3642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1、4、5、7~12、14條條文條條文(原名稱: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新名稱:肅清煙毒條例) 中華民國86年10月30日 修正前[肅清煙毒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36條 88年4月28日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88年4月15日生效89年3月1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並自89年3月17日生效90年6月2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並自90年6月27日生效91年1月2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三;並自91年1月23日生效92年6月9日行政院修正及增加第2條條文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及附表三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2年6月9日生效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8)台法字第16414號公告調整、增減「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八十八年四月十五日生效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89)台法字第07544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並自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90)台法字第0329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並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91)院臺法字第0910001605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三;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20029247號公告修正及增加第2條條文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及附表三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二年六月九日生效 中華民國87年5月20日公布4.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870009986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36條(原名稱:肅清煙毒條例;新名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中華民國92年6月6日 修正全文36條 93年1月9日行政院公告調整及增減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1月9日生效93年4月21日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4月21日生效93年7月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7月7日生效94年1月14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1月14日生效94年6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6月28日生效94年12月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12月9日生效95年8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即日生效96年5月1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6年5月11日生效96年12月2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6年12月21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01658號公告調整及增減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九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1513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3030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80295-A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2695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52636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品項,並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50034892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品項;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60018693號公告修正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60056026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92年7月9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2193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36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97年4月8日 修正第24條 98年2月2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8年2月25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80006997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97年4月30日公布6.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48431號令修正公布第24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98年5月5日 修正第4,11,11之1,17,20,25條 98年10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8年10月8日生效99年7月2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7月27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8005975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八年十月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9003923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 中華民國98年5月20日公布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25141號令修正公布第4、11、11-1、17、20、25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法務部法檢字第0980802279號函依同條例第36條規定,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99年11月5日 增訂第2之1條 修正第2,27,28,36條 99年11月3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11月30日生效100年4月2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4月26日生效100年6月2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6月20日生效100年9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9月8日生效101年6月2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6月29日生效101年9月4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9月4日生效102年3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3月8日生效102年9月1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9月18日生效102年12月3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12月30日生效103年4月1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4月16日生效103年7月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7月3日生效103年12月1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12月16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9006531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17642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年四月二十六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2951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46544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年九月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13340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05315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四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33-1條第1項第3款所列屬「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管轄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0923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三月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2條第3項、第11條之1第4項、第18條第2項、第21條第1項、第27條第1項、第3項、第5項、第28條第1項、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第2款、第2項、第3項、第34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5483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51451號公告第27條第1項、第3項、第5項、第28條第1項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7744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1757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3566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7028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99年11月24日公布8.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17041號令修正公布第2、27、28、36條條文;增訂第2-1條條文;除第2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4年1月23日 修正第4,9,36條 104年3月3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31日生效104年8月1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8月10日生效104年10月2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10月29日生效105年2月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2月3日生效105年6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6月8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1359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3807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54557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00332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三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16474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公布9.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3411號令修正公布第4、9、36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 修正第18,19,36條 105年12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12月28日生效106年5月2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5月25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188237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60013576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6月22日公布10.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63101號令修正公布第18、19、36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 增訂第2之2,31之1條 修正第36條 106年8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8月28日生效106年10月2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10月27日生效107年3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7年3月28日生效107年7月1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7年7月11日生效108年2月2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2月20日生效108年6月1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6月11日生效108年11月1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1月15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6018518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6019214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7008453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7002300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80164627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8017743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8003549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公布1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31號令修正公布第36條條文;增訂第2-2、31-1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7日 增訂第35之1條 修正第2,4,9,11,15,17至20,21,23,24,27,28,32之1,33之1,34,36條 109年2月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2月3日生效109年7月24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7月24日生效109年11月1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11月16日生效109年12月1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12月15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161934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九年二月三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02352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03593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9020046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100015006號令發布第33-1條定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公布1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91號令修正公布第2、4、9、11、15、17~20、21、23、24、27、28、32-1、33-1、34、36條條文;增訂第35-1條條文;除第18、24、33-1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100010649號令發布第18、24條定自一百十年五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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