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後事的處理流程:海外(印尼)補充篇 - 勤公明的財經私房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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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父親過世後,我把自己辦理這些繼承申報的經驗寫了下來, ... 現下有很多台灣人在外地經商、工作、旅行,不幸的事情也就自然有可能發生在國外。

關閉廣告 勤公明的財經私房筆記 跳到主文 曾胡治兵語錄:“”治兵之才,不外公明勤。

不公不明,则兵不悦服;不勤,则營務巨细,皆廢弛不治,故第一要務在此。

"“ 為將當如是,公、明、勤! “生財有道務必見義思意,雲神無私定然佑善懲惡”, 積累財富不該只是為個人享受,而是為了理想、為了照顧更多人方能得到武財神(趙公明)之護佑。

投資,真的是一門功課、一門得努力投入才可能獲得成果的功課。

這個書房裡將是我的讀書心得、投資筆記、社會觀察心得,如果能得到你的共鳴,歡迎一起來切磋。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Feb05Sun201715:43 人生後事的處理流程:海外(印尼)補充篇 幾年前父親過世後,我把自己辦理這些繼承申報的經驗寫了下來,原本只打算在親朋好友痛失親人之際,能夠幫上一點忙。

後來把它放到部落格上,才發現原來有很多人在遇到此類事件時,真的是亳無頭緒,因為台灣人畢竟還是很忌諱談論身後之事。

然而如果這樣一份文件的存在,真的能夠幫上無論是認識的或不認識的朋友們一些忙,那我投入的時間也就值得。

這一篇算是前文(人生後事的處理流程)的補充篇,主要是因為現下有很多台灣人在外地經商、工作、旅行,不幸的事情也就自然有可能發生在國外。

本文承友人Elson的協助,提供其個人切身的經驗,讓我把一些重點摘要下來,提供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如果有朋友有其它海外地區的類似經驗,而您也願意提供出來給有需要的人參考,歡迎與我聯絡! 親人於海外往生,該怎麼辦? 遇到親人在海外地區死亡,其繼承申報流程和在國內死亡最大的差異,主要在以下事項的辦理有所不同(為了和前文相呼應,以下的項次符號援引前文的標示)。

PhaseZERO:確認被繼承人死亡 StepI-1:確認被繼承事件的發生-辦理被繼承人死亡登記及申請除戶謄本 PhaseZERO:確認被繼承人死亡 V辦理事項(0-1):由海外當地官方確認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並開立證明。

辦理地點:海外地區當地政府機構 準備的文件: 依當地政府要求。

產出的文件 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原文版)。

注意事項 海外駐外單位(以雅加達辦事處為例)”不會”介入協助處理,只提供諮詢。

在地有台商協會或可得到協助,但還是得看被繼承人所在地點是否支援,否則只能尋求在地台商友人的協助。

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外文,需翻譯成中文且經駐外單位驗證。

建議先與駐外單位《雅加達辦事處》確認,其可接受的當地文件提供單位有哪些,以免取得之文件不被認可受理(例如:村長、醫院、移民局版本的死亡證明,會接受哪種?) 醫院的死亡證明書,強烈建議要請醫院加註(被繼承人護照號碼、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日後會方便相關承辦單位認定被繼承人身分。

V辦理事項(0-2):將海外官方所發之原文死亡證明書譯成中文且經台灣駐外單位驗證。

辦理地點:台灣駐外單位(詳細駐外單位的資訊可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到) 準備的文件: 海外地區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產出的文件 經台灣駐外單位驗證之海外地區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注意事項 「尚未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文書(說明:向我駐外館處申請驗證外國文書,原則上應持原文書正本申辦;若申請人已返臺且因故不便寄送正本者,倘經應受理驗證之駐外館處確認以影本進行查證無困難之文件,申請人可持該文件正、影本先至本局(領務局)【含外交部中、南、東及雲嘉南四辦事處】申辦正、影本相符證明後,再以該經過證明之影本向駐外館處申請驗證。

此類文件以本局公告者為限)」,以上是外交部領務局的公告,所以理論上是有機會在台灣故外文公文書的驗證的,只是時間可能會拖的很長。

駐外單位驗證核章中文/原文,每一份都須收取規費,費用視當地物價而定(雅加達辦事處2016/10月時,一份文收費約370元) 中文翻譯,須詢問駐外單位是否僅接受指定第三方翻譯社翻譯,或可接受自行翻譯(以雅加達辦事處為例:可以接受家屬自行翻譯的文本,並進行驗證核章,但家屬需另簽切結:辦事處不對翻譯內容負責。

) 因核章規費&駐外館作件速度,若有返國時間壓力,較不易如同在國內可以動輒申請10份以上(註:原文+譯文各10份等同總數20份,按上例需花費7400元;駐外館核章作業時間不定,需視處理人數,雖可額外付費申請最速件處理,但仍需估算至少半天時間為佳),建議申請原文/譯文核章各至少3份。

回台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會收取原文/譯文,有駐外館核章版本之正本),可請戶政事務所就受理登記採用之原文/譯文影本,蓋鋼印+該戶所公文章,供台灣其他單位受理時,視為文件正本使用。

雅加達辦事處因為辦理外勞簽證人數眾多、且外館早上11:30後即不受理送件,因此如果能找到門路最好愈早去排隊愈好(有人從凌晨即開始排隊),同時預留一天的時間來辦理這個驗證。

PhaseI–完成遺產稅申報、取得國稅局證明 StepI-1:確認被繼承事件的發生-轄區戶政事務所 V事項1-辦理被繼承人死亡登記及申請除戶謄本(被繼承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辦理地點:各地戶政事務所皆可 準備的文件: 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外文請翻譯成中文與原文一併帶來,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被繼承人的戶口名簿(遺失者免附) 被繼承人的國民身份證及其配偶國民身分證(須配合換證之配偶國民身分證照片1張) 申請人的國民身份證&印章 注意事項: 「戶政系統裡有註記:中文翻譯本如果來不及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可以連同原文攜往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

」雖然話說如此,但原文版死亡證明書仍需先經駐外單位驗證。

    完成此一步驟後,後續的程序就和被繼承人在國內死亡的程序都是相同,可參考前篇po文(人生後事的處理流程)繼續辦理。

在此謹祝福各位朋友都能順利地完成這些程序,功德圓滿。

勤公明 于2017.02.03父後五年紀念日.     文章標籤 遺產繼承 人生後事 海外篇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勤公明 勤公明的財經私房筆記 勤公明發表在痞客邦留言(3)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財經企管個人分類:理財觀念、資訊此分類上一篇:有錢人的現金流和你我的不一樣 上一篇:從「戰敗者的觀點」看現代商場競合 下一篇:說出影響力_書摘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站方公告 [公告]2022/08/22、08/23應用市集部分功能維護公告[公告]痞客邦APP全新服務上線-美食優惠券[公告]痞客邦外部JavaScript語法使用規範 活動快報 手工千層招募體驗中 一層一層的金黃蛋皮搭配手工熬製卡士達鮮奶油,層層...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理財觀念、資訊(5)股市、基金(5)房地產(2)社會觀察、人生反思(3)書摘、筆記(11)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8六月(1) 2017三月(1) 2017二月(2) 2016十二月(4) 2016十一月(3) 2016十月(2) 2016九月(2) 2016八月(1) 2016五月(1) 2016四月(2) 2016三月(2) 2016二月(1) 2016一月(1) 2015十二月(3)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Code POWERED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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